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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不能作为证据,短信证明婚外情外遇

(2015-04-22 08:09:35)
标签:

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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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山东离婚律师

 符合下列情况,法院可以将短信作为有效的证据加以认定:

(1)用公证的形式将短信固定下来,可以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对方要提供效力相当的相反证据才能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证明是被法院采纳的。

(2)诉讼时,交给法院,法院当场制成笔录。办公证时,注意记录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某些手机具有重新编辑、修改手机短信且不留下任何痕迹的功能。当然首先要确定短信是存放在手机中的,而不是SIM卡中的。如果手机短信的存放在SIM卡中,收件人可以在修改后无痕迹的手机中对收来的短信进行修改,而后再装入不具有此项功能的手机中,以此作为其对于短信不能修改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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