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实行“委托代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6-02-04 09:21:21)分类: 工作讨论 |
村级财务实行“委托代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的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深受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为了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各地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像"村账站审"、"委托代管"、"民主理财"管理等,时下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的模式,该模式的推行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遏制了农村"三乱"行为,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滋生,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是比较切合当前实际的一种管理模式。本文结合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模式的实践,谈谈村级财务代理制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F302.6
【正文快照】:
一、村级财务“委托代管”要做到“四个”符合依法理财是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模式的前提和基础,代理服务力求做到“四个”符合。首先要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制度,要在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要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
村级财务实行“委托代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的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深受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为了有效的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各地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像"村帐站审"、"委托代管"、"民主理财"管理等等,时下比较通行的作法是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的模式,该管理模式的推行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遏制了农村"三乱"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滋生,有效化解了村级债务,是比较切实当前实际的一种管理模式。本文结合对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模式的实践,谈谈村级财务代理制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村级财务“委托代管”要做到“四个”符合。
依法理财是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模式的前提和基础,代理服务力求做到“四个”符合。
首先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制度,一定要在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要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代理服务的法理基础在于体现最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要。
其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关于“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随着农村经济的深入发展,村级会计工作日趋复杂,但这与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村委会干部数量少、难以设置专门的会计岗位形成矛盾,让中介机构代理记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农村改革的客观要求。代理服务机构集聚了大量农村专业会计,不仅能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代理服务,而且免费提供服务,降低了村级会计的代理成本,因而符合《会计法》。
其三要符合国务院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要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7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对全国范围内推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第四要符合《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27号《代理记帐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帐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同时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帐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以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村级财务“代管”要坚持“五项”原则。
村级财务管理涉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法律问题。,"代理"是关键,"服务"是实质,实行村级财务代理目的主要是为村级服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因此,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
一是要坚持民主管理“六权不变”的原则。各村集体委托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后,其管理的主体仍然是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不准借贷、不准挪用,不能因委托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中而削减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职能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他们仍然是资金、资产及资源的审批、处置、使用的把关者和监督者,必须坚持“六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资金的使用权不变、资产的处置权不变、资产的收益权不变、财务管理审批权不变和财务管理监督权不变的原则。
二是要坚持自愿委托依法办事原则。只有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才能以书面的形式委托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代理,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不得强行代理。同时农村会计委托服务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工作必须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帐管理办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规定和范围内运行。
三是要坚持独立核算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会计主体,是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单位。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要明确会计主体,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的核算单位,一村一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要是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当先的原则。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作为党和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作为直接面向农村基层的“窗口”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于“代管”工作的始终;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制度,保证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要搭建便民不抬,将办事程序、内容、要求上墙公布,方便群众办事;要按照“提质、提速”要求,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村集体理好财、服好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五要是坚持代理不越权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和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不得超越代管权限。
三、村级财务“委托代管”要加强“四项”监督。
代理制是否能规范运作、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是关键。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应当把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可行、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要强化民主监督。按照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农村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民主理财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检查审核。
二是要强化“委托代管”监督。代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向村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反馈情况。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时要主动接受村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
三是要强化管理部门监督。县、乡两级农经及财政部门是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管机构的指导和审计监督,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村级财务“委托代管”要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做好完善制度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前提。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要切实加强代理资金管理,资金支取实行“双印鉴”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安全;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村级资金,要纳入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严格监督使用。
二是要做好规范票据管理工作。规范票据管理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各类票据的管理,特别要规范收支凭证和内部结算凭证等;要逐步规范代理机构相关账、证、表等各类票据格式,通过会计电算化软件生成的各类凭证、账簿等,格式必须符合统一标准要求;要切实规范代理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票据的使用行为,严格按照会计业务流程规定操作,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
五、村级财务“委托代管”要加强“一个”团队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保障。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要建立村级会计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安排落实好专项培训经费,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必须重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村出纳(报账员)的管理。村出纳(报账员)经民主程序产生后应及时向代理服务机构备案,在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报账业务技能后,方可上岗,并在不违犯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不宜随意更换。
其次,要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代理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能力,熟悉农村财务工作,机构负责人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专门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密切配合形成一个高效的团队,以达到工作效率最大化。为此,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集中时间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落实好中心软硬件建设。做到服务有专业人员,工作有固定场所,办公有经费保证。达到办公有场子、机构有班子、资金进笼子、档案进柜子。为更好地承担对农村集体资源服务监管的政府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其三,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代理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代理会计、资金会计(出纳)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命)的村报账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还应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
最后,要加快对电算化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加大对软件设计人才的培养,丰富适合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需求的管理软件市场,加快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电算化建设进程;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电算化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信息化操作、管理技术,加快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电算化实施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