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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性学专家极力建议将珠海某个地方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为裸泳浴场,可谓一呼百应,但怀疑者也多。
此前,因为三亚出现大规模的裸泳者,而引发很多的议论,其中有不少恐慌者表示强烈反对,反对建立这样有伤风化与有违社会道德的事情。于是,本该是地方政府官员可以迅速表态的事情,却被含糊不清地做出结论:以后看情形定。
我是比较支持性学专家的意见的,也写过声援文章表达对三亚天然浴场的支持,其实,不管裸泳浴场从哪里建起,对中国来说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你不建公共裸泳浴场,总会有人选择他想去的地方裸泳,这是一种开放的心态,是爱身体爱运动爱自然的表现,是一种真正走向文明的驱动力,如果法律禁止这样个体对身体的自由表达,绝对是一种思维的倒退。
但是,有意拔高裸泳的国际意义,上升到与国际接轨的高度,就不免有点匪夷所思。裸泳很简单,有人类开始,地球人就会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如今还要向国际上看齐?只要你有一副可以经点风浪的身体,身处蔚蓝色的大海,你就可以无条件地亲近自然,享受无边的魅力。
这样简单的事情,是任何一个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中,都有的想法也能做到的体验。那裸泳是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专利吗?是他们才想得出来的好主意吗?是他们引领了潮流与时尚吗?显然不是。
我们需要裸体浴场,需要回归自然,没有任何阻力会禁锢我们渴望放松并融入自然的美好追求。这是人性中理性的一个部分,是一种光明正大的诉求与表达,这样的要求怎么是需要用国际接轨来完成的呢?有点故弄玄虚与夸大其词之嫌,搞不好,国际上还真以为中国人想建裸泳浴场,都得去向他们取经,就脱了衣服,奔向大海,享受人人都有权利享受的沙滩阳光,都要向他们学习,岂不是一个世界笑话?
支持裸泳,但拜托性学专家,这跟世界接轨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