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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丹说:现在广州的住房出现一个问题,就是一个地方集中某个收入层的群体,另一个地方又是另外一个层次的收入群体,这是不妥的。我的意思是,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否则将来整个社会资源的分布就不均匀了。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有很多公共服务在人们的共享过程中体现不出,这不公平。如果所有的优势资源都集中到富人区中,那是不对的,开发商建房,不能都是富人们住的房,现在新社区低收入群体全居住在一起,这样下去,将来肯定要出问题。
我不知道朱小丹的“将来肯定要出问题”是什么问题,但我觉得正好相反,如果穷人富人不分区域居住才会产生更大的问题。
在发展起来的中国,贫富悬虚之大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这种差距在某种程度上会越来越严重。富人继续利用自己的资源挤兑穷人也应该享受的资源,而穷人继续在低保待遇中过着没有追求的小日子。政府的政策没有错,缩小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并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但结果未必尽如人意。因为富人已经近水楼台,优势领先,穷人除了穷吆喝,指望政府的政策保护,就没有自己把握命运的力量,而富人却可以达成他在各种有利或不利政策下的愿望。
换而言之,你将富人放在穷人区,穷人放在富人区,富人能享受的公共资源,穷人并不能完全享受到,富人却不会受任何限制。资源共享本身,并不能解决穷人的根本问题,穷人的身份与地位,还是穷人的标签。
而更糟糕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穷人富人看待社会的观念都在发生急剧变化,人心也变得相对复杂起来。特别是穷人的仇富心理,在很大程度上无法回避。而且这样的心理来自最底层,也可以说是最大的一个群体,当这样一个群体与富人们住在一个区域里,其心理上的不平衡会愈强烈,矛盾激化的可能性会更大,区域内的社会动荡会越发明显。和平共处的局面是一种一相情愿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是站在国家民主观共荣观的立场上来考虑的大问题,本没有错,但它不足以改变穷人富人之间天生的不满心态与贫富隔膜。
就是在最富的美国,几十年的贫民区与富人区也是一种存在,它的资源共享机制应该比我们早多少年,但还是无法改变穷人的命运,却也没有出现大的社会问题。为什么?穷人跟穷人交往,没有多少隔阂,富人跟富人交往也没有身份高贵与卑微之患,分区而治,让他们在有限的资源里获得最大利益的共享,是可以让他们彼此都接受的办法,其相处上也会相安无事。
所以说,穷人与富人分区域居住比杂居要好得多,至少穷人不用看着富人就仇视,而富人也不用成天提心吊胆地担心穷人闹事。依我的看法,问题的症结并非在于穷人与富人对社会资源的不合理享用,而是政府对资源的调控能力与手段需要加强,在这个方面,并不是仅仅局限于房地产商品房开发之类的问题上,如何尽最大努力让社会共享资源分布到位并真正流通到穷人区,才是比较合理也得民心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