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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庭:只因疑心儿子偏袒父亲 母亲状告赡养费被驳回

(2016-12-20 14: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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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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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庭:只因疑心儿子偏袒父亲 母亲状告赡养费被驳回

作者:福州中院少年庭

  仅因个人情绪起诉儿子,要求“无业”儿子支付赡养费,这个母亲太“意气用事”,近日,福州中院少年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赡养费案件。
     上诉人杨某某起诉到一审要求其儿子徐某甲支付其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被一审法院驳回后,上诉至福州中院。平常的赡养费案件,一般是老人确无生活来源不得已而向子女要求,而本案的上诉人杨某某有固定的退休金,每月近2000元,却仍向唯一的儿子伸手索要赡养费,法官觉得蹊跷。

    经深入了解,法官才得知上诉人杨某某和前夫徐某乙积怨颇深,双方在房产和其他经济问题上都存在矛盾,离婚后仍然和儿子徐某甲居住在一起。生活中,杨某某认为儿子徐某甲处处偏袒父亲,遂心生不满,将徐某甲告上法庭。

    二审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杨某某系退休职工,每月领取固定的退休金,且有医保,能够维持其正常生活需要;而其儿子徐某甲现无固定工作,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居住,被上诉人承担了水、电、煤气和物业费等共同生活开支,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上诉人的生活,提供了精神慰藉,尽到了基本的赡养义务。综合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上诉人的经济状况和被上诉人的负担能力,上诉人杨某某要求被上诉人徐某甲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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