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瘫痪妻嫌弃 诉请离婚判不准
(2016-12-05 08:50:43)
标签:
青岛离婚律师电话15053214579即墨平度莱西胶州律师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市北区市南区 |
分类: 青岛市北区离婚律师 |
丈夫瘫痪妻嫌弃 诉请离婚判不准
作者:柘城县人民法院 李媛媛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原本身强体壮的林某某转眼间成了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度残疾人,而林某某的妻子忍受不了丈夫的瘫痪,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4月11日,柘城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最后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认定的事实,依法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
原告梁某某与被告林某某于2010年在柘城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生育一男孩,现随其爷爷奶奶生活。2015年12月,被告林某某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头部受到重创,一直瘫痪在床。2016年2月,梁某某称其已无能力照顾丈夫和孩子,故而要求与林某某离婚。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就这样因一场车祸而支离破碎。
柘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梁某某与被告林某某结婚已达六年,夫妻双方之前感情基础较好,生活中难免遇到磨难,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为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前一篇:离婚后孩子改姓 抚养义务仍存在
后一篇:夫妻离婚私房钱是否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