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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买的榴莲到货了。这是我第四次买榴莲。
早就知道榴莲是水果之王,我本着对于新事物不能一竿子打死的原则,先后买过二次,都是尝了一口就扔了,很心疼那些钱。第三次买榴莲是儿子要求尝一下。结果跟我认定的一样,也扔了。
这一晃就是十年,任谁推荐,再没有碰过此物。
李总是榴莲爱好者,同时有美食推荐的嗜好。每当她吃榴莲的时候,就跟过年一样,在微信上得瑟。我始终不为所动。
她说不爱吃榴莲的人是因为没有吃到好的榴莲。
她有一套挑选榴莲的流程,很严谨。不仅有严格的各种量化指标,还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经验。反正你肯定学不会就对了。
这次深圳打球,按照李总的待客原则,她准备了大量的美食,鲍鱼海参狮子头,(很繁重的工作)。也包括榴莲。
我在北京就跟她约好,这次听她一次,尝一下,如果不喜欢,就再不提榴莲。
下了飞机就快半夜了。想着今天就逃过一劫。
谁知李总到了驻地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冰柜,眉飞色舞地大谈这次我的运气多么好,她这次准备的榴莲难得的好,她也是不经常能买到这么好的榴莲。
早也一刀,晚也一刀。今日事今日必。咬牙跺脚过此劫。
打开保险膜,榴莲的味道不折不扣地飘出来。
李总笑眯眯,赶紧问到,是不是问到很香的味道了?她已经完全沉醉到里面了。
我小心翼翼地闻了一下,好像隐隐有些香气。
尝试了一小块。很甜。不难吃。又吃了一大块。像冰激凌。口感比冰激凌更好。
好吃。李总见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立刻滔滔不绝地说起榴莲经。
第二天开始大吃榴莲。
回北京第一件事到网上买最贵的榴莲(担心买不到好的,我自己肯定不会挑)
进家第一件事打开包装。吃!
告诉诸位;真正人间美味。我不打算用语言形容它。担心形容不好,糟蹋它。
450克,168元,可恶的是那个核很大,占一半重量都不止。
我的钱包受到很大威胁。尤其是因为不会挑,就得买贵的。不然白花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