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表长诗
我第一次读到李季的长篇叙事诗《王贵与李香香》是在山东的《大众日报》上,它好像连载了好几天。从此我爱上了陕北民歌“信天游”,它所展示的强烈、朴实、真诚的感情,明朗、直率、坦荡的风格,充满乡土气息的比兴手法,两句一转的灵活结构和随时换韵的自由音律,都使我耳目一新。
1949年10月初,我在沿山西同蒲路行军的路上,写了我参军以后的第一首诗,题目是《新中国》,用的就是“信天游”的形式。住到霍县时被发表在战斗剧社的油印小报上,
到达西安以后,有了安定的驻地和一个多月的休整学习时间,便开始写作长篇叙事诗诗,题目是《天下穷人一条心》;内容来自我童年和少年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经历,主要写的是一个农民从战争的苦难中迎接了解放的故事,有着那个年代的政治特征。全诗有好几百
第一次“毛遂自荐”
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政治部战斗剧社在北平招兵买马,青年学生都可以报考。这个剧社是贺(龙)老总在红军时期创建的,历史悠久,传统光荣,创作演出了歌剧《刘胡兰》等,可谓大名鼎鼎。这次大扩军的部门有戏剧队,音乐队,美术队,舞蹈队,文学队,外加少年艺术队。消息见报以后,报考者络绎不绝,热爱文艺的我也是其中之一。
在所有文学艺术门类中,比较起来我最喜爱的是文学,可是在战斗剧社的报名条件中,唯独对文学队要求最高,除了要有发表过的作品,还要有大学毕业文凭。因为那个文学队要的是具有相当文化水平的作者,它实际上是部队文工团的创作室。我只有望室兴叹,因为我虽然15岁就发表过作品,但我只读过两年初中加两年师范,哪来的大学文凭?
我只好报了戏剧队,因为我喜欢京剧,能拉会唱,在学校还演过话剧。主考官是后来的我的顶
第一次体味到文学与政治的关系
我在济南师范读一年级的时候,高年级的几位同学办了一份壁报,名叫《诗歌半月刊》。我那时正处于诗创作的旺盛期,往往一天就写好多首,当然也就成了它的投稿者之一。一天早上,学校当局突然召开全校大会,最新一期的《诗歌半月刊》就贴在主席台正中的墙上(上面也有我的一首诗)。学校的领导人突然站在台上厉声宣布说,这期的《诗歌半月刊》中有一首写“墙头草”的诗是骂蒋委员长的。因为草字头,再加墙(那时的墙字是繁体的牆)的左半边就构成了蒋介石的蒋字的三分之二。话音一落,立即有几个表示义愤填膺的学生跳了出来,哗啦啦撕下了壁报。这显然是事先布置好的。接着,学校就挂出了布告牌,开除了办壁报的几位同学。后来传说他们是共产党,一出校门就被捕了。但至今没有见到有人提起此事,不知是真是假。但我想地下党不会那样幼稚。
在济南师范时的高平
第一次发表作品
我在济南一中读初中的时候,仅把对于文学的喜爱体现在作文课里,还没有想到过投稿的事。考入济南师范以后,竟然诗性大发、文思奔涌起来,并且将一篇题为《秋夜》的散文寄给了本市的《华光日报》。(这是一份私人办的小报,出资人是国民党的“国大代表”柏俊生,听说解放后被镇压了。)它每期有一版副刊,刊登各类短小的诗文。
不久,《秋夜》被刊登了。那天,我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怎么也记不起来了。这可是我第一次发表作品啊!恨不得立刻见到那张报纸。我是住校生,学校在城里的院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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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开屏是美的,
人开屏是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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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或深沉,
都具雕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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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开的花是真的,
常开的花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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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文学:60年填补了自身的八个空白
——2009年11月14日在“甘肃当代文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甘肃文学60年学术研讨会”
甘肃固然有过汉唐时期的繁荣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但在之后的千多年中,由于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的东移,成了落后的西部的一隅,在现当代文学方面基础薄弱,起步较晚,所以它的发展、它取得的成绩较之其他省区更是来之不易。我在甘肃工作、生活了51年,作为历程的目击者和不少活动的参与者,更感欣慰。
1、十三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作家。
2、各类体裁构成了全方位发展的态势。
3、结束了甘
繁荣少数民族文学,需要端正五种心态
根据我在文学创作活动中的经历和体会,我觉得经常会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干扰、妨碍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与发展,那就是在我们自身的观念和心态中存在的问题,其中需要继续不断调整的大概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单纯的猎奇。对于民族特色的抓取和描述,不分什么先进落后,只要奇特就好。成为某种无主题地展示,以吸引读者的眼球为唯一目的。
二、浮躁。不能深入到民族的心灵中去,挖掘不到那些最优秀的层面上。对自己的民族或兄弟民族缺乏深度的关爱,只在作品中涂抹一些表面的民族色彩,贴一些民族的标签。
三、居高临下。缺乏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观念。尤其汉族作家,还有大民族作家对小民族作家,骨子里可能会有优越感,恩赐感。这是长
新诗的押韵问题
我以为,诗的构成有两个基本的要素:第一个是真挚、美好、强烈、浓厚、深沉的感情,它是诗的内部的素质,品格的本质;再辅佐以想象力、意象、夸张等就更为精彩。第二个是优美、精炼、生动、富有音乐性的语言,它是诗的外部特征,必备的形式。
我是看重诗的语言的音乐性的,它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朗读的旋律感(声调与词汇的结合),节奏(句子所含的顿数)和韵脚(或密或疏或转换的押韵)。语言的精炼决定了较短的句式,句式之短使诗易于分行,也易于产生节奏。正是分行和音乐性使诗与文在形式上容易区分。
如果仅只具备第一个要素,诗和其它文体(尤其是散文)就不易区别,首先在外形上就造成诗文不分家的印象。如果仅只具备第二个要素,那就等于抽去了诗的本义与内涵,所谓诗就徒有其表了。譬如《红楼梦》中薛蟠以“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