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婚姻家庭律师:放弃继承遗产也要赡养老人
(2016-09-29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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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小谢
答: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子女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理由,拒绝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冯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