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自传《天若有情》【7】
七、谁人知
命运之神也不是时时光顾刘德华的演艺事业,应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这句话,刘德华最初的“星路”几乎是灰暗的,没有人愿意把重要的角色给他担当,只能在~些剧集中饰演一些跑龙套的角色,甚至连“男二号”都没有演过。我们现在可以从一些八十年代早期出品的电视录相带上偶尔看到刘德华的身影,无非是杀手甲,流氓乙之类的角色。
正因为如此,刘德华第一次和记者接触,感到尴尬和无所适从。跟同期的戚美珍和符任晶相比,刘德华无疑是无名小卒~个,有部分记者甚至对刘德华毫无印象。
当好心的成美珍在化妆间的一端对着坐在另一端的刘德华大嚷:“喂,华仔,过来一起拍照,华仔!”刘德华真的不知如何是好。对着数十对陌生的眼神,刘德华不知走过去好还是不过去好?既怕被人说抢镜头,又怕被人指装清高,两面不讨好。最后,刘德华还是硬着头皮走进去跟大家打招呼。闪光灯连续问了数十次,闪完了,刘德华正想走开,忽觉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刘德华略~迟疑。
“咦?华仔,什么事?”戚美珍在旁边问。
“哦,没有。”刘德华忙掩饰,抬起脚就走,勉强在眼前乱飞的白光点中力求出路。刚好这时有一个新记者走进化妆间,请了威美珍和符任晶去停车场拍一些生活照。只剩刘德华自己。刘德华耸耸肩,阿Q的笑一笑,刚想坐下,听到有人喊:“喂,华仔,这边!”刘德华抖一抖神,抬头。见到黄日华匆匆忙忙地走进来。此“华仔”不是他这个“华仔”,刘德华顿时象泄气的皮球,重新坐口原位。没关系,刘德华安慰自己,照像照得多就变成纸上明星,招人话柄,刘德华又阿Q的想。“华仔!”又有人在叫“华仔”。刘德华这次没有理会,专心整理自己的头发。
猛地一巴掌拍向刘德华的肩头。
“喂,装明星架子!不用打招呼?”凶巴巴的,原来是训练班老友潘宏彬。他满头大汗,刚从外景回来。
他们象十年没见过面似的,互相抢着说话,交换所见所闻三百六十五个跑龙套的日子,他一直沉着气,没有气馁。刘德华以“A”级成绩毕业,也很相信训练班的导师并不乱评分。
他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可是刘德华手上的一叠“杀手甲,学生乙,商人面”的通告暗示:刘德华还要耐心地等这个机会。等、等、等,每次传呼机一响,就机械的问同样三个问题:“几点?什么地方集合?什么戏?”后来连“什么戏”也做得问,因为未来去去不外是甲、乙、丙、丁的角色。
那天更惨,跑到荒山秃地拍刺客甲,打得落花流水,汗流夹背,中途休息空档,取出传呼机,似有口讯待复。但身处寸草不毛之地,何来公共电话?待到回复的时候,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的事。抓起电话筒,线路一拨通,刘德华就习惯的问:“几点?什么地方出发?”“你是谁?”完完全全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你找谁?”刘德华忙重复一遍:“我是一九九二号传呼机的主人。”“啊!刘德华!”她以这种近乎兴奋的语调读出刘德华的名字,叫刘德华觉得飘飘然。
原来她是香港电台电视节目部的导播单慧珠。
她向刘德华道明来意:“我在替一部电视单本剧找男主角,原来已找了严秋华,但后又发觉他的档期给了无线,我只好另觅他人。”单慧珠说话的速度比一般人快,刘德华要用心才可能听到她的每一句话。
她是一个急性子的女导演,说不了三句话,就说:“不说了,不说了,我们见面再谈,我要见见你,每次我找到心目中适当的人选,我就性子急到好象丈母娘看女婿,一副窝囊相,很要不得,哈哈!”
但急性子有急性的好处,至少谈起工作来爽快直接,不用兜圈子。“我喜欢你愤怒的眼神,百分之百就是我要找的。”这是两人见面后她的第一句话。“哦?”刘德华作诧异状,“我以为我是邻家的小孩。”“你比我想象中开朗。”她点点头,满意的说,“我看好你!”说着拍拍刘德华的肩头。
“看好”之余,还是照规矩试了三次镜。
单慧珠的“试镜”有别于人,并非要求演员对着镜头作戏,即是她跟你面对面坐着一问一答。她有许许多多间不完的问题。“试说出你最难忘的事。’”“你对情义的看法。”“你心中‘江湖义气’的定义。”
“你认为最完美的爱情故事。”“你的抱负,你的理想,你的志愿。”象个心理医生般无孔不久地探讨你的内心世界。
两个礼拜后,她又传呼刘德华:“小子,接通告!明早八时,香港电台饭堂见!”第二天,《江湖再见》的剧本就摆在刘德华面前。男主角有个帅气的名字叫“阿龙”。为了“阿龙”,刘德华要学会抽烟。两天抽去了一包烟,差点没呛死!后来又对着镜子练习抽烟的各种神情,刘德华要自己坏透的样子。他花了很多心思去演好“阿龙”这个角色,但毕竟缺乏经验,颇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剧集播映后,刘德华主观地认为自己演得很生硬,而外面的反应也只是一般。
刘德华没想到“阿龙”也意为自己带来观众。
那一年他获通知去参加一年~度的“公益金百万行”宣传活动。当然这样的一个重头戏,说什么也轮不上刘德华担大旗。偏偏发通知那天,负责人跟他说:“刘德华,你那天要担大旗。”刘德华一吓”得张大嘴巴,差点冲口而出:“担大旗的不是汪明整、郑少秋这等头号人物吗?”刘德华后来才明白那天的工作——“担大旗”意思何在。宣传队伍自山腰走至山脚,刘德华双手一直高举,担着那一面彩色缤纷的旗帜。
沿途群众争相看汪明整和郑少秋的风采。
忽然有一个小女孩冲着刘德华叫:“阿龙,阿龙!”刘德华“霍地”整个人立正。只见她手拿一本小册子给刘德华:“阿龙,请替我签个名字。”
刘德华又惊又喜。
她可算是刘德华第一个小影迷吧!
刘德华细心设计的签名款式,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他的手抖着,一笔一笔小心翼翼地签下“刘德华”三个字。
小女孩看着刘德华的签名,嘴一扁,不高兴地说:“我不是要你的签名!我要‘阿龙’的签名!”她朝刘德华做个鬼脸,“你不是‘阿龙!’”一把抢回刘德华手上的签名。他气得脸红耳赤。
刘德华身边一起担大旗的彬子(潘宏彬)说:“我发誓!如果她不是女孩子,我会揍她一顿!”
可是已没有机会让刘德华再揍人,“阿龙”之后,他又回复以前闲散的角色。林子祥拍了一个《夜来香》的音乐录音带,刘德华在里面做嫖客甲。周润发主演的《鳄鱼潭》需要杀手一名,也是他。在片场,周润发问刘德华:“你是第几届训练班产“第十届。”“身手不错。”他点点头。“我学过洪拳。”刘德华说。每次休息空档,发仔都走过来主动跟刘德华攀谈。话题虽然不着边际,但“良师益友”身份从此在德华的心里莫下了。他有回家把这天所有遭遇到的说下来录在录音带上的习惯。至今刘德华已拥有满满两箱的录音带日记。这习惯自念高中时已养成,无论多累,每晚睡觉前都会把放在床头的录音机扭开,一面收捡东西,一面念念有词。没事做加那天,也会对着录音机说一句“今日元啥讲”才去睡。“日记”里有几天是刘德华父亲的声音:“走,别来烦我!””或是,一走,别发神经!”这都是德华强迫他开口录音时录下的话。刘德华继续自己每天的自白:“我总是在出人意料情况下碰上试镜的机会。谁会想到在一个金曲颁奖典礼上担任挽扶嘉宾一职的我,竟又得到导演泰迪罗宾的注意。
他连我的名字也不知道,走来后台找我”。“你的外型很不错,我想请你为我们的下一部新片《彩云曲》试镜。”
就凭这两句话,刘德华到新艺城电影公司碰运气。同一时间,导演黎大佛也通过无线电视台找刘德华试镜。他约了刘德华在“新香港”公司的办公室见面。那天刘德华装扮得如当时最流行的“特工队”一样,身穿印有“特工队”字样的T恤,外罩一件夭蓝色的混合纤维布料西装外套,颈项上绑一条染红的“牛仔巾”。帅得沿途赢来艳羡目光。刘德华推开“新香港”的大门时,刘德华留意到所有的人都向自己行注目礼,刘德华以为自己帅得如天上的龙,谁料见到黎大佛后不禁自叹不如。黎导演穿一套浅灰色的西装,结一条粉红色的领带,浓眉
大眼,看上去任何一方面也比自己更具扭力。他们似乎惺惺相借,黎大佛也把刘德华从头至脚、从脚到首看了一遍。
他笑着点头:“喷喷,你简直是《靓妹仔湖主角的化身!”他把几张台词递给刘德华。刘德华~看。咦,这不是《江湖再见》里其中的一场戏!“江湖再见?”刘德华指着手上的台词,不明白他的用意何在。
“我看过你演‘阿龙’很有味道,表现相当好,基本上跟我要求的一样,但我们还是想你集中在某一场戏上再演九”刘德华当然没有异议。
两个试镜的机会都为刘德华带来一点希望。
可错事与愿违。《彩云曲》来安排刘德华的角色并非刘德华试镜的那个,据闻是泰迪罗宾觉得不好意思,吩咐电影公司无论如何也要安排一个角色给刘德华演所致。至于《靓妹仔》,黎大佛给刘德华一个似是而非,似通非通的解释:“抱歉,刘德华,我们最后还是决定起用麦德和做《靓妹仔》的男主角,理由并不是谁比谁好或谁比谁差,问题是在于我们拍的是一部半记录式的电影,而你本身限电影的角色大相象,恐怕观众看了会有‘作戏’的感觉,失去写实片的意义。”黎大佛这个高深莫测的解释虽然刘德华不太愿意接受,但也没有给刘德华带来太大的挫折感。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刘德华的自信心并没有动摇过。“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刘德华对着录音机这样说。
刘德华自传《天若有情》【5】
五、一起走过的日子
当时间在我们手中流逝时,也许还不能察觉,太多美好的事物被我们错过。岁月也许无情,但我们又何尝不是太过麻木,在当时没有去珍惜,去追求,现在的悔恨又有什么用?重要的是抓住机会。
刘德华在他步人青春之门时,抓住了事业的机遇,从而步人娱乐圈,可当他正准备大展身手时,又错过了情感的机遇。
老天弄人,真的没有十全十美吗?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且说刘德华和林安淇又走在了一起,一场风波过去了,张家盈只能是一段小插曲,虽然她漂亮。
刘德华和林安演的节目仍然是早餐、运动、放学、看戏,
不见得特别精彩,但亦没有因此而感到沉闷。
这期间刘德华开始迷上话剧。
高四那年,刘德华也减少了运动,跑去参加“香港话剧团”,成为会员。
他把大部分时间放在编剧上,埋首写了很多剧本,成绩不赖,大多数的剧本给学校的话剧团拿去采用了。
这兴趣整整维持了一年,热情未减。
安玻曾问刘德华:“你将来要做什么?”
刘德华毫不犹豫的回答:“成功的编剧。”
刘德华也万万没想到当时小小的心愿,免影响了自己的一生。
有一天,余佬、李景生等人鬼鬼祟祟地围在一块,见到刘德华走过,笑吟吟向他招手。
刘德华也笑吟吟问:“搞什么名堂?”
余优扬一扬手中的纸。
“这是什么?‘香港小姐’参加表格吗?”刘德华打趣说。
“呸!你有资格吗?”余佬敲他的脑袋。
刘德华一把抢过那张表格,原来是无线电视台的艺员训练班报名表格。
“喂,凑热闹一起报名玩玩。”李景生、朱强在一旁兴风作浪。
“谁?谁在做这等明星梦?”刘德华笑着问。
“暗,他!”他们一起指着阿伟。
阿伟涨红一张脸,但没有分辩什么。
“喂,给你也拿一份,填好它也拿去投寄。”
刘德华耸肩,不置可否。
反正凑着玩,因此没考虑大多的现实问题就填了。
后来在报名章程上看到课程包括“编剧”一项,反而改变了抱着玩玩的心愿,很想借此机会受正统的编剧训练。
一行七八人特地跑去九龙公园拍了好些照片。
都是摆好姿势的那种,搔首弄姿,呕心沥血。大家都把自己当作了红小生、名编剧,突然之间掉进繁华梦里。
两个礼拜,刘德华、余佬、李景生意外地收到电视台寄来的面试通知书。
有人欢喜,有人愁。
李景生还拿着通知书在阿伟面前杨来杨去,刺激他。
余佬则在一旁三心二意。
“怎么办?怎么办?万一真给选去拍戏怎么办?”看样似乎真的很苦恼。
刘德华早已笑得人仰马翻。
“有什么怎么办?又用不着杀头的!”李景生臭他。
但去到试场,面对千人大场面,情况又不同了。
竟有点怯。
越是接近刘德华的号码,他越是颤颤兢兢。
“八十二号,刘德华”终于喊到他的名字。
打开房门,里面是偌大的一问讲室,四四方方、空空洞洞,中间摆着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后面墙壁挂着一块大黑板,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三四十字的“台词”。
刘德华被吩咐走过去站在一个留有“十”字座号的位置上,大约距离主考官的桌子两公尺。
刘德华走了几步,即听到一阵窍窍私语。
坐在中间的主考官先开口。
“刘先生,对不起,可以再从房门那边走过来一次吗?请留意自己的走路姿势。”
他服从的再走了一趟,但心里充满疑问。
“刘先生,访问你的职业?”另一个考官问他。
“学生”刘德华答。
“打铁学徒?”
“不是,我是应届的高中毕业生。”
“哦”。坐中间的主考官皱起眉头。
“没有人给你说过,你的走路姿势象担着一担铁,两肩左摇右摆。非常难看。”唇上长着两道胡子的主考官接着说。
刘德华的耳朵霎时热辣辣的,不知如何回答。事实上也并没有人跟自己讨论过走路姿势。他自觉走路
跟平常人没两样。
主考官很客气地对刘德华说:“走路也是演技的一部分,如果你有意留心身边的人,你会发现各类型的人有各类型的走路姿势。刘先生,你的走路姿势将会影响你的演艺事业。”
“请再从头走一回试试看。”
刘德华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虽然自己对训练班并非抱极大期望,但既然到了,就要全力以赴。
他提一口气,从大门口再重新走一遍过去。
走到那“十”字位子上时,发觉自己手心竟是汗。主考官点点头。当然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刘德华的走路
姿式,也就是那样吊儿郎当的样子,有一天竟被香港青少年竞相模仿。
“比较好一点,但仍然改进,来,我们开始第一部分的考试,请依照黑板上的台词念一遍。”
刘德华抬头,唉,原来还有更糟糕的!
这黑板上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对于一个有轻微近视,严重散光的他来说,就似乎有点难了。他眯起眼睛,勉强把台词在心里念了一遍。
“你有近视?”胡子主考官问。
“有一点”,刘德华答,“对不起,我忘带眼镜了。”
其实眼镜他是随身带来的,但自觉带了眼镜样子怪怪的,所以没有说老实话。刘德华朗声念,说那报告新闻形式的台词。接着各位主考官轮流问了他一些问题,都是“你为什么参加训练班?”,“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电影”,“你最喜欢的人物”等等。
整个面试大约半个钟头,比大部分的面试者较长。他一直注意到考官面前各放一个小铃子,有数次他们都
几乎把手指按在铃子上,但略一踌躇,又松了手。
刘德华是余佬、李景生当中接受最长面试时间的一个。余优进去三分钟就给人“叮”了出来,他们后来替他取了个花名叫“三分叮”。
回去刘德华把这些都跟安演说了,彼此对这件事的态度都是“既来之,则安之”,不曾强求。
一个礼拜后,刘德华获通知被录取为第十届艺员训练班的艺员。三个伙伴当中唯一的一个。
于是刘德华开始步人娱乐圈,迎来生命中又一个崭新的旅程,刘德华不再只属于几个人,几十个人了,他将属于一个时代,将属于整个香港,将属于…
训练班一星期上五天深,早上九点钟开始,下午五点钟结束,为期一年,每三个月有一次考试,每次考试都会把成绩差的学员删掉。
课程包括演技训练、编剧、摄影,灯光、现场控制、市场分析、中国戏曲、流行曲、中国舞、现代舞,颇为全面化。
班上四十多人,平均年龄是二十岁,因为都这样年轻,大家很快就混熟了。
刘德华最喜欢上的课当然是编剧,每次花很多功夫去做好这门功课。
第一学期的编剧科考试,题目是独脚戏一则,规定学员自编、自导、自演一场5分钟的戏。
刘德华写的那个剧本内容是描述一个小贼子在抢东西受了伤,他逃回了家,如何为自己包扎伤口止血,突然间有人敲他家门,他慌忙放下绷带,如何逃跑。
刘德华自觉以一场独脚戏去发挥,这是一个顶好的剧本了。
~直以来刘德华对自己在剧本上的创作都颇为自信,负责的导师也特加赞赏刘德华这方面的天赋。
然而功课好并不代表是乖学生。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刘德华重新施展念书时的顽皮本色。
第一天上课,导师看准刘德华这猴子定是顽皮难当,特地订下规定:凡任何公共物品遭受破坏,毁坏,所有学员均需共同负责赔偿费用。
言犹在耳,事情就发生了。
上舞蹈课在教室练舞,趁小体,大家推来推去瞎玩。
是梁家辉先发起的,他推吴家丽,吴家丽推薛彩霞,薛彩霞推刘德华,也不知哪里来的蛮力,她这一推,刘德华整个人撞向一列落地排舞镜子。
“砰”一声,碎片四溅,刘德华首当其冲,背脊给一片大玻璃划了一个大伤口。
有人尖叫,有人马上跑去导师那里报告,也有人跑来看刘德华伤得如何。
导师大兴问罪之师。
“刘德华,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为什么镜子会碎得这么烂?”
“撞碎的。”刘德华淡淡地说。
“怎样撞碎的?”
“撞上去撞碎的。”
刘德华的答话把导师气得竖眉瞪眼。
结果每人罚款七十元了事。而刘德华得了一道深深的疤痕。
刘德华把伤口给安演看,她不同情反笑。
“滋事分子就是你这种下场,活该。”
刘德华看着安政的一张笑脸,说:“你瘦了”。
她微笑地看着刘德华,不无肉麻地说:“想你想得茶饭不思。”
“你会吗,林安演?你的排球比谁都重要。”
她笑得鼻子也皱在一块。
又是夏天,安演的头发长长了许多。
她穿一件白衬衫、牛仔裤,皮肤晒成棕色,长发随意披在脑后,戴上顶鸭舌帽,神气得很。
他们坐在她家的天台上,紧紧靠在一起。
飞机从上空飞过,安模问得漫不经心。
‘哦们会有将来吗?”
刘德华无可奈何,脑际一片空白,转过脸看她。
她在哼一首歌,刘德华听出是《上海滩》的主题曲。
“浪奔、浪流,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
唱得慷慨激昂。
刘德华微掀起嘴角,轻轻笑着。
他想他刚才听错了。
然而,他还是在这问题上想了一想。
将来?
将来仿佛如眼前的天空,不着天际,茫茫然。
刘德华决定念完训练班后,留在这圈子里发展自己的事业。但这一条的路,又已经不是刘德华所能掌握的了。
刘德华跟安班说:“给我们五年的时间好吗?这五年里我专心我的工作,你专心念你的婴儿护理,我会好好地赚钱,五年后,我们一起去日本旅行,好吗?”
安演抿嘴笑了笑:
“我可以说不好吗?”
刘德华伸出手指跟她勾手指头。
“一言为定。”
他们一起许下这个诺言。
那天是一九八①年五月十四日。
既然是承诺,就要用行动来实践,相信刘德华和林安玻都是重诺守信。然而还有一种力量,叫做——命运,刘德华和林安演,能否逃脱宿命的安排?我们不得而知。
刘德华自传《天若有情》【4】
四、如果你是我的传说
有一个传说穿越时空。
有一个传说至死不渝。
有一个传说因为你而生动。
有一个传说因为挚着而感动。
有一个传说…
在刘德华的生命中注定要出现她,她是那样的醒目,那样的清纯。
每天都有一班女生在操场上练排球,她就是其中一个。
刘德华第一次留意她是因为她一身蜜桃色皮肤,白色汗衣(T恤)和白色的短裤,还有那双修长的腿,一切与他梦中女孩相吻合。禁不住问身边的余佬:“她是谁?”
余佬东张西望:“哪个她?”
刘德华指操场上:“那个长头发穿白色汗衣的女孩子”。
余优眯起眼睛看了一看,告诉刘德华:“名字不清楚,但知道她有一个绰号叫‘女飞鱼’,游泳队
四个仰泳代表之一。”
刘德华“哦”了一声。
原来跟她早已碰过面,刘德华记起来了。
在学校的夏季游泳比赛会上,那天她带个潜水镜;身上披块毛巾;只打了照面,印象模糊。
刘德华其实并没有因此而认识她。
但有时早上到学校后,刘德华会不自觉地走去操场兜一圈,看看她。
刘德华每次都很容易看见她,因为那班女生中,她的头发最长。
后来,刘德华打听到她的名字叫林安演,跟他念同一年级,喜欢运动,功课不差。但是刘德华始终没有走过她身边,好好的将她看清楚。
刘德华有时会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见她,她每次跟同学走在一块,笑得开心,毫不掩饰真情。
余优老爱在这时候用手肘大力控刘德华,鬼鬼祟祟地在人家背后“喂喂喂”。
有次给她听见了,她回过头来朝他们友善的笑了笑。
这还是刘德华第一次站得这么近看着她。
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看了令你屏息的女孩子,但她有一张使人难忘的脸孔:眼睛黑白分明,眉毛粗细有度,皮肤是蜜桃色,头发黑得发亮。
林安淇并不给人十分漂亮的感觉,但很健康,很神气。
然而年轻人要兼顾的事情太多!
刘德华忙着捣蛋,忙着运动,并没有剩下太多的时间用来念书,把应该念书的时间用来玩,乐此不疲。
学期终,刘德华在日记中写下过去一段的总结:一、拿了五面铜牌,两面银牌,两面金牌。二、因逃学记了一个小处分。三、被英文老师罚抄“我上课要安静”50次。’四、跟余佬打两次架,两败俱伤。五、替同学剪头发,五毛钱一次,总共赚了五元钱零用。六、公开声称国文老师的花名为“聂龟”(他姓聂),后又因上课时向他请示甲骨文的“龟”宇如何写法,是得罪在先,恼羞成怒在后,终被重重罚抄甲骨文“龟”字一万次。七、余优借去的一块钱未还。八、我向二姐借了一块钱,待清。九、英文成绩上好,顺利升班。
当写到第十项时,刘德华有些迟疑,想了想,还是在第十项写上“林安淇”三个字。
开学第一天,林安演和刘德华同踏进一间教室。
余佬朝着刘德华挤眉弄眼,意思是没想到刘德华和她被编排在同一班。
更巧的是她被编排坐在刘德华前面的位置。
余伦和刘德华坐在一块,林安淇身边则是一个叫李萍的女孩,她们以前念同一班,因此分外投机。
上第一节课时,林安演转身向刘德华借尺,用完后,她回过头来还给刘德华,还说了一声“谢谢”,笑了一笑。
她是一个爽朗的女孩,爱笑,笑声象铃一般清脆,不拘小节。有时候笑起来鼻子皱在一块,有如一个小男孩。
刘德华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可以随意说话。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扭促,这是她性格上可爱的地方。
刘德华和林安演都是爱运动的人,疯狂地把课余时间都奉献给这门学问上,毫无怨言。
他们分别是男、女排球队的代表,同属甲队,余优则是乙队,甲队负责教导乙队,一星期三节课,而甲队本身每星期也需练习三至四堂。因此刘德华和林安演每天都有见面的机会。
她仍然是白汗衣,白色的短裤。
有时候她会把头发编成一条粗辫子搁在胸前,打扮得土土的,却也另有一种味道。
冬天她会穿红色,一身红,象火焰。
刘德华总喜欢她穿白色,清清爽爽,象个小男孩,可以随时拍打她的头,跟她开玩笑称兄道弟。
就是这样刘德华和林安淇很自然地走在一块。
每天早上刘德华会去她家的楼下接她,然后一起步行到学校吃早餐。
中间两节小体,刘德华和林安玻都和自己的朋友玩。
放学又一起去参加课外活动,偶尔会看看裤袋里有没有多余的零用,跟她去看一场电影。但大多数的时间都耗在学校里,礼拜天相约同学到学校打排球,开开心,又一天过去了。
都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或刻意的去想了解对方的一切。
刘德华和林安玻的感情象“生活”但又比生活多了一点爱情。
她生日那天,刘德华送了一条链子给她,链子上吊着一颗心型的水晶坠。
刘德华约了余惜一起跟她庆祝生日,她后来也拖了李萍来,一共四人,跑去一间小餐厅吃西餐。
刘德华没买生日蛋糕,就把桌上的洋烛台凑近她眼前,当作生日蛋糕。
“许个愿。”刘德华跟她讲。
她抿嘴笑了笑,很认真地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了个愿。
刘德华没有问她许了什么愿,倒是她先告诉刘德华说:“我希望能在今年的排球比赛中获大奖。”这就是她的生日愿望。
刘德华听了,装出失落的表情说:“我还以为你的愿望与我有关。”
大家都知道他在说笑,唯有李萍这时候摆出替他不值的姿态,弄得气氛僵僵的。
刘德华这时留意到安玻脸上掠过一丝不快,但又很快回复笑意。
余优带头搞气氛,大家又嘻嘻哈哈丁。
刘德华在送安演回家的时候,装作不经意的问:“开心吗?”
“开心。”安演简单回答,撩一撩颈上的水晶链坠,“我喜欢这个。”她说,微微侧着头,带笑看着刘德华。
刘德华牵起她的手,拍拍,“喜欢就行了。”口吻象个小大男人。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一直没有说太多的话,刘德华发现只有在操场上他们才有说不完的话题。刘德华有点不放心,又神经质地问了一遍:“你开心吗?”她没有立刻口答刘德华,仔细地想了想,才说:“李萍告诉我,她很喜欢你。”刘德华“吓”得张大嘴巴。
安玻停下脚来,退后一步,脸上带着淡淡的笑,突然平静地说:“我想我们暂时分开一下会比较好一点。”
刘德华挥挥手说:“你把事情复杂化了。”“李萍也许比我更适合你,她比我更细心。”他哭笑不得。
“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刘德华说。“至少她会在生日那天许个与你有关的生日愿望。”安演半真半假地说。
刘德华笑了:“我并没有听过一个比这更不象理由的理由。”“我应该公平一些,给你个机会,也给李萍个机会,说不定你跟她相处了,会发现她比我更适合你。”
“我根本不喜欢李萍。”刘德华提高声音说,为之气短,忽然想学那些肥皂剧目的对白:“她根本不是我消那杯茶!”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没说出口。
安淇固执地说:“李萍是我的好同学好朋友。”
刘德华垂头丧气,刘德华知道无法改变安淇的想法。
“好的,好的,我投降,明天开始我会照你的意思去跟李萍培养感情。”
刘德华抬起头来,这才发现安模已走在前头。
他象傻子一般追上去,重新把她的手牵起。
他们相对笑了。
刘德华想大家都认为自己已把事情处理很妥当了,虽然一个故作大方,一个故作轻松,但都算了吧,还能要求些什么呢?只有这样想。从此安演也明显和刘德华疏远了。
虽然后来她很清楚的知道:刘德华根本不会喜欢李萍。但她还是很倔强地跟他分开了。
安演是一个对朋友很善意的人,她不想让李萍难下台。那时候爱情似乎没有友情重要。
刘德华依然每天早上见到她在操场上练排球。
她碰到刘德华,依然会朝他笑。
冬天来了,她换上红色球衣,把头发剪短了并且烫了。
余佬把刘德华拉到一边,怪里怪气的问:“这是谁?这是林安演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刘德华忍俊不住。他继续刻薄:
“人家会认为那是椰菜娃娃。”“要不要我再说些话附和你?”刘德华白他一眼,他这才华声。
大家约好一大班同学放学去九龙的公园踢足球。
男男女女总共二十多人,浩浩荡荡。
刘德华和余佬都是负责守球门的,下半场余佬守阵,刘德华退到一旁看。
余佬的技术说坏不坏,但说好又似乎未到家,刘德华蹲在石梯子上喊得喉咙都破了,他还是让球一个个都滚进球门。
刘德华气得直跺脚。
刘德华自己一定叫得象头怪物,以至球场上至少有五个人向自己望过来。
其中有一个是张家盈,刘德华一眼认出来。
学校里实在没有一个女生比她漂亮,瓜子脸,明眸皓齿,两片嘴唇薄薄,似笑非笑。
刘德华走过去跟她打招呼。
“你也喜欢足球?”
她摇摇头,“我跟着美实来凑热闹。”说着指一指身边的女同学,“其实我对运动一窍不通。”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刘德华心里想。我也照样可以找话题跟她滔滔地说个不停。
于是他和她坐在热热闹闹的球场上谈琼瑶、三毛、严沁、张爱玲、金庸和古龙。
刘德华留意到张家盈的瞳孔一直张大,张大。
心里暗笑,没想到我还满腹经伦吧?!哈哈!
刘德华和张家盈说起张爱玲的《倾城之恋》。
刘德华说:“我不喜欢范柳原和白流苏,一个假情,一个假义,眉来眼去没有一点真』乙”
“但我喜欢这篇小说的情节。”
“我因此而爱上浅水湾酒店。”
“我希望有机会去那里走一趟。”
“但听说快要拆了。”
“是吗!多可惜。”
“我一定要去那间有吊扇的咖啡室坐坐……”
从《倾城之恋》又说到金庸的《神雕侠侣》,但那只是翌日他们吃早餐的话题。
刘德华不否认张家盈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
安演属于阳光,灿烂明丽。张家盈却宁静如夜里明月。
刘德华很喜欢早上限家盈在一起,她的头发总带一种青春的味道,酸酸甜甜,常给刘德华一种好浪漫好写意的感觉。
冬去。
春至。
刘德华报名参加学校的话剧团。
第一次参与的话剧是曹高的《雷雨》。
刘德华没有在幕前演出,因为刘德华比较喜欢编剧,策划这种幕后工作,它们给刘德华的满足感比幕前更具有吸引力。
饰演白露露的是林安演。
导师认为她的一张脸够特别,可塑性高、可热情、可冷艳、洒脱中又带点泼辣,只有脸色比剧中的造型略黑,但可以化妆补救。
最初的一个礼拜,每天都开会、排练,放了学就自觉跑去礼堂集合,大家席地而坐,大发议论。
张家盈有时会留在图书馆等刘德华一起放学。
其实在有意无意间,刘德华并不想安演知道他跟家盈的事,真正的原因,他自己也说不出所以来。
可能是他比较自私,不想向任何一方做出解释。
话剧顺利上演,同学们的反应不错。
大家一听雷声作响,台上演员猛叫:“天啊”的时候,总不可思议地轰笑起来。
刘德华一直站在台后,紧张得手心冒汗。直到谢幕,他才略为轻松,瞥见张家盈在台下跟自己作个胜利的手势,他对她报以一笑。
没想到林安演竟把这幕看在眼里。
她回到后台,妆也没下就走到刘德华跟前来。
刘德华正低头收捡剧本。冷不防面前突然抛下一条链子。
“我不要了!还给你!”她狠狠地说。
刘德华抬头,呆了。
安淇拎衣服,跑出后台。
刘德华追上去,把安淇拉到礼堂后的楼梯间。
安玻一双眼睛都红了,刘德华更不知说什么话。
就这样刘德华和安玻站了很久。
最后刘德华说:‘喷演,对不起”。
安演眼睛眨了眨,眼泪就掉了下来。
“刘德华,我对你感到失望。”安演明显生气了。没等他说第一句话,安演转身就走了,头也不回。
刘德华怔怔的看着安演的背影,心里有无法形容的难受。
刘德华已忘记自己是怎样步行去坐巴士的。
胡乱上了辆巴士,坐在窗口的位置,把玻璃窗推得很开。
刘德华握着刚才安玻抛回的链子,忽然失落地哭起来。
他把身子挪近窗口,尽量不让人看到自己在哭。
他想了很久,想了又想,“原来仍然是你对我这般重要。”
他想自己应该好好的去练排球,不然自己将永远如今天这般的失落。
那天晚上刘德华题得很不好,常梦见安模把水晶链狠狠抛回给自己;一次又一次,重复又重复,直至自己大叫:“够了,够了,我知错了!”
然而睁开眼睛的时候.天也亮了。
刘德华匆匆出门,跑到安玻家等她。
一会,安淇下来了,见到他并不意外。
刘德华跟她打招呼,她就犹豫一会,终于向他走来。
“这么早?”安演问。
“是的。等你去打排球。”
“哦”,刘德华抓抓头皮,乘机说:“我想我不可以放弃打排球,我太热爱这运动了!”他说得小心翼翼。
安淇停下来看着刘德华,咬咬嘴唇,眼神狐疑。
“咦,台词背得这么熟,练了多少次了?”
她转过头来笑了,亲切一如当初。
“但蛮动听的,暧,你好象胖了,一定是缺少运动,整天躲在这图书馆里啃书……”
刘德华看着安演的脸,深深地受感动。
原来安演对所有的朋友如此善良,包括自己在内。
一段情要怎样诉说才能让所爱的人明了,一份爱要收藏多久才不至于失落。终于刘德华又和林安演走到了一起,一个传说又得以流传。
只有经历过,才知道人间有的传说是真的,特别是关于爱情的传说。
刘德华自传《天若有情》【3】
三、我和我追逐的梦
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梦想,刘德华小时候的梦想,也许只是能够愉快的过完这一生,也许是轰轰烈烈的过一生,我们不得而知。有人说,一些人为了一个难以企及的梦想挚着一生,为了梦想而不断充实自己;一些人为了生存的知足,而不断降低自己的目标。刘德华属于前者。不很富裕的家庭环境炼就了他坚强的意志,也赋予了他一定的忧患意识,让他日后的深沉状没有做作,没有矫情。尽管他不时皱眉,不时叹息,仍不失一片赤子之心。
八岁那年,刘德华已习惯早起床,帮父母准备冰室的早市,冰室早上六点开门,由父亲主持大局当大厨,母亲、姐姐负责配合,而刘德华则负责清洗和运送自来水的工作。
那时候,家家户户都要跑去街头的公共龙头提自来水,他是家中的长子,当然得负起这责任。
每天运八大桶水回冰室,四桶用来洗碗,四桶用来做食用水。
小小年纪居然也力大无穷,从不假借他人。
但是冬天早上漆黑得看不见路。
他在作文里写到:“每天早上披星戴月上路去,虽然辛苦,但很开心。”
女老师在他稿上批注:“错用成语,披星戴月非如此应用。”
刘德华没有争辩。住在象牙塔中的他,永远不会在冬天的清晨抬头看天上的星星和月亮的。
刘德华喜欢“钻石”这个名字。
当他成名后,外国记者曾问:“刘德华,你小时候住在哪里?” “Diamond
Hill。”咪咪嘴笑。
每次看到洋鬼子眼睛里发出了一道蓝光,象拾到颗钻石。
当年父亲离亲叛众,不辞艰苦地从大埔老远搬至城里来,大概就是深信钻石山遍地钻石,所以选择此地落地生根。
刘德华父亲是个有性格的汉子,思想虽然保守,但行为颇新潮,不甘心一生背着传统的十字架,因此老爱以有意无意间肆意离群,干点惊天动地的事来哗众。
很早报早以前,他父亲就跑去学洋鬼子烫发,用夹子夹,一个小图接着一个小圈满头都是,差点没把刘德华一家人的嘴巴都笑歪了。
六十年代末期,当大家还在流行听空中的播音时,刘德华的父亲便跑去买了部电视机回家,先是黑白,后来赚黑白不过病,又去买了部十四寸彩电日来。
在家设观众席,收一毛钱看三套片,做起街坊生意来。
别小瞧,此间生意倒也红火。刘德华负责在黑板上写“财务报告”:黄大大一毛,李大婶两毛,张伯一毛,黄大大有事早走,退回五分;张伯中途加入小孙女,加收五分。
一手字就从那时候开始练好的。
有个晚上,观众散席后,母亲给了二姐两块钱,嘱她带德华和弟弟去吃宵夜。
那时候两块钱是很值钱的,云吞麦面,才四毛钱一碗,净面则卖二毛。
姐姐拉着刘德华,刘德华又背着弟弟,三人一行。
走至聊宜路三叉口,那里有个菜市场,夜里摆了很多小摊,有吃的、玩的,象个闹市。
他们经过一个玩赌钱的地方,姐姐忽然停下脚步,全神贯注望着摊主手上玩的扑克牌。
“你看什么?”华仔问。
她神经兮兮地把嘴巴凑近刘德华耳朵:“我看到那张牌,是一张小丑。”
刘德华不信。
于是他们站在那里等摊主揭牌。
咦?竟是二姐说的对\丑”。
刘德华无法置信的看着她。
“你碰巧!”华仔又说。
“好再来~次,”她想了想,“这次开皇后”。
一揭,果然是!
刘德华半信半疑,开始蠢蠢欲动。
姐姐又试了一次,全中。
~连三次,不得不信邪。
贪念夹杂好奇,刘德华怂恿二姐拿五毛钱出来赌一赌。
“小丑”,她说。--。
揭牌是皇帝!
输了’!德华和姐姐一起跺脚。
不怕,这趟输了运气,再来。
二姐聚精会神,双手合十想了想。“皇后”,她说。
刘德华又放下一块钱,心想这次一定要连本带利收回才行。看来“赌”是人的天性。
揭,又是皇帝!
刘德华和姐姐面面相觑,呆在一旁。
·怎么回事?刚才的法力跑哪去了?
刘德华拿着手上剩下的五毛钱,心如吊桶。而当二姐正在犹豫之时,刘德华已下狠心。
华仔把硬币夹在掌心搓搓,又对着它哈口气。
“这局一定是小丑错不了”!华仔按着自己的胸口。
二姐手紧握,大家屏息以待。
嘿!完蛋!
五毛、一块、五毛。二块钱的宵夜统统输光。
刘德华咬咬唇,叹口气,认命好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头一次跟流行曲引起共鸣。
刘德华和姐姐决定回家对父母讲吃了宵夜。
刘德华看看身后一直没出声的弟弟,原来他睡熟了,一定不晓得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刘德华放心了。
回到家还装饱嘴相。
母亲随口问:“吃了什么?”
刘德华随口答:“炒面和稀饭。”
谁也料想不到一直睡得象头猪的弟弟偏在这时醒了。
他张口就说:“我肚子很饿。”
这时一家八口都瞪大了眼睛。
德华看见姐姐眼泪也掉了下来。
*不是说吃了炒面稀饭的吗?”父亲问。
“没吃过。”弟弟又说。
父亲转过头来,刚好看见刘德华瞪着弟弟。
“你们搞什么鬼?钱花到哪里去了?!’他厉声问。
刘德华哑口无言。
终于由姐姐和盘托出。
无需押后再审,“赌博”罪名即时成立。
死罪一条,逃不了!打!
父亲怒得青筋尽现,跑去拍起架帆布床角用的木棍,二话不说当头就狠打。
刘德华实在受不了十数根,事后才发现打得肥肿难分。
二姐也好不到哪去,一样受罚,给父亲用拖把打得呼呼叫。
这是父亲第一次打刘德华。
刘德华父亲只打过刘德华两次。
另一次是在念高一那年。
学校期终考英文科那天,一位同学走过来挑逗:“刘德华,你胆子大吗?”
“胆大包天!”刘德华拍拍胸膛。
“你敢不敢在礼堂考试时带骰子进去掷骰子答题目?”
“这有什么不敢!”刘德华扬一扬眉。
“好,这样决定,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
“好,一言为定!”刘德华跟他击掌。
刘德华把他给的骰子带进试场。
挪到一点就填A,掷到M点就填民不消半刻钟就把五十条的选择题做好。
刘德华是第一个把试卷交出的学生,离开礼堂前,刘德华还回头做了一个鬼脸。
可是这次逞强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成绩单下来,一看,天!英文只得八分。
这算是分数吗?刘德华羞得不敢抬起头来。
英文课的老师也接着叫刘德华去训活:“刘德华你知道自己就读的是英文中学吗?英文科不及格是不准升班的。”
意即这个学期他要留班。
刘德华想告诉她,我真的不知道这规矩,我要知道了也不会选英文科来逞强,挑别科好了,绝不会跟自己作对。
刘德华硬着头皮回家,一路上感到身上的细胞不断死亡。
一双脚刚踏进门,母亲就问:“华仔,你这学期考了第几名?”
他禁若寒蝉。
父亲留意他一反常态,心中已有了底。
刘德华把成绩单拿过去给父亲看。
“怒发冲冠”就是父亲当天的样子。
他一记耳光打来。“啪”的一声,清脆利落,掌风凌厉。
刘德华痛得金星乱冒,半边脸迅速的滚烫起来。
空气突然凝住,直到刘德华“哇”地哭出来。
屋里同时有七双眼睛看着刘德华,或愤怒,或怜悯,或同情,或惊恐,或……
他完全没有借口原谅自己。
刘德华很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任性和顽皮。
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令刘德华很难受,刘德华觉得受了侮辱。他说:“我宁愿再受棒打,也不愿挂着一记不留情的耳光。”
所以越发哭得厉害。
父亲罚他跪。吃晚饭的时候,更把他捧出门外去站,一直站到凌晨二点。
刘德华向父亲认错,跟父亲保证下一个学期会发愤图强念好英文。
当然这也是刘德华挽回面子的时候。
从校状元“沦落”为留班生,刘德华在弟妹面前的“地位”真如急坠的升降机般,“嘲”的跌至最低谷。
也许是刘德华的敏感,但有时他弟弟的一句:“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却叫刘德华觉得十分刺耳,为之气短。换作从前,刘德华会振振有调反驳一番,但此时的刘德华只有“咕”一声把气吞进肚里去。
姐姐的话他也要听,弟妹的话他也要听,反正在家里他简直是个没有立足之地的人。
幸好这口气终于在刘德华英文考到九十七分时给痛快的吐出来了,在家中也终于扬眉吐气又开始活跃于校园。
有追逐的地方就有刘德华。
刘德华永远是最容易缉拿归案的顽皮学生。
老师只要往操场上叫一声“刘德华!”操场上就立刻有“刘德华”这个人跑出来自首。
百试百灵。
每位少年都有一个“圈子”,这圈子是由几位相好的伙伴组成,刘德华这位活跃分子当然有属于自己的圈子。
德华、余佬、小权、肥胡、朱强、阿佛、李景生绰号“可立七侠”。
观其名,便知是好打抱不平,除强扶弱之辈。
黄大仙警署派了一队少年警讯的男生到学校教他们空手道。
、开始大家非常兴高采烈,纷纷报名参加,几节课下来,渐断发现对方空有来头,实际功夫欠缺,免不了扫兴。
这也算了,总不能要求每个都象“可立七侠”这般精英云集。
两队人一直相安无事,和平如初。
直到后来发现这班元用家伙借教功夫之名来亲近学校的女生,挂羊头卖狗肉,且自命不凡,其中殃及李景生的小女友。
士可杀,不可厚。
这口气可吞不得,血气方刚,打了再说道理。
刘德华以“可立七侠”的名义向“少年警讯”立下挑战书。
乙谋被派作“少年警讯”代表,站出来讨价还价:
“你们这班小瘪三,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
“少说废话,形式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
乙谋想了想,狡猾笑道:
“那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
刘德华听了,装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说:
“要去黄大仙警号卫打,还不如报警好了,嘿!”
最后,议定去附近的一个社区服务中心里决斗。
战果,七比零。“可立七侠”以绝倒压倒优势取胜。
“骄傲”都写在每张年轻的脸上。
太年少的刘德华尚不知,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正向他
走来。一段小小的梦想开始在他的人生旅途上演出。
刘德华注定将追逐一辈子,为了梦。
刘德华自传《浓情爱不完》【8】
八、说起我的爱情
可否谈谈你跟她的故事?」「棗」「不想提?」「不是。」「?」「我觉得感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我跟她的事,就只有我跟她才明白个中的感受。我不介意说,但恐怕说出来的会太主观,这不太好,唔棗我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对不对,未必我感受的就是对的。」「没关系,我们随便聊聊。」「也好,待我整理一下。」「要喝点什麽吗?」「啊,好的,咖啡,谢谢。」「先生,麻烦你给两杯咖啡。」「好的。」「爱情像咖啡。」「为什麽?」
(微笑)
「甘苦与共。」「你是一个对爱情专一的人吗?」「如果我们决心去爱一个人,我们应该给予对方绝对的信任。对待一段恋情,我只有确定与否定,当我告诉对方,我已确定我跟她的感情後,而她仍然不相信,那我也没办法。」「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对不起,可以帮我签个名字吗?打扰你。」「啊,没关系,签在那里?」「这里。」「衣袖上?」「对,就是这里,请写上我的名字:依莎贝拉。」「ISABELLA,是这样拼吗?」「对。你的字很漂亮!」「谢谢。」「谢谢,麻烦你,打扰你,再见。」「不用客气,再见,嗳,刚才说到哪里?」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也有三年。」「是怎样认识的?」「朋友介绍的。我认识她的时候,并不晓得她是作戏的。」「还记得当天她穿什麽吗?」(泛起笑意)
「记得,她穿白衬衫,牛仔裤,肩上披着件红色毛衣,脚踏一双黑布鞋。」(笑)
「我最记得那双黑布鞋。」(再补充)
「那时候她头发很长。」「你这样说,以後女生见到你都这样打扮了!」(打哈哈)「是怎样开始的?」「看戏、吃饭。我跟她看的第一部戏叫『细雪』。」「很开心。」「嗯。」「那後来又怎样会弄致分手?」(苦笑)「电影里我也许是一个常常满口情话的人,但现实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擅於谈情说爱、情话绵绵的男人。我并不懂得如何去表达自己
的感情。」
「你们之间出了什麽问题?」「太多的问题,太少的时间。」「是否你的要求太高?」「?」(咦?!哈哈!)「这是我一首歌曲的名字!」「还记得歌词吗?」「是否你的要求太高还是我付出太少。」「这是你的答案?」(莞尔笑笑)「她是一个爱得很彻底的人,比起她的投入,我无疑付出了太少。」
「女孩子总希望男朋友有多点时间陪她。」「我想是的。但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的电影事业刚开始,不可能常常在她身边,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香港拍戏。」「有尝试去挽救这段感情吗?」「有。但最後她仍然觉得我做得不足够。其实早在开始的一年多里,问题已产生,我们曾经很努力的去补救、解决-一个问题。由始至终,身边没有一个人是看好我们这段感情的。」(自嘲地笑)「当时我跟她只要好好地生活下去,就是对那班人最大的惩罚。」
「那班人对你们的感情有影响吗?」「或多或少。」「你们是在什麽情况下分手?」「我想这个并不重要。」(低头沉思)
「在想什麽?」(啜一口咖啡)「在这段感情上,如果纯粹以付出多少去衡量,我想是我负了她的。」(自谑)「嘿!一个负心的人!」
「有没有想过失败的原因?」「感情并不是是非题,没有确定的答案。但无论如何,一对情侣
分手,错的总是男方。」「伤心吗?」「我觉得可惜。」「为什麽?」「我们都是普通人,所能够拥有的也就是普通的一份爱情。那并非如传说中一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对吗?我们都不可能将自己的生活和感情,付诸於那些流传下来的爱情故事里。
「每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都经过悲惨的人事,如果在这段经过的日子里,对方放弃了,那我觉得是很可惜的,任何爱情少了一份坚持,就等於判了死刑。当爱情出现比较,那就是分手的时候。」
「可以再问你一个问题吗?」「听说你四月份会在台湾出版一本小说形式的自传,是吗?」「可以的。」「是的。」「你会在书中也提一下你跟她的感情吗?」「会的。毕竟这段感情曾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你是不是一个洒脱的人?」「如果生在古时,我将会是一个多情的剑客,每天为她舞剑四十五分钟,这个答案满意吗?」
刘德华自传《浓情爱不完》【4】
四、操场上的白衣女孩
每天都有一班女生在操场上练排球。她是其中一个。我第一次留意她是因为她一身蜜桃色的皮肤。白色的汗衣和白色的短裤。有一双修长的腿。
我问余佬:「她是谁?」余佬东张西望:「谁是谁?」我指着操场:「那个长头发穿白色汗衣的女孩子。」余佬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告诉我:「名字不清楚,但知道她有个绰号叫『女飞鱼』,是校内游泳队四
个仰泳代表之一。」我「哦」了一声。原来我跟她早已碰过面,我记起了,在学校的级际游泳比赛会上,但那天她戴了个潜水镜,身上披大毛巾,我们打了个照面,印象模糊。
我并没有因此而走去操场上认识她。但有时早上到学校後,会不自觉地走去操场兜一个圈,看看她。每次都很容易的就能把她找着,因为那班女生中,她的头发最长。後来,我打听到她的名字叫林安琪,跟我念同一年级,喜欢运动,功课不差。但是我始终没有走近她身边,好好的将她看清楚。我有时会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见她,她每次都跟一大群同学走在一块,笑得很开心,毫不掩饰真情。
余佬老爱在这时候用手肘大力撞我,鬼鬼祟祟地在人家背後「喂喂」。有次给她听到了,她回过头来朝我们友善的笑了笑。这还是我第一次站得这麽近看她。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看了教你屏息的女孩子,但她有一张教
人难忘的脸孔。眼睛黑白分明;眉毛纤合度;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嘴唇微翘,笑起来露出一颗小犬齿;皮肤是蜜糖色,头发黑得发亮。林安琪并不予人十分漂亮的感觉,但很健康,很神气。
然而年轻人要兼顾的事情实在太多!我忙着捣蛋,忙着运动,并没有剩下太多的时间,可以让我放一
颗心在林安琪身上。我把吃饭的时间用来念书,把应该念书的时间用来玩,乐此不疲。学期终,我在日记上写下过去一年的总结:
一、拿了五面铜牌,两面银牌,两面金牌。
二、因逃学被记了一个小缺点。
三、被英文老师罚抄「我上课要安静」五十次。
四、跟余佬打了两次架,两败俱伤。
五、替同学剪头发,五毛钱一次,总共赚了五块钱零用。
六、公开声称国文老师的花名为「聂龟」(他姓聂),後又因上课时向他请示甲骨文的「龟」字如何写法,得罪在
先,恼羞成怒在後,终被重重罚抄甲骨文「龟」字一万次。
七、余佬借去我一块钱未还。
八、我向二姊借了一块钱,待清。
九、英文成绩优异,顺利升班。
我想了一想,在第十项上写下「林安琪」三个字。
开学第一天,林安琪跟我踏进同一间教室。余佬来不及地向我挤眉弄眼。我们竟被编排在同一班。更巧的是她被编排坐在我前面的一个位子。余佬跟我坐在一块,林安琪身边则是一个叫李萍的女孩子,她们
以前念同一班,因此分外投契。上第一节课时,林安琪转身向我借尺。用完後,她回过头来还给
我。「谢谢。」
她说,笑了一笑。她是一个爽朗的女孩,爱笑,笑声像铃一般清脆,不拘小节。有时候笑起来鼻子皱在一块,有如一个小男孩。我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可以随意地谈话。她没有一
般女孩子的忸怩,这是她性格上可爱的地方。
我和林安琪都是爱运动的人,疯狂地把课馀的时间都奉献给这门
学问上,毫无怨言。我们分别是男、女排球队的代表,同属甲队,余佬则是乙队,甲队负责教导乙队球技,一星期三节课,而甲队本身每星期也需练习三至四堂。因此我跟林安琪每天放学後都有见面的机会。她仍然是白色的汗衣,白色的短裤。有时候她会把头发编成一条粗辫子搁在胸前,打扮得土土的,另有一种味道。冬天地会穿红色。一身红,像小火焰。我还是喜欢她穿白色,清清爽爽,像小男孩,可以随时拍打她的
头,跟她开玩笑称兄道弟。
就是这样我和林安琪很自然地走在一块。每天早上我会去她家的楼下接她,然後步行到学校吃早餐。中间两节小休,我们各自和自己的朋友玩。放学又一起去参加课外活动,偶尔会看看裤袋里有没有多馀的零
用,跟她去看一场电影。但大多数的时间都耗在学校里,礼拜天我们
会相约同学到学校打排球,开开心心又一天。我们都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或者刻意地去想了解对方的一切。我和安琪的感情像「生活」,但又比生活多了一点爱情。
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条链子给她,链子上吊着一小颗心型的水
晶坠。我约了余佬一起跟她庆祝生日,她自己後来也拖了李萍来,一共
四人,跑去一间小餐厅吃西餐。我没有买生日蛋糕,就把餐桌上的洋烛台凑近她眼前,当作生日蛋糕。「许个愿。」我跟她说。她抿嘴笑了笑,很认真地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了个愿。我没有问她许了什麽愿,倒是她先告诉我:「我希望能在今年的排球比赛中得大奖。」
这就是她的生日愿望。我听了,装出失落的表情:「我还以为你的愿望与我有关。」大家都知道我在说笑,唯见李萍这时候摆出个替我不值的姿态,弄得气氛氐僵僵的。我留意到安琪脸上掠过一丝不悦,但很快的又回复笑意。余佬带头搞气氛,大家又嘻嘻哈哈笑了。
我送安琪回家的时候,装作不经意地问:「开心吗?」「开心。」她简单地回答,拨一拨颈上的水晶链坠,「我喜欢这个。」她说,微微侧着头,带笑看我。我牵起她的手,拍拍,「喜欢就行了。」我说,口吻像个小小大男人。我们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一直没有说太多的话,我发觉只有在操场上我们才有说不完的话题。我有点不放心,又神经质地问了一遍:「你开心吗?」她没有立刻回答我,仔细地想了想,才说:
「李萍告诉我!她很喜欢你。」我「吓」得张大嘴巴。
安琪停下脚来,退後一步,脸上带淡淡的笑,释然平静地说:「我想让我们暂时分开一下会比较好一点。」我挥挥手。「你把事情复杂化了。」「李萍也许比我更适合你,她比找更细心。」我哭笑不得。「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我说。「至少她会在生日那天许个与你有关的生日愿望。」安琪半带真
半带假地说。我笑了,「我没听过一个比这更不像理由的理由。」「我应该对你公平一点,给你个机会,也给李萍个机会,说不定
你跟她相处了,会发觉她比我更适合你。」「我根本不会喜欢李萍。」
我提高声音说,为之气结,忽然想学那些肥皂剧里的对白念:「
她根本不是我的那杯茶!」但最後还是忍了下来,没说出口。安琪固执地说:「李萍是我的好同学好朋友。」我垂头丧气,我知道我无法改变林安琪的想法。「好的,好的。」我投降,「明天开始我会照你的意思去跟李萍培养培养感情。」我抬起头来,这才发觉安琪已走在我前头。我像傻子般追上去,重新把她的手牵起来。我们相视一笑。我想大家都认为自己已把事情处理得很妥当了,虽然一个故作大方,一个故作轻松,但都算了吧,还能要求些什麽呢?我这样想。
安琪明显地跟我疏远了。虽然後来她很清楚的知道:我根本不会喜欢李萍。但她还是很决绝地跟我分开了。安琪是一个对朋友很善良的人(对我例外),她不想教李萍难下台。我依然每天早上见到她在操场练习排球。她碰见我,依然会跟我笑。冬天来了,她换上红色球衣,把头发剪短并且烫了。余佬把我拉到一旁,怪里怪气的问:「这是谁?这是林安琪吗?怎麽弄成这个样子?」我忍俊不住。他继续刻薄:
「把她放在『屈臣氏』摆,人家会以为那是椰菜娃娃。」「要不要我再说些话附和你?」我白他一眼,他这才噤声。
我们约好一大班同学放学去九龙仔公园踢足球。男男女女总共二十多人,浩浩荡荡。我跟余佬都是负责守龙门的,下半场他守阵,我退到一旁看。余佬的技术说坏不坏,但说好又似乎未到家,我蹲在石梯子上喊得喉咙都破了,他还是让球一个个滚进龙门。我气得跺脚!我想我一定叫得像头怪物,以致球场上至少有五个人向我望过来
其中有一个是张家盈。
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学校里实在没有一个女生比她更漂亮。瓜子脸,明眸皓齿,两片嘴唇薄薄,似笑非笑。我走过去跟她打招呼。「你也喜砍足球?」她摇摇头,「我跟美宝来凑热闹。」她指一指身边的女同学。「我对运动一窍不通。」她说。这又有什麽关系呢?我心想。我照样可以找话题跟她滔滔的说个不停。於是我们坐在热热闹闹的球场上谈琼瑶、谈三毛、谈严沁、张爱玲、金庸和古龙。我留意到张家盈的瞳孔一直张大、张大。我心里暗笑。
没想到我还满腹经纶吧?!哈哈!我们说起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不喜欢范柳原和白流苏,一个假情,一个假义,眉来眼去没
有一点真心。」「但我喜欢这篇小说的情怀。」「我因此而爱上浅水湾酒店。」「我希望有机会去那里走一趟。」「但听说快要拆掉了。」「是吗?多可惜。」「我一定要去那间有吊扇的咖啡室坐坐……」从「倾城之恋」又说到金庸的「神雕侠侣」,但那已是翌日我们吃早餐的话题了。
我不否认张家盈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她跟林安琪完全不一样。
安琪属於阳光,灿烂明丽,她却宁静如夜里的月。我喜欢早上跟家盈在一起,她的头发总带一种青草的味道。酸酸甜甜,带给我一种不实际的感觉。
冬去。春至。我报名叁加学校的话剧团。第一出叁与的话剧是曹禺的「雷雨」。我没有在幕前演出,因为我比较喜欢编剧、策划这等幕後工作,它们给我的满足感比幕前更具吸引力。饰演白露露的是林安琪。
导师认为她的一张脸够特别,可塑性高,可热情、可冷艳,洒脱中又带点泼辣,只是肤色比剧中的造型略黑,但可以化妆补救。最初的一个礼拜,我们每天都开会、排练,放了学就自动自觉跑去礼堂集合,大家席地而坐,大发议论。张家盈有时会留在图书馆等我一起放学。其实在有意无意间,我并不想安琪知道我跟家盈的事,真正的原
因,我也说不出所以来。可能我比较自私,不想向任何一方做出解释。
话剧顺利上演,同学们的反应不错。大家一听到雷声作响,台上演员猛叫:「天啊!」的时候,总不可思议地轰笑起来。我一直站在後台,紧张到手心冒汗。直到谢幕,我才略为宽容,我瞥到家盈在台下跟我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我对她报以一笑。
没想到林安琪竟把这幕看在眼里。她回到後台,妆也没下就走到我跟前来。我正在低头收拾剧本。冷不防面前突然抛下一条链子。「我不要了!还给你!」她狠狠地说。我抬头,呆了。安琪拎起衣服,跑出後台。我追上去。把她拉到礼堂後的楼梯间。她一双眼睛都红了。我越发不晓得该说什麽好。
我们就这样站了很久。
最後我说了:「安琪,对不起。」
她眼睛眨了眨,眼泪就掉下来。「我对你感到失望。」她说。没等我说第二句话,她转身就走了,头也不回。我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有无法形容的难受。我忘了自己是怎样步行去巴士站的。胡乱上了一辆巴士,坐在窗口的位子,把玻璃窗推得很开。
我握着刚才安琪抛回给我的链子,忽然失落得哭起来。
我把身子挪近窗口,尽量不让人看到我在哭。我想了很久,想了又想。
我想我应该好好的再去练习排球,不然我将永远如今天般的失落。
那天晚上我睡得并不好。常梦见安琪把水晶项链狠狠地掷回给我
,一次又一次,重复又重复,直至我大叫:「够了,够了,我知错了!」
然而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也亮了。 我匆匆出门,跑到安琪家楼下等地。
不一会,她下来了。见到我并不感意外。我跟她打招呼。她犹豫了一阵,终於向我走来。「这麽早?」她问。「是的,等你回去打排球。」
「哦?」
我抓抓头皮,乘机说:「我想我不能放弃打排球,我太热爱这运动了!」我说得小心翼翼的。安琪停下来看着我,咬着嘴唇,眼神狐疑。
我静待她的答覆。「咦,台词背得这麽熟,练了多少次了?」
她转过头来笑了,亲切一如当初。「但满动听的,嗳,你好像胖了,一定是缺少运动,整天躲在图
书馆里K书……。」
我看着安琪的脸,深深的受感动。原来安琪对所有的朋友都如此善良,包括我在内。
刘德华自传《浓情爱不完》【3】
三、可立七侠
导演喊「卡」,镜头前的搏斗才终止,大汉把紧扣在我喉咙的手放下,我从泥水中爬起。血浆还「卡」在我咽喉,我咽一口唾沫,不知为何呛了起来。茶水萍姊递上暖水壶,我漱了漱,把血浆冲出口。大德站得远远的,绕着双手靠在下巴上,表情呆滞。看见他这模样,我才想起自己在这沙滩上已轧了两天两夜戏了。
我挥挥手,示意他替我拿汗衣来更换。他没留意到,原封不动靠在一旁。「大德!」我没好气喊,他这才如梦初醒。我做了一个抹身的手势,他钻进车厢找去。我席地而坐,抓起一把泥沙。奇怪,拍了这些年戏,竟从来没拍过沙滩漫步的镜头。永远都是前无去路,後有追兵,跑跑跑、跑个半死,大杀风景。什麽时候才可让我念念:婉君表妹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的对白!「累得眼皮也撑不开还笑得出!」
大德走过来把衣服递给我。「大德!」我兴致勃勃跟他说:「如果我早十年去台湾发展,说不定可以牵着林青霞的手,尽拍一些沙滩漫步、喁喁细语、海誓山盟
的戏了,不用像现在这样打得焦头烂额!」「你不唱歌了?!」他风马牛不相及地搭了一句。我没好气看看他,啼笑皆非,他总有办法把人气得血脉沸腾。
收工的时候已是凌晨四点,我把余佬叫出来吃消夜。他睡眼惺松来到,劈头第一句就咒骂:「你不去做牛耕田,平白浪费了一身精力!」
我还想做十二少呢!我忘了告诉他。八岁那年,已习惯早上五点钟起床,帮父亲准备冰窒的早市。冰室早上六点开门,由父亲主持大局担大厨,母亲跟姊姊负责做配料,而我则负责清洁和运送自来水的工作。那时候家家户户都需跑去于亍头的公众亍喉拿自来水,我是家中长子,当然得负起这责任。每天运八大桶水回冰室,四桶用作洗碗,四桶用作食水。小小年纪居然也力大无穷,从不假手他人。冬天走在路上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天黑漆一片,月亮还未走。偶尔抬头还看到星星。我记得在作文时写着:每天早上,我披星戴月上路去,虽然辛苦,但很开心。
老师在我稿上批注:错用成语,「披星戴月」非如此用云云。我没有争辩。住在象牙塔里的她,永远不会在冬晨抬头看天上的星和月。
我喜欢「钻石山」这个名字,可以唬人。外国记者问:「刘德华,你小时候住在哪里?」
「Diamond
Hill。」我说,咪咪嘴笑。每次都看到洋鬼眼珠里发出一道蓝光,像颗钻石。当年爸爸离亲叛众,不辞艰苦地从大埔老远搬至城里来,大概就是深信钻石山有遍地钻石,所以选择此地落地生根。
父亲是一个有趣的汉子,思想保守但行为新潮,不甘心一生背着传统架子,因此老爱在有意无意间肆意离群,干点「惊天动地」的事
来哗众。很早很早以前,父亲已跑去学洋鬼烫头发,用夹子夹,一小圈一小圈,差点没把我们一家的嘴巴都笑歪了。六○年代末期,当大家还是流行收听空中播音时,他跑去扛了部电视机回家,先是黑白,後来嫌黑白不够「抢」,又去买了部彩色廿四寸的回来,在家设观众席,收一毛钱看三套片的价钱,做起亍场生意来。别小觑,这门生意倒也客似云来,我负责在黑板上写「业务报告
」:黄太太一毛,李大婶两毛,张伯一毛;黄太太有事早辞,退回五分;张伯中途加人孙女,加收五分。一手字就是自那时候开始练的。
有个晚上,观众散席後,母亲给了二姊两块钱,嘱她带我和弟弟
去吃消夜。那时候两块钱也满大的,云吞面(馄饨面)才四毛钱一碗、净面
(阳春面)则卖两毛。姊姊拉着我,我背着弟弟,三人行。走至联宜路三叉口,那里有个菜市场,夜里摆了很多小摊子,有吃有玩的,像个闹墟。我们经过一个玩赌钱的摆档,姊姊忽然停下脚步,全神贯注望着
档主手上玩弄的扑克牌。「你看什麽?」我问。她神经兮兮地把嘴凑近我耳朵:「我看到那张底牌,是一张『小丑』。」「我不信。」我说。
於是我们站在那里等档主揭牌。咦?竟然就是姊姊说的「小丑」。我无法置信地看看她。「你碰巧!」我又说。「好,再来一次。」她想了想,「这次开『皇后』。」
一揭,果然是!我半信半疑,开始蠢蠢欲动。姊姊又试了一次,全中!一连三次,不得不信邪。贪念夹杂好奇,我怂恿姊姊拿五毛钱出来赌一局。
「『小丑』。」她说。揭牌,是「皇帝」!输了,我和姊姊一齐跺脚。不怕,这趟输了运气,再来!姊姊聚精会神,双手合十想了想,「『皇后』。」她说。
我放下一块钱,心忖这次一定要连本带利归本才行。揭,又是「皇帝」!我跟姊姊面面相觑,呆在一旁。怎麽一回事?!刚才的法力跑到哪里去?我拿着手上剩下的五毛钱,心如吊桶。而当姊姊迳在犹豫之际,我已狠下心。我把硬币夹在掌心搓搓,又对着它呵一口气。「这局一定是『小丑』错不了!」我按着自己的胸口。姊姊双手紧握,大家屏息以待。牌子一揭。嘿!完旦!
五毛、一块、五毛。两块钱的消夜统统输光。我咬咬唇,叹口气,认命好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头一次跟流行曲引起共鸣。
我跟姊姊决定回家对父母讹称吃了消夜。我看看身後一直没出声的弟弟,原来他熟睡了,一定不晓得刚才
发生什麽事。我很放心。回到家还装饱嘴相。 母亲随口问:「吃了什麽?」
我也随口答:「炒面和稀饭。」
谁也料不到一直睡得像头猪的弟弟偏在这当儿醒了。他张眼就说:
「我肚子很饿。」
登时一家八口都瞪大了眼。我看见姊姊眼珠子也掉下来。「不是说吃了炒面和稀饭的吗?」父亲问。「没有吃过。」弟弟又说。父亲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我睨着弟弟。「搞什麽鬼你们?钱花到哪裹去?!」他厉声问。我哑口无言。终於由姊姊和盘托出。无需押後再审,「赌博」罪名即时成立。死罪一条,逃不了!
打!父亲怒得青筋尽现,跑去抽起架帆布床用的木棍,二话不说当头
狠打!我受了不下十数棍,事後被发觉打得肥肿难分。姊姊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样受罚,给父亲用地拖棍打得呼呼叫。这是父亲第一次打我。「後悔没早点跟师父学洪拳呢!」余佬打趣。我笑着附和。说起来我跟余佬还是同门师兄弟,我们同拜一位老师父学洪拳。但这又是後来的事了。学洪拳当然不是用来对付老爹的,我很清楚是自己做错了父亲才打我。
这些年来,父亲只打过我两次。另一吹是在我念高中一那年。
学校终期试考英文科那天,同学甲走过来挑衅:
「刘德华,你胆子大吗?」「胆大包天!」我拍拍胸膛。「你敢不敢在礼堂考试时,带骰子进去掷骰子答题目?」「这有什麽不敢的!」我扬一扬眉。「好,就这样决定,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好,一言为定!」我跟他击掌。我把他给我的骰子带进试场,掷到一点就填A,掷到两点就填B
,不消半刻钟就把五十条的选择题做好。我是全场第一个把试卷交出去的学生,离开礼堂前,我还回头向
他做了个鬼脸。
可是这次逞强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成绩单发下来,我一看,天!英文只得八分。这算是分数吗?我羞得不敢抬起头来。英文科的老师也接着叫我去训话:「刘德华你知道自己就读的是英文中学吗?英文科不及格是不准升班的。」
意即这个学期我要留班。我想告诉她,我真的不知道这规矩;我要知道了,也不会选英文这科来逞强,挑别科好了,绝不会跟自己作对。我硬着头皮回家,一路上感到身上的细胞不断死亡。一只脚刚踏进家门,母亲就问:「荣仔你这学期考第几名?」
我噤若寒蝉。
父亲留意到我一反常态,心中已有了底。我把成绩单拿过去给他看。「怒发冲冠」就是父亲当天的样子。他一记耳光打来。「啪」的一声,清脆俐落,掌风凌厉。我痛得金星乱冒,半边脸迅即滚烫起来。空气突然间凝住,直到我「哇」的哭出来。屋里同时有七对眼睛看着我,或愤怒、或怜悯、或同情、或惊恐
、或垂惜。我完全没有藉口原谅自己。我很知道自己不应这麽任性和顽皮。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也令我很难受,我觉得很受了一点侮辱。我宁愿再受棒打,也不愿捱这一记不留情面的耳光,所以益发哭得厉害。
父亲罚我跪。吃晚饭的时候,更把我撵出门外站,一直站到凌晨
两点。我向父亲认错,跟他保证下一个学期会发愤图强念好英文。当然这也是我挽回面子的时候。从学校状元「沦落」为留班生,我在姊弟面前的「地位」真如急
坠的升降机般,「刷」的跌至低点。也许是自己敏感,但有时弟弟的一句「我为什麽要听你的话」却教我觉得十分刺耳兼气结。换作从前,我会振振有辞反驳一番,但此
时唯有「咕」一声把气吞下肚里去。姊姊的话我要听,弟妹的话我也要听,在家里我简直完全没有立足之地。幸好这口乌气终在我英文考到九十七分时给痛快地吐出来;我又开始活跃校园。
有追逐的地方就有我。刘德华永远是最容易缉拿归案的顽皮学生。老师只要往操场上一喊:「刘德华!」操场上就立时有「刘德华
」这个人走出来自首。百试百灵。我、余佬、小权、肥胡、朱强、阿伟、李景生绰号「可立七侠」
(可立中学)。观其名,便知是好打不平,除强扶弱之辈。黄大仙警署派了一队少年警讯的男生来学校教我们空手道。
开头大家非常兴高采烈,纷纷报名叁加,几节课下来,渐渐发觉对方空有来头,实际功夫欠缺,免不了扫兴。这也算了,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可立七侠」这般精英云集。两队人一直相安无事,和平共处。直到後来发现这班无耻家伙籍教功夫之名亲近我们学校的女生,
挂羊头卖狗肉,且自命不凡,其中殃及李景生的小女友。士可杀、不可辱。这下子气可下不得,血气方刚,打了再说道理。
我以「可立七侠」的名义向「少年警讯」立下挑战书。乙某被派作「少年警讯」代表,站出来讨价还价:「你们这班小瘪三,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
余佬摇晃他的大头,道:「少说废话,形式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
乙某想了想,狡猾笑道:「那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
我听了,装出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说:「要去黄大仙警署打,我们不如报警好了,嘿!」
最後大家议定去附近的一所社区服务中心里决斗。战程,不赘述。
战果,七比零。
「可立七侠」以压倒性姿态胜出。「骄傲」都写在每张年轻的脸上。
「我们竟已相识十八年了。」余佬忽然感慨。「是呀,时间都刻到脸上去了。」我笑说。「……」「o下?你说什麽?」余佬把声音略为提高:「……」
「鷚?」 「……」他重复。 o下?! o下?! ?!?!
我想起「窈窕淑女」里,赫金斯教授如何矫正柯德莉夏萍的发音
,改天我也要买一大堆玻璃珠子塞进余佬口里,教他念一百遍: THE RAIN
IN SPAIN STAYS MAINLY IN THE PLAIN.
刘德华自传《浓情爱不完》【2】
二、从不浪费吃喝玩乐
父亲是一个勇士。二十多年前一句「我要搬到城市生活」,把我们一家八口都挤到
城里来。
本着勇者无惧的精神,父亲不理会亲戚朋友的反对,以及同乡的白眼,说走就走,其志如顽石。他这一着,教大家震怒多於惊愕。受人非议在所难免。每天都有一群三姑六婆在我家门前探头探脑,大发谬论。见到母亲走出来就装笑脸:「哎,刘大婶,搬去城里住,好风光!」非常讨厌。
而我也突然之间少了一班朋友,因为孩子的妈都不允许孩子跟我
们玩在一块。「叛徒!虚荣!」村里一些无聊的人都是这样骂我跟姊姊。我很生气。有一回实在憋不住气,拾起小石子狂扔那些人,打得他们头肿如
猪头,心里才宽了些。
有时我会想:若非父亲的思想新潮,一早嚷着起革命搬家,待搬到城里来,又得为生活劳心劳力,说不定我等刘氏嫡系早已活脱脱是个养尊处优,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十二少了。左手尾指留片小指甲,嘴角含烟,吞云吐雾,每天早上捧着心爱的金丝雀往燕云大茶楼钻,坐在靠
窗一张特别留位的抬子,品茗上佳的「马骝」。风花雪月,良辰美景,看戏操曲,闲来吊起嗓子哼一曲「牡丹亭
惊梦」,游戏人生。想得疯了。
可是父亲不是土皇帝,他只是个勇士。勇士都是注定要上沙场冲锋陷阵的。它的子孙也不能例外。
半夜,隔壁不知道是谁在播这样的一首老歌 (原曲:Whatever will
be,will be) 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问我妈妈,我长大了将
会如何?我会漂亮吗?我会富有吗?妈妈这样回答我:孩子、孩子,将来你长大了能拥有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并不能预见未来。然後,当我长大了,我恋爱了。我问伊:我们面对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人生?会如彩虹般的艳丽吗?一天又一天,地老天荒?伊温和地说:亲爱的,我们无法知道将来,但我们决定如何走面前的路,人生就如何呈现。
我靠在床头,推开窗户,让它一遍遍地唱下去。
生活有时会如一首毫无杀伤力的老歌,温柔轻软,在你耳边嗡嗡
嗡,搔得你耳朵发痒。
我在床头的茶几上随手拈来一本画册。影迷送的,上次在拍戏现
场亲自拿来送给我。我一页页揭开,全是历年来的照片。古装时装,台上台下,造型照、生活照……
慢着-- 这是什麽?
我把刚才揭过头的一页翻回来。定睛一看,竟是儿时的一帧黑白照。大约六、土岁,拖着姊姊的手,还拎着一个小书包。照片都发黄了,我也忘了在哪里照的。但我依稀记得那已是我家搬出大埔後住在钻石山的事了。那时应该刚升小学吧。小小的手紧紧扣着姊姊的手,可是一双眼睛却飞去老远。这无意识流露出的神情,彷佛就是我跟我家人一直以来的关系--心连心,但却不曾亲过。
我小时候在家里头像半个哑巴,不说话,放学回家就做功课,然
後自顾自的看电视,自得其乐。母亲曾担心我有问题,把我带去庙宇求神保佑,我因此也被迫喝下无数杯苦涩难当的香炉灰神水。可是神水喝了也不见得开口,仍然沉默如金,母亲唯有暗担心。我有三个姊姊,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家里共有六个小孩子,再加上父亲经营杂货店和冰室,一天到晚人来人往,吱吱喳喳、闹烘烘
,像个游乐场。居移气,养移体,我不可能性格如此。至今我仍说不出原因,既不是跟家人吵架,也不是生闷气,但回到家就自自然然闭起嘴巴,没话说。我们会一起在杂货店或冰室里帮忙,大家分工合作,一家人很开
心,可是一整天下来,我跟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十句。
那一年,我,二姊和三姊和小弟都念黄大仙小学。我跟二姊同念下午班,每天都由她带我上学。我总是走在她前头,看东看西、踢石
子、踢汽水盖,越踢越远,然後-次都给她在身後大喝:「荣仔,别
乱跑!」给叫回去。放学时,她又会等我一起回家。两姊弟从不交换校园趣史,或是在课堂上受了哪门子的气,小小年纪已学会不唠叨、不诉苦,而且做得如此彻底。完全不像现在。现在我回到家就像一头学说话的鹦鹉,说个没完没了,而且爱置身热闹之中。有时候拍戏拍得累了,但回到家如果碰上姊姊和外甥女在座,我宁愿牺牲两个钟头的睡眠时间,也要跟她们瞎缠到底。唯恐她们一夜
之间变成哑巴,不再跟我说话。有时坐在那里听外甥女说话也觉得乐趣无穷,统统三岁至五岁,会叹气、含皱眉头,用稚气的声音说:「唉,我好烦呀!」我只能啧啧称奇,像她们这种年纪,何来烦恼?!
我从来没把属於吃喝玩乐的岁月浪费掉。大概是有点小聪明吧,念书外,我的时间都放在运动场上。每个学期开始,差不多所有的兴趣小组报名处皆收到刘德华的报名表格。书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跳弹网、康乐棋、
桥牌、游泳、跳高、跳远、竞跑,以及所有田径活动。除了上课,其馀时间皆通告密集。每天早上起床就开始恨太阳为什麽这麽早下山。上课听书、下课捣蛋,功课交齐,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学生:不是最好,但也不是最差的,弃之可惜,教之劳气,是数一数二最教老师
头痛的学生。
念高中三那年,面临选文、理科升班,每个同学都烦得满脸疮疮
,偏我一个早已心中有数。班主任把我明去讨论:「刘德华,你打算选什麽科?文科吧,你的文学一向很不错。」我摇头,「我选理科。」班主任瞪大眼睛,百思不得其解。
我理直气壮回答:「我是中国人,中国人还怕学不好中文?反正可以选择,为什麽不给自己机会多学一些不懂的科目?如果选了文科,将来我只懂文科
,但如果现在选择理科,将来除了理科外,我还懂文科的东西,平白多学一样学问,有什麽损失呢?」
哗啦哗啦,理由一大堆,说得班主任哑口无言。结果我当然照本意选读理科,还狠狠把老师的眼镜都跌破了。
那一年高中四的终期试,我的物理科拿了全年级最高分数奖。这是自从我升中试拿状元以来最威风的事了。我还记得升中试放榜那天,一早就回到学校等候派发成绩单。信心是有的,却万万没想到自己竟考到一级的成绩,是我那一年
那一届的状元学生。我拿着那张长长的成绩单,欣喜若狂,在操场上扬了一个老大的圈。同学争着抢去看,抢来抢去,得意忘形之际,终致乐极生悲。那张本来已传阅得霉烂的成绩单给五马分尸,撕得稀巴烂。我站在一旁哭笑难分。立刻想到跑去教员室借胶纸设法补救,但贴补好的效果差强人意。
当我把它拿给父亲看时,它像一张废纸。父亲拿在手里直皱眉头,翻了又翻,看了又看,「唔--」他一
脸狐疑,半晌终於忍不住问:「为什麽好好的一张成绩单会变成这样?」「同学传看时不小心撕烂了。」「好好的传着看为什麽会撕烂?」「他们抢来抢去玩。」父亲的表情仍然是一副犹豫。我望进他眼里去,突然之间闪过一个念头,明白一切。
霍地,我整个人跳起来:
「什麽?!你怀疑我这张成绩单是假的?!」父亲像被看破心事,满脸尴尬。
我暴跳如雷。「我从来没有怀疑你的读书能力,况且念书考得好成绩是应该的
。」
父亲丢下这句话就走开。我懊恼得说不出话来。这算是什麽意思呢?
顿时我像给人泼了一盘冷水,闷闷不乐了好几天。但我并没有因此记恨父亲。我跟他都是脾气极臭,但又极快忘记不快的人,从来不记宿夜仇。况且毕竟年轻,可以把天下间的不愉快都一古脑儿丢弃,不玩白
不玩,暑假总不能白放!我把课本统统扔进衣柜,翻出一件件汗衣,每天玩得像野孩子般才回家。
有一回玩得疯了,竟想到要去偷摘隔壁种的石榴,那里住了个潮
州籍的铁匠,早出晚归。我们这样那样的计划好进和退的路线後,我拍拍胸口,无惧地说
「让我去!你们替我把风!」
我卷起衣袖,双手一压就爬上铁匠家的屋顶。我蹑手蹑脚慢慢转身,正准备从屋顶跳下後园之际,突然间「轰隆」一声巨响,我整个身子穿破屋顶跌下去,然後连人滚到一张钢台子前。我「哎哟」惨叫,大腿外侧随即一阵麻痹,我本能地伸手一按,
糟糕!一手部是血!我低头再看,要命!伤口足见有半尺长,血流如注。同伴都吓呆了,一张张脸,青转红,红变白。我按着伤口,勉强撑起身子。朱强冲进铁匠的浴室拿出一条毛巾,我抢过来抹净地上的血迹。「赶快走!」
他们几个搀扶着我跑。我们一直跑了数条街才敢停下来歇息,但我已痛得冷汗直冒。我曲身坐在小巷里,检验伤口,一低头,即看到自己长满肥肉的肚子,不禁暗骂:「活该!胖得像头猪,难怪含踩烂人家的屋顶!」
英雄气短!
还以为自己懂轻功呢?可以飞檐走壁!结果我穿了一个月的长裤子,因为怕给父母看到腿上的伤痕而知道我的恶作剧。
时为大暑。本来应该穿短裤的季节,现在被迫天天穿长裤,热得大腿两侧长满热痱,又痒又疼,非常受罪。
於是我发誓要学好功夫。整个夏天都在学李小龙耍双节棍。我把家里的塑胶椅拆去两枝脚,用麻绳穿在一起就当双节棍舞,前後左右乱舞,屡击中後脑。如果某个暑假,你曾看到在钻石山头的小球场上,有四个高矮肥瘦的小子在舞双节棍,那我告诉你,其中那个胖的就是区区在下了!(另一个会不会是周星驰?)
刘德华自传《浓情爱不完》【1】
一、泰享村的小克星
「从前」对小小年纪的我来说,就像一个神秘莫测的年代,高不可攀,引人入胜。
我在大埔西北泰亨村出生,先由接生婆来家里接生,然後父亲才把我送去医院登记,拿出生证明。按照族谱,我的名字叫「刘福荣」,家里的人都叫我「荣仔」。「刘德华」是後来念小学才改的名字。
蓝天白云,阡陌稻田,绿水青山就是我的童年。
我的祖家是一座「品」字形的村屋,左右两边是住屋,中间则为家祠。家祠里面挂着一副对联和一列祖先的画像。每次我都要踮起脚,把头找很高很高才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
爷爷有次指着当中的一帧画像。「看,这是你太祖爷,在朝廷当官。」我「哦」的把声音拉得长长的,以示惊叹。爷爷满足的捻着一小撮白色的须笑了。爷爷很老了,老得我也不晓得他有多少岁。他脸上都是一点点的老人斑和深深的皱纹。我喜欢在他说故事的时候,猴在他身上,用小指头循着他脸上的小坑,从额头至眉心、至眼尾、至嘴角,一直来来回回地画画画。爷爷会因为此而跟乡里说:「我这孙儿将来长大了一定是大画家!」言若无憾,心亦喜之。
为了逗爷爷欢心,我偶尔也会画一、两张画。我最爱画彩虹,因为彩虹最容易画,一手抓七支不同颜色的彩笔,画一个半圆圈就行,简单又省事。除了当画家,我想我也有资格做一个捣蛋专家。我是泰亨村居民口中的「小克星」。
殃及池鱼的就连我父亲大人也不能幸免。犯罪纪录如下:
某日黑风高夜,我和堂兄、弟以及另一个村童阿内,各自找来一捆旧报纸和鱼线数条。我用刀片割出人形图案一大张,然後分别在人形的四肢上各系一条长鱼线,再用黑漆将纸张涂黑。
四人各执鱼线一端,躲上树枝头。风呼呼,野犬乱吠。
我擦擦手掌,静待机会。 半刻钟过去,远处终於有点小火光。
我压低声:「那是谁?」「太黑了,看不清。」「管他是谁,等了这麽久才来第一个,吓了再说!」「好,依照计画去!」我们各自打个手势。人来了,人来了。是个胖子。渐渐走近。我暗数:「一、二、三!拉!」四人手一扬,黑人纸影登时竖立地面。胖子给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跑掉了。
我喝采。阿内摆出胜利手势。「来,再来,再等下一个。」
下一个是女人,吓得蹲在地上哭。我们躲在树上忍俊不住。一连数个夜归人给唬着了,我们乐得嘻哈绝倒。
回家,门一打开,就听到父亲煞有介事在说话。他跟母亲说:「我看真的有问题。」「有什麽问题?!不过是你老花眼看错罢了!」
「怎会看错?!
这麽大的一个黑影。」他用手比画,「两颗眼珠还发光!错不了!」
「乱说,泰亨村一向好风水,从不闹鬼!」我站在门後,终於忍不住笑,一口气呛咳起来。
我涨红了脸走进去。父亲转头看看我,一本正经跟我说:
「荣仔,以後早点回家,山路那边少去为妙,要小心,别乱跑。」说完又回头跟母亲继续议论:「我准没看错,肯定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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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跳上床,大被盖过头,躲在被里大笑。
为了自保,我决定把这小秘密好好藏起来,连爷爷也不例外。
* * *
一九六六年,我五岁。
那天一整天都没阳光,外头一早就下着毛毛雨。这样的天气最好到山边捉蜗牛。我洗好脸,胡乱抓了块馒头吃,一脚刚踏出门,母就喝住我:「荣仔!别玩得太疯!快下大雨了!」
我迫不及待得跑掉。天色真的越来越黑沉,接近晚昏,还响了几个闷雷。
我和两个堂兄捉了满满一小桶蜗牛。而我的胜利品是一只如小拳头般大的巨型蜗牛。我意犹未尽,拍拍一手的泥,朝堂兄招手:「来,我们再後山去挖,那边一定有更多!」
我们走不了几步,就下起豆点般大雨。正在犹豫,身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回头。一眼瞥见大伯父气急败坏跑过来,脸色灰败。他一手抢去我手上的小桶,掷在地上,吆喝:「你们还在这里玩!荣仔!爷爷给车撞倒了!」我还来不及反应,大伯父已牵着我跑。我转身,一双脚刚好踏在那只巨型蜗牛身上,「0辟啪」清脆一声,蜗牛壳应声裂开。
慌忙中我回头,蜗牛身已践踏成一团肉酱。
雨花渐大。
从不觉离家的路是这麽的远。黑暗中只见一道白色的电光和四个狂奔的身影。终於到家。「品」字形大屋只有家祠那里闪着昏暗黄灯。我摔开大伯父的手,跑进祠堂。父、母亲都在祠堂里,双眼红筋尽现。然後我看到爷爷了。他放在祠堂中央,躺在一块木板上,身覆白布,把他整张脸完完全全盖过。五岁的我,心里面在存有一份犹豫
- 这是否就是大人口中的「死亡」?!
我不敢动,直到母亲把我抱过去她身边。「你爷爷给一辆大货车撞死了。」她哽咽。我看到我的大姊姊在流泪。原来哭,还为了失去心爱的人。家祠後来来了好多人。我挤到一角去。我捂着半张脸,静静看着爷爷被抬进一个方形长木箱里去。父亲搀着母亲,口中念念有辞。在这当儿我忽然想起:我以後还有没有故事听?
从前」的故事并没有说完呢!我把这问题翻来覆去地在心中想。想了很,仍然没有肯定的答案。
「荣仔!荣仔!」谁在叫我?我抬头。父亲示意我过去。突然间整个祠堂静得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我紧握着小拳头,走到父亲面前,旁边就放着那个方形的长木箱。不晓得什麽时候已盖上木盖子。父亲递来一枚长钉子。「荣仔,你是爷爷生前最疼爱的人,按俗例,他死後最後的一口棺木钉应该由你钉上。」
我半知不解的接过那口钉子<放在掌心,沉甸甸的,足有我的巴掌般长。我踮起脚,想看清楚长木箱上有什麽东西,父亲已一手把我抱起。
他扳开我手,要抓一把槌一子。我把钉子放在木板盖的左下方。我抬眼看看父亲。他点头,示意我提起槌子。我吸一口气,用力槌下那枚长钉子。
一下又一下,一下比一下沉重。
* * *
这是一九六六年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