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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下来产权证的房屋如何处理(如何分割)?

(2014-12-16 10:27:47)
标签:

情感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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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分类: 即墨离婚律师

     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答: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包括两种情况:

    (1)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

    (2)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所有权.不是完全所有权。这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审理中双方调解不成的,裁判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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