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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艳照门”事件愈演愈烈的当口,在那么多狂徒胆大妄为的时候,在无数女艺人胆战心惊的时刻,在网络一片声讨声的时候,在警察等着核心人物归案的时候,陈冠西仍旧龟缩在美国,虽然也如惊弓之鸟,但毕竟他还在逍遥法外。
很遗憾,以香港的法律,陈冠西无罪,但不明白的是,任何法律都是人制定的,面对突发事件而来不及找到法律依据的时候,临时性的法律条款就可以采取应急机制,安定人心稳定社会。“艳照门”事件本来是娱乐圈中事,按以往的说法不过是一些绯闻,最多涉及个人隐私。但随着事态的发展,“艳照门”已经演化成一场社会公众性性事件,娱乐圈所有的托词都无法掩盖事情的真相,任何人的呼吁都无法阻止事态的扩大。
如此,法律都还不能以陈冠西“没有妥善保管女艺人隐私,而导致他人伤害”等理由,而追究他这个重要当事人的罪的话,也许传闻中的陈冠西正在被黑社会追杀,对公众或者其他受害人来说,未必不是一个最好的消息。
可以想见,“艳照门”事件的平息是需要时间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要求媒体保持沉默,要求市民不传播“不雅照”,要求女艺人“坦白从宽”,显然都无济于事,非但如此,反而让事件带有更多神秘性、让更多的人好奇并参与进来予以关注。一句话:没有比明星隐私更让公众感到兴趣的东西了,况百年难遇的集体“淫私”?换句话说,没有多少人愿意保持对艳照不打听不偷看的克制,即便是呼吁抵制传播艳照的公众人物,也未必不会私下里多留意一眼那些艳照,除非他是圣人,可惜大家都不是圣人,都带着面具在复制人性的弱点……这就是整个“艳照门”事件为何陷入失控状态的最深层原因。
但是,真正能让事态平息下来的最大可能性并不是没有,当阿娇公开承认以前“做过傻事”后,公众在同情她的同时,自会给她一些宽容。或者其他相关的女艺人也会陆续出来接受公众的质疑,以减缓更多社会舆论对事情的各种猜想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可是,如果陈冠西不从美国回到香港,不直面公众,不做出澄清,不深刻反省与道歉,那么,事情一再出现反复一再变得恶化不是没有可能。
也许,“艳照门”事件的确需要有人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是,想陈冠西是首当其冲者。当陈冠西无法受到法律制裁,来自法律外的江湖追杀,未必不是一种理想的解决方式。虽然未必公众愿意看到非法律内的解决途径,但毕竟公众更需要一个相对满意的结果,来给整个事件划上休止符。
既然法律难以迎合公众要求给陈冠西定罪,就由江湖黑道去完成法律难以维护的公理吧:陈冠西即使不能死,也不能让他好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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