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12:28)
巴曙松先生有一张他给当年班长点烟的照片,配文字云:“给当时的班长王行长点上一支烟。”乍一看,没明白。这班长名叫“行长”?或者现在是“行长”,当年不是“行长”?
几乎谁都有过班长,比如学校里的班长,还有班干部。同学,当年同起步,都是阿猫阿狗,多年下来,有的进步了,于是有职务,就有了职务称呼;有的原地踏步,仍然阿猫阿狗,揪过来就喝酒;有的退步了,甚至潦倒。印象中风行同学聚会是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我不在国内,没有参加。到我回来了,听议论有个同学在同学会上吹牛,说他跟单位同事干架,声称:我的某某同学是组织部的!当时很惊愕,觉得说这话的,怎么不知道什么叫掉价。另一个出了一本书,让一个官同学给作序。在国外,几乎没有拿自己跟某官员是同学或亲戚来吓唬或炫耀的,用一个被说烂的词:中国“官本位”。
我这个人,一直对“官”缺乏敏感,当然也许有人会说,有反感,但对同学或者朋友熟人,我还真不会去反感,只是不往这方面去想。我承认我是内外有别,使用的是双重标准。因为没把“官”想成“官”,也经常不经意间得罪了人,有时
又到了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时。周国平先生在他的短文里发问:纪念《讲话》我纪念什么?他回忆自己当年确实有思想改造的需要,结论是:纪念一段心路历程。这让我想起相当多的“红歌”怀念者,不管唱的是什么,尽管当年可能还遭受不公平,只因那些旋律能唤起他们的青春。他们的青春已经被那时代所绑架。
刚好,看到周国平先生短文前,我刚跟学生谈到了张贤亮的《绿化树》。这小说,被我的博士论文当作“虐恋”的范例。搞“虐恋”研究,千万忌讳带着价值观,那样,“变态”一词就跳出来了,就阻碍了思路。但是在谈论《绿化树》时,我仍难以避免地带着否定的情绪。
我自认为一直在抗拒着官方意识形态,但是抗拒是被动动词。因为有了,才抗拒;因为抗拒,你更无法跟所抗拒的东西逃得了干系。我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如果我不反抗,只能缴械。我不像我的许多同行那样,相信有超然世外的不理睬。不要说《讲话》已经过时,现在我们的文艺理论教科书,不还是那个思维吗?现在评价文艺作品的标准不仍然是吗?就说我,自认为文学观念大逆不道,曾经,有审
我曾经应邀去中学讲座,让我谈写作。我说,世界上有三类动物,第一类是拿来吃的,比如鸡鸭猪羊;第二类是拿来用的,比如牛马;第三类则是拿来观赏的,比如孔雀金鱼,要说实际,孔雀金鱼跟其他鸟类鱼类没什么不同,只是好看。当然还有另一类,比如老虎狮子,它们也具有观赏性,但必须关在笼子里才可以观赏;也可以拿来吃,但其滋补作用必须通过人类的坚信来获得;它们对人类有威胁,但可以用来反衬人类的力量。我说,从教写文章的角度,你们老师是实用的,作家只是观赏动物。
观赏,也就是名不副实。作文写作跟文学写作不一样,即便是文学写作,也是教不来的。不少作家文章写得汪洋恣肆,但是说起怎样写,就像挤牙膏;有的作家夸夸其谈,但是教人怎样写的,自己基本上不会写或者写不好。更有不少作家言行不一,所谓“文如其人”是极不靠谱的。只是因为我们信仰其文,就难免也希望信仰其人;或者因为厌恶其人,也希望践踏其文。
“文如其人”的“人”,指的是“人格”,若是把“人”理解成“人样”,就更不靠谱了。人的皮囊跟内肉更不一致,套老托尔斯泰的句
(2012-05-16 17:09)
一个月前,我收到《读者》杂志的私信,说他们想从我博客上转载《中国人的表情》,但旋即发现,这文章已在去年11月23日,在《广州日报》“每日闲情”版发表,吊诡的是,作者不是我,是吴岩。这文章是谁写的?我答:肯定是我写的!而且我也没有把它给《广州日报》。长期以来,我的文章总是被随意刊载,常听到人家对我说,在哪里又看到我的文章了。就在几天前,大学同学聚会,一个同学还说来之前在《特别关注》上读我的文章。我都不知道《特别关注》是什么杂志,那同学说,是专门给中年成功男士读的时尚杂志,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时尚起来了。
或者是书被盗版。即便是被禁的书,有一次,一个熟人告诉我,他仍看到我的小说《抓痒》还在某书店卖,封面是半裸美女。
对这些,我懒得对付,也觉得文章的价值首先在于传播,哪怕把我的作品配上裸女封面,李敖的书不就大多在地摊跟黄色书籍一起卖的嘛!所以我也不太赞成起诉苹果侵权什么的。但是此事似乎不同,文章成了别人的了,白纸黑字署着别人的名字,这让我觉得有点危险。韩寒文章是否他自己写的还搞得乌龙呢,即便晒出自
大约是在七、八年前的一个夜晚,我们四、五个人在省体育中心附近的一家咖啡吧闲聊。这其中就有陈希我。那年头,他正因放出“文学变态论”引起不少文学人士的“公愤”。在灯光幽暗的咖啡吧,希我没有轻松下来,而是与人辩论他的“变态观”。希我说,日常生活中看似常态的场景,其实都存在于变态的逻辑之中。在场自然有人反驳他。
我印象深刻,希我搬出了这么一个例子:在公园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对父母陪小孩玩耍,看似其乐融融,实则已被变态的逻辑绑架。
希我是在表达生命个体与生活常规的紧张关系。这是一种不易被觉察的微观政治学,但毫无疑问,它存在于人类文明的共同结构之中。常态是一种妥协的现实,这种现实一旦解体,变态的内核才展示出来。如果不是站在这种变化的关系立场出发,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缠足、阉割这种变态逻辑只能终结于某段历史的末端。
那个夜晚我们很迟才散场。各自走后,我和欧亚闲逛在福州的大街。夜幕之下,灯光颠覆了黑暗,夜行成为都市生活的常态图景。我跟欧亚说,我给希我发个短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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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6 08:04)

虽然伦敦书展上有我的书,虽然中国作家代表团出发了,我却已回来了。我不是作为中国作家协会旗下的作家,而是被英国作家协会(English
PEN)邀请去的。这似乎有点怪,最初我也没有搞明白,只知道English
PEN是个很著名的组织,印象深刻的是他们每年颁发“金笔奖”,给一个英语写作的作家,其中就有多丽丝•莱辛、拉什迪,他们都是我仰望的作家。这大概也是English
PEN的趣味吧,与中国作协趣味
昨天,有媒体找到我,问对广东“灵修”事件的看法。我不了解,只是隐约在媒体上看到报道,配有男女拥抱的照片,还有“换妻”之类抓人的字眼。于是把那些报道找来细看了,却仍然回答不了记者的问题。
几年前,某杂志搞了个“换妻”专题,也找到了我,说已经找了李银河,也想听听我的看法。我不知道李银河是什么看法,也不知道为什么偏找我,也许是因为我小说里涉及了性,乃至觉得我也和李银河一样,对性问题有“冒渎”的看法?但是我的回答却让他们意外,我支吾:“……觉得很脏。”记者确认问:“您是认为很脏,是吗?”我赶紧说:“也不是……只是凭直觉……”被记者一追问,我觉得也不对。也许性本身就是暧昧而混沌的?温存、缱绻、缠绵、呢喃、沆瀣、嗲,也都暧昧而混沌。但记者需要的是直截了当的回答。
担心真的如此登出来,被人误解成是道德家、卫道士了,我最后说:我写一段给你们吧,你们把我的意思完整登出来。
记者说,当晚10点就做版,我让记者把邮箱给我,立马就写。其实,也没有把思维理得很清楚,这问题是最难说的,它不只
(2012-03-23 08:17)
今年3月15日,一些作家又来维权了。他们的作品被侵权,索赔五千万人民币。打作品侵权官司,这些年屡见不鲜,比如之前的针对百度。不同的是,这次针对的是市值超过五千亿美元的苹果公司,而且选在“3•15”维权日。
有媒体用“作家抱团反击”这样的说法,这一“团”中也差点有了我。据说我的作品也被侵权,但是我最后没有成为这个团体中的一员。不是我心甘情愿被侵害,而是我想到了另外的问题,也许是更重要的问题。
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说此次维权是“咬”苹果,众所周知,这苹果本来就已经被咬了一口。为什么设计成被咬一口?因为乔布斯希望苹果电脑像“禁果”一样诱人。苹果果然不孚重望,成了全球最诱人的交流平台之一。而创作者应该知道,文学乃至艺术创作,也是在切入“禁果”——它让亚当夏娃们去蔽,给人类带来知,让人类感受美。那么,苹果这个平台就是文学艺术作品最恰当的依托平台了。那么为什么要去“咬”它?
作家“咬”苹果,因为苹果侵权。作家写作是付出辛勤劳动的,作家的劳动理应得到尊重。在这个意义上,我
说起罗书记,就想起毛主席来。他样子像足了毛主席,首先是发型,头发往后梳,亮出高高的额坡。他也有肥而松弛的脸颊,微微翘起的下巴。就是没有那颗痣,大家说,下巴有痣没痣,就是主席与非主席的区别。他只是一所中学的党支部书记。
服装也像,中山装,只是毛主席的中山装是特制的,领尖特别长,他不能做到。夏天,他就白衬衫,扎在皮带里,毛主席去农村视察时就这么穿。休息时,则是那种圆领汗衫,叫老人衫。我小时候临摩过毛主席去农村那张画像,留心过,那白衬衫里面穿的就是老人衫。其实老罗是我书记时,我也老穿这种汗衫,但只是因为方便,好穿,并非模仿谁,也模仿不来,就跟陈佩斯跟朱时茂戴同样的帽子,陈佩斯戴着像特务,朱时茂戴着,则是地下工作者。
动作也像,说话语气更像,句式全是毛式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偶像,每个时代的人都追星,并不只是我们这时代才追。那时代的星就是毛主席。而且那时全中国只有一颗星,而且不是文艺之星,而是革命之星,那是高级的,会让人抛头洒血的。追久了,就潜移默化了。那时代中国有许许多多从穿戴到言行很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