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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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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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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思想不能错。片中男主角为了拯救妻儿,似乎忘了自己消防员的职责。如果这是在国内,这是犯了政治性错误。我们宣传的是为舍小家救大家的集体主义。所以,如果中国人拍这片,政审就过不了;

2、危险言论不能播。片中地震专家通过紧急采访对外公布地震预警,挽救诸多生命。如果这是在国内,一是消息只能听官方媒体的,二是砖家说话不仅基本没人信,甚至有可能以散播谣言被捕;

3、标志建筑不能塌。片中那些极具震撼力的楼房坍塌场面绝对是一大亮点。如果这是在国内,标志性的建筑是绝对不能塌的,这是国际形象问题,就如当年碟中谍拍的上海旧房子被删的逻辑是一样的;

4、领导形象不能少。片中男主角不过是个普通消防员,全片除了一家三口的个人情感线以外,居然没有政府领导一个镜头。如果这是在国内,男主角不是市长也得是书记,关键时刻还要下跪请求市民撤离(如国产片《最强台风》);

5、孩子教育不早恋。片中女主角刚上大学,不仅与生死之交的小男主有吻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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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

五粮液

宜宾

四川高院

分类: 律界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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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来了,历时五年未立案的五粮液酒窖案还会远吗?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即从2015年5月1日开始,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第一反应就是联想到五年前的“五粮液酒窖案”。这起在当年引起人民网、新华网等全国媒体

(2015-04-09 17:48)
分类: 律外生活

 

一封律师父亲写给五岁儿子的信

亲爱的儿子:

五周岁生日快乐!

很高兴可以出差回来给你庆祝,似乎每次都是匆匆赶上你人生起步阶段的重要时刻,请原谅还在人生奋斗阶段忙碌着的父亲。

在写这封信之前,爸爸回看了你曾经的博客。那里记录着你出生的24小时,你的100天,你的第一个儿童节,当然还有我的第一个父亲节。

你的出生之年,也是爸爸律师执业的第一年。你之于这个世界、爸爸之于这个职业,都已匆匆走过五年。现在的你已经懂了许多,知道爸爸的职业是律师而不是厨师(至今爸爸都不明白你为什么说爸爸是名厨师?)所以,爸爸不能以厨师的身份教会你烹饪技能,但可以律师的执业感悟在不远的将来给你一些浅浅的建议:

1、做到诚实和守信。无论你多大,都必须遵守诚信,不许说谎。诚信是评判一个人素质的基本标准,也是你所处未来世界的基本守则。社会之所以有纷争,大部分缘于一方缺乏契约精神。即使是首富,倘若违背契约原则,也不值得推崇。如果你不是一名裁判者,也无法束缚他人是否可以守约,那就先保证自己不是一名违约

(2015-01-03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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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

消防员

事件

兵役制

外滩踩踏

分类: 律外生活
2015新年伊始,欢庆节日的同时,我们一直在关注上海外滩事件和哈尔滨大火事件。

新年交接之际,两起悲剧中的死者,很多都是90后。前者是在校大学生,后者是一线消防员。

他们本该是处在人生最好的阶段,却嘎然而止。

他们本该有着美好的未来,却只能寄托来生。

外滩事件中的90后,为年轻而疯狂迎新,我们无比惋惜;

哈尔滨事件中的90后,为职业而献出生命,我们十分痛惜。

为了90后,为了每一个公民,为了站在生死线上的消防员,我们要质问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我们要反思现行的消防兵役制。

它们本不该发生,本可轻易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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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借款合同

企业

最高院

担保人

分类: 工作日志

【道演说】企业间借款合同的四大疑问                      

[2014/07/27-NO: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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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

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

房屋

其他人

分类: 工作日志

执行完毕的房屋再被侵占,如何处理?

道演说法  2014/07/01

【案情简介】

    房东胡某诉租客赵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赵某立即腾退房屋,但赵某一直拒绝履行。胡某随后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公证处、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下将赵某强制搬离出房屋,法院随即出具执行终结裁定书。但不久,赵某召集家人再次强占房屋,重先经营,拒绝搬离。胡某报警,公安以经济纠纷为由推给法院,法院以执行完毕为由不予理会。官司赢了,但自己的房屋还一直被人侵占,诉求无门。

 

【争议焦点】

1、胡某应另行起诉侵权,还是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2、本案应由公安管辖干预,还是由法院执行程序?

 

【律师分析】

一、本案胡某无需再行起诉,应由法院继续依法执行。法理依据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3、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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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分类: 律界热点
丁律师分析很到位。从目前情况看,作为人为纵火,符合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结果,且公交公司不存在过错,应当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杭州一公交车被纵火。今天,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该局已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着手做好理赔工作。交通局的这个举措,已是“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的雏形。即在刑事被告人无法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来补偿被害人的损失,以抚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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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对于一般企业之间的临时性借贷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认定为有效

这突破了原最高院司法解释企业间借贷无效的规定

 二、关于企业间借贷的问题

1.关于借款合同效力。近年来,各地法院对民间借贷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但严格说,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概念。对“民间借贷”这一概念的范围,司法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的理解并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此类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而金融监管部门所掌握的标准是,凡商业银行金融借贷以外的借款合同纠纷均属于民间借贷。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间的生活消费性借贷,也包括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就企业间的借贷而言,既包括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间的借贷,也包括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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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

韩国

律师

分类: 律外生活

观影《辩护人》有感

凌晨一点,看完韩国2013年新电影《辩护人》,毫无睡意。虽然不喜欢韩剧,但早前看过韩国一部同样讲述律师的电影《断箭》,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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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曾经看过一个笑话,很传神地点出律师、法官、检查官、法学教授,为社会所诟病之处。

话说以前有一对苦难兄弟,有一天他们两兄弟突发奇想,想玩热气球,于是他们就飞上天啦,可是上了天以后才发现不知道怎么降落,气球就一直飞,飞到一片大草原。苦难兄弟看到下面有个人正在骑马奔驰,就在气球上大喊:

“下面的人呀,我们现在在哪里?”

那人于是回答:“上面的人呀,你们在热气球上!”接着就骑马跑掉了。

苦难弟就问苦难哥了:“哥……那个人是谁呀?”

苦难哥语重心长地回答:“那个人一定是个律师,说的话都对,但是一点用也没有!”

气球又继续飞啦,这时候他们又看到有个人在草原上骑马。

这次苦难兄弟学聪明了,他们大喊:“下面的人呀,我们要怎么降落?”

那人回答:“上面的人呀,你们把绳索割断就能降落了!”接着就跑掉了。

苦难弟又问:“哥……那个人是谁呀?”

苦难哥语重心长地回答:“那个人一定是个法官,虽然他能解决问题,但是绝对不管你死活!”

气球继续飞着,兄弟俩看到天上出现了另一个热气球,气球上有另一个人也正苦于无法降落,一问之下原来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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