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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的吉卜赛人

(2019-07-05 12: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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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原创: 陈小愚

当我失去她的那天开始,我的心脏变成了忧郁的蓝色。

1 我要秋红冬白,云散见日光

林教授在台上讲宋徽宗,宋徽宗这么有故事的皇帝被他讲得很无聊。那语气平淡如人死时心电监测仪上的直线一样平,一样令人绝望。

我坐在最后一排,困意像巨石压着我的脑袋,迫使我埋下头去。

旁边空位的抽屉里有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拿出来随手翻了翻,扉页的空白处写满了像是摁尺子书写一样清秀工整的字迹——

“如果我有自己的房子,我要一面玻璃墙的书房,两面整墙书架,有成套马尔克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玻璃墙外绿树成荫,秋红冬白;我要阳台看得见山峦和湖海,清晨云散见日光;我要房间有白床单,床头照得到日月光,木地板暖脚板;我要厨房桌上有拿铁和面包的香,橱柜里有米面,冰箱里有生生不息的菜市场;我要我的猫和狗贪吃贪睡,我还要你,黄昏在客厅壁炉前揽我跳弗拉明戈,夜晚暖床。”

一字不落地看完,我心里低笑出声,呵,矫情的姑娘,喜欢弗吉尼亚·伍尔芙,伍尔芙说过“女人一定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这样的话。

我把书翻过来,背面没有图书馆的条码贴纸,并不是图书馆的书,属于私人的,硬皮封面下有三个很不起眼的字母“LFL”,看着像名字开头的大写字母。

《卡拉马佐夫兄弟》我在高中看过,这本书最近在图书馆不好借。我重新翻开准备再读一遍,鼻腔突然一热,两滴蓝色的液体滴落在书页上,蓝得诡异。

滴滴答答,蓝色液体不断地滴落下来,落在书页上。我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只感觉鼻子里有液体涌出,一直从鼻子流到脖子。坐在斜对面的同学不经意地扭头看我一眼,惊恐地朝我喊起来:“沈明戈,你流鼻血了!”

这一喊,林教授讲课的声音被打断,整个教室的同学都朝我看过来,他们眼里的我就像一只误闯人间的怪兽。

我先是一愣,然后伸手摸了摸鼻子,只见一手的蓝,像抹了一手的蓝墨水。带着血腥味的“蓝墨水”不停地从鼻子里涌出来,我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像被人恶作剧了一样慌乱,之后是半睡半醒似的冷笑:“梦,这一定是梦,我的鼻血怎么可能是蓝色的?”

林教授如心电监测仪上直线一样平的声音对我说:“去校医室看看吧。”

待我回过神来,我已经瘫坐在校医室里一把老旧的椅子上。手上的蓝色和白色T恤上水滴片状的蓝色提醒着我,如果这不是梦,那就是疯了;如果不是疯了,那就是患了色盲症,把红色看成了蓝色。

我对老校医说的第一句话是:“您给我检查检查眼睛吧。”

老校医说:“眼睛怎么了?”

我说:“我可能有色盲症,我的鼻血是蓝色的。”

老校医皱起眉头,指着窗外的天空问:“那是什么颜色?”

我答:“蓝色。”

老校医又指了指远处升旗台上空的国旗:“那是什么颜色?”

我答:“红色。”

老校医点点我的脑袋:“眼睛好着呢,年轻气盛,天热上火流点鼻血没啥事,回去让你妈给你煮点绿豆汤,再多吃几个梨。”

对面帘子里传来姑娘的笑声,咯咯咯像只小母鸡。帘子哗啦一声拉开,扎着马尾辫的姑娘走出来,肌肤雪白,脸蛋白里透红,双眼笑得似弯月一样问我:“喏,我身上的裙子是什么颜色?”

2 你是蓝色的,我也是蓝色的

我很确定,我的鼻血是蓝色的。

不仅鼻血,身上流出来的血都是蓝色的。我已经用针扎了六次手指,手指里挤出来的都是蓝色的血。当我想要扎第七次时,那个笑起来像小母鸡似的姑娘说:“别扎了,你的血确实是蓝色的,我也是蓝色的。”

咚咚咚咚,像《勇敢者游戏》里那JUMANJI棋盒发出的声音。我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仿佛进入了电影里的魔幻世界,下一秒就会有洪水猛兽从某个角落汹涌而出。

我惊恐地瞪着嬉皮笑脸的姑娘,仿佛她已经在那个“洪水猛兽”的世界里生活了许久。在她走过来时,我落荒而逃。

接下来的一周是“蓝色血液”的一周,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会用针扎一下自己的手指,当蓝色的血冒出来,我的忧愁也就更浓一些,我快要抑郁了。

为了确定这魔幻的现实,我跟学校请了一周的假,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医生给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双眼,我的身体健康又强壮,视力也良好,没有任何问题。我麻木地举起食指上的蓝色血珠问医生:“这是什么颜色?”

医生微笑着递给我一张名片:“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是的,除了我自己,只有我自己才能看到自己蓝色的血液,就像一个诡异的色盲患者,除了血液是蓝色的,其他都正常。天是蓝的,五星红旗是红的,树叶是绿的,云是白的。

只有我的血液是蓝色的,只有我能看见自己蓝色的血液。

一周后,我精神恍惚地回到学校,还是林教授的中国通史课,还是坐在最后一排,旁边空位抽屉里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也还在,这让我觉得头疼。世界变了,但旁人毫无察觉。

课上到一半,教室的前门被推开。动静有点儿大,我看过去,看到了那个扎着马尾辫,阳春白雪的嬉皮笑脸的姑娘。她探了个脑袋进来,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教授,我迟到了。”

她没有半点迟到学生的羞耻,落落大方地走进来,一直走到最后一排,站在我面前笑容灿烂地说:“同学,借过,里面是我的位子,那是我的书。”

LFL,林芙莱,她的名字。

我从没在历史系见过她,但每个同学看起来都与她相识。连林教授都点名让她起来回答问题,她答得像个历史系的老书虫,把书都啃烂了的那种。

下课后,我抓住前面的同学问:“那女同学是新转来的吗?”我知道中小学能转学,不知道大学还能转学,也许她是特例。

同学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开什么玩笑,你跟林芙莱闹别扭了?”

那语气,好像林芙莱和我认识了很多年。

我觉得世界已经不是我过去赖以生存的世界,我很想抓着自己的脑袋撞向桌子,让自己从梦中醒来,或者永远睡去。

走出教室的林芙莱又退了回来,冲我喊:“喂,沈明戈,你要不要去吃饭?”

那语气,真像她认识了我很多年似的。

我从后门落荒而逃。

但十分钟后,我在楼下自行车停放处被林芙莱堵住。她双手抱胸靠过来:“你躲我干吗?”她笑得真好看,细细白白的牙齿,嘴角两颗梨涡,像个梦一样。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痴汉,一定是疯了。为了验证这不是梦,我伸手捏住了林芙莱的脸蛋。

柔软得像梦一般的触感,电闪雷鸣,脑袋里搅起的暴风雨把我掀翻,我再次落荒而逃。

3 他迟早会醒来

我坚信自己正在做一场冗长的梦,迟早会醒来。

我也坚信是眼睛出了问题,竟看到林芙莱上了林教授的车。蓝色的福特车行驶在深秋的校道上,红的树叶,蓝的车子,看起来像我身体里的血液一样不可思议。

独来独往的林教授,人缘差到极点,竟跟林芙莱有说有笑,林芙莱还把脑袋亲密地往林教授的肩膀上靠。直到车子驶出学校大门,消失在校道那头,我才从一棵大榆树的树干后走出来。我希望是自己看花了眼。

正逢周末,我回家吃饭,纠结着要不要把自己“蓝色血液”这件事告诉父母。可一想到其他人的反应,别人眼中的我流着红色的血,又打消了“在人前暴露自己愚蠢且病态”的念头,就算再思想开明的人也不一定能接受超现实的事。

家离学校只有四十分钟车程,到家前我妈给我微信发送了一个位置:“今晚不做饭,我们约了林教授一起吃饭,你别回家了,直接到餐厅来。”

“哪个林教授?”我摸不着头脑。

我妈没有回复,只发了个翻白眼的表情包过来。如今中老年人用表情包比年轻人还溜。

一个小时后,我到了吃饭地点。餐厅在故宫附近,从二楼可以看到故宫的高墙砖瓦。闭馆时间,游人已散。远处的天空将晚未晚,霞光流云,银杏红墙,我爱这种不太真实的时刻,甚至身体里蓝色的血液,也可以暂时妥协。

好吧,暂时妥协。

远远地,有人在靠窗的位子站起来朝我招手。看到林芙莱的脸,还有她身边的林教授,以及他们对面坐着的我爸我妈,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被放大。,我像透过放大镜看事物看久了,有点头昏脑涨。

“沈明戈,这里这里,快过来!”林芙莱的动静很大,不在乎旁边几桌人朝她投去的目光。

我步伐沉重地走过去,在父母旁边的位子上坐下,听着父母和林教授熟络地谈宋代美学、谈单色釉瓷器烧制、谈裸烧和覆烧法改进,好像他们是相识多年的朋友。而我和林芙莱则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

因为林教授说:“芙莱从小就喜欢跟着你们家明戈,明戈到哪儿她到哪儿,恨不得男洗手间也跟进去,我跟她妈真是白养她了。”他嘴上这么说,脸上却带着笑容,并不排斥林芙莱黏着我。

林教授和我的父母并不知道,我对宋朝不感兴趣,事实上我对每个朝代都不太感兴趣,又或者说,我对历史一点也不感兴趣。尽管我对每个朝代的文化耳熟能详,因父母都从事与历史相关的工作,从小就被培养了一身历史细胞,三岁就能数出夏、商、周到清朝的每个皇帝。

历史系对我来说游刃有余,从小不用听课也能考很好。

这顿饭每一口都让我难以下咽,并非饭菜不可口,而是坐在对面的林芙莱一直盯着我,就像盯着稀有动物,还不时地露出诡异的笑容。

中途我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看到林芙莱等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我。然后她走过来牵起我的手,自然得像牵过无数次:“我们去看电影吧,别管那几个老顽固了。我想看《复仇者联盟》,我要看钢铁侠!”

记忆中我人生第一次被同龄的女孩牵手,我像被电击似的甩开她的手,退开一丈远:“女孩这么随随便便不好,我们很熟吗?”

啪的一声,我左脸多了五个清晰的手指印。

林芙莱红着眼睛瞪我,咬牙切齿:“浑蛋,是你先招惹我的!”

4 是你先招惹我的?

“是你先招惹我的!”

这句话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彻底占据我的脑袋,在脑袋里摇旗呐喊,搅得我头痛欲裂。我怎么都想不通,跟女孩说话都会脸红的人,会去招惹一个根本不认识的女孩?真魔幻。

人类可怕的自愈能力,不管遭遇多大的动荡,到最后总能消解,直至麻木。

我对自己是个“蓝血人”这件事已经淡定了很多,不会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是扎自己一下。只是林芙莱的影子时不时会飘到我的脑子里,似蝗虫群掠过麦田一般,大片大片啃食我的思想。

两周后是校运会,不喜欢吵闹也不喜欢运动的我在图书馆继续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马拉佐夫兄弟》,这本书因为出现在前阵子刚抓获的一名杀人犯的书单中而在同学之间火了起来。学校甚至成立了一个《卡拉马佐夫兄弟》读书会,这个读书会的成立让我在图书馆借这本书变得更困难。我不知道林芙莱什么时候买了一本,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把书放在林教授历史课教室的最后一排抽屉里,我位子的旁边。

小说读完最后一页,我的心情长久不能平静,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洪流里细小如尘埃,人一生的意义何在?爱情、亲情,还是友情?责任、自由,还是梦想?读完这本小说,我好像对这个世界更不感兴趣了。我们每个人都像水产店里一个个玻璃缸里的鱼,我在这个缸里,你在那个缸里,谁都不能游到谁身边,直至被命运打捞起。

我知道很多人对我的评价,说沈明戈是个很无趣的人,甚至我的父母和别人谈起我,总是欲言又止,之后就是永无止境的沉默。一个没什么好说的人。

一个还很年轻,但正在迅速老去的人。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有人跑过来找我,那是我在学校里为数不多的朋友许坚一。他气喘吁吁地说:“沈明戈你快去校医室,林芙莱摔了一跤把脚给崴了。”

他特地跑来告诉我这个消息,好像这件事情是上帝为我量身定制的剧情。而我僵在原地,像被导演遗忘的角色不知该怎么去演绎,只眼巴巴地看着他说:“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许坚一张着嘴,我仿佛看到他嘴里有游来游去吐泡泡的鱼。他说:“你确定不过去?”

“不过去。”我很肯定。

我隐约有种感觉,一定是林芙莱的出现让我的世界发生了某些改变。我只想离她远远的,变成一颗种子种在沙漠里,让她永远也找不到我。

许坚一对我露出一种送亲友去战场的悲悯的表情,他说:“你好自为之。”

我不以为意,直到两天后,我在校道上被林芙莱给截住。

她左脚打着石膏,手拄着拐杖,双目红得像小兽一样瞪着我,一言不发地瞪着我,那眼神把我里里外外射穿了一遍。然后,她突然甩掉拐杖号啕大哭起来。

雨也很应景地下起来,像是被林芙莱的哭声召唤来的,倾盆而下。

在校道上奔走的同学用古怪的眼神看我,好像我是万人斩的负心汉。我迫切地想逃走,可是听着身后林芙莱的哭声,那声音如钻入我身体里的电钻一样磨人。我只得又掉头回去,在她的面前蹲下:“上来吧,我背你。”

老天,为什么女人的眼泪这么可怕!

5 逃亡的吉卜赛人

被林芙莱眼泪攻陷的一个月后,她像条小尾巴,去哪儿都黏着我。

我所认识的每一个人都认为林芙莱是我的女朋友,只有我不这么认为。我发誓,在我的认知里,我只认识她不到两个月。可每个人看我们都好像是来到海边,看到一对老夫妻,白发苍苍,手牵手看潮汐和日落,拥有所有关于爱情的传说。

她对于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件事深信不疑,而我却感到迷茫。

拆石膏那天,我陪林芙莱去医院。那家医院我从未去过,却是那么熟悉。角落的垃圾桶颜色、电梯门上贴的人体漫画图片、在护士站里打电话的小护士,还有长长的绿色的走廊。

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拆了石膏的林芙莱站在我的面前,笑靥如花。她兴奋地说:“沈明戈,我们去吃火锅吧?我好久没吃火锅了,特别想吃火锅。”就好像等这天等了很久。

海底捞的服务员给林芙莱送了好大一束花,他们总是能找各种理由给客人送花和礼物。想起我的朋友许坚一抱怨女朋友要求太多,我倒想建议许坚一和男同胞们都来海底捞学学怎么不动声色地讨好女朋友,包括我自己。

彼时唯一能做到的,是一点辣也不能吃的我为了,配合林芙莱的口味让她点了一整个牛油麻辣锅底。她吃得可真香,像一年才吃一次火锅的人,而我光被火锅热气熏着就已经流泪了。

吃完火锅,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林芙莱心心念念的《复仇者联盟》,她从头哭到尾。她是漫威的粉丝,而我并没有太多感觉,我喜欢诺兰导演的蝙蝠侠系列。

三个小时的电影结束,天将晚未晚,我们悠闲地走在路上,看着人群在夕阳里穿梭,穿过黑白分明的斑马线。我问她:“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林芙莱笑嘻嘻地说她出生时爷爷给她取的名字本是“福来”,她妈妈嫌难听改了,字变音不变,也不失好意头。但她并没有给爷爷带来福气,爷爷在她三岁的时候患病去世了。

“你的名字呢?”她问我。

“我的名字没什么意义。”

“有意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合在一起就有意义了,你念出来听听,像不像那种舞蹈,跳起来很随性狂野的舞蹈?Flamenco,弗拉明戈?”

“那也只是舞曲的名字,没什么特别的意思。”

“有意思!弗拉明戈的意思是逃亡的吉卜赛人。吉卜赛人本就是自由的象征,连吉卜赛人都要逃亡了,从自由逃向自由,多浪漫!”

她猛地牵住我的手,带着我往前跑起来,边跑边喊:“我认为在世上人人都应该先爱生活,爱生活胜于爱生活的意义。”那是《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名句。

我茫然地被她牵着跑,一直思考着人生意义的我有种醍醐灌顶的通透感。

人啊,一直思考着生活的意义,却忽略了生活本身。

我们跑啊跑,从黄昏跑到天黑。

林芙莱突然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停下来,拉着我攀上一处小山坡,山坡上有座小寺庙。

我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好多年,从未走过这条小路,也从未见过那座寺庙。寺庙小小的,里面供奉一尊小小的佛像,林芙莱拉着我往寺庙里跑。在人群已经散去的寺庙里,她虔诚地跪下来向佛祖许愿。

“你许了什么愿?”

“希望所有我认识的人都健健康康的。”

我们两个人站在寺庙外面的小山坡上,山坡下是整座城市的夜景。我扭过头去,却看不到林芙莱。她刚刚还站在我身旁,与我肩并着肩,转眼就消失了。

“林芙莱!”

我对着整个山坡喊了一声,四处空空的,只有风声在回应我,还有寒冷。

6 蓝色的梦醒时分

林芙莱消失了。

我猛地睁开眼,转动脑袋四处找,没有她的身影。

光线从窗外照进来,林教授讲课的声音仍旧平淡得令人绝望。周围同学的身影渐渐清晰,脚趾传来钝钝的疼痛。我低头看去,是《卡拉马佐夫兄弟》砸了我的脚。

林教授在台上讲到宋徽宗被金人掳去,突然停了下来。他目光呆滞地盯着桌上的投影机,滴答滴答,几滴泪水掉下来滴在投影机上,投到了他身后的屏幕上。那泪水像水花一样在屏幕上溅开,苍白的、透明的,滴滴答答开了许多朵。

教室里鸦雀无声,仿佛能听到眼泪不停地滴在投影仪上的声音。漫长的几分钟过去,下课铃声响起,林教授关掉投影仪走了出去。他灰色的微驼的背影像是淋了一场大雨的人,那个要给他撑伞的人迟迟没来,又或许再也不会来了。

同学们开始小声说话,小声且小心翼翼——

“你们知道吗?林教授的女儿昨天走了。”

“天哪,就是艺术学院那个林芙莱吗?”

“她病了好久,在医院治疗有一年了,前段时间还看到林教授带她来学校逛,想不到……”

“唉,林教授还坚持来上课,他一定非常非常伤心。要有多伤心,才会上着上着课就止不住落泪呢?他和师母就只有林芙莱一个女儿。”

我趴在课桌上,拾起那本《卡拉马佐夫兄弟》放在我的大腿上。我眼睛酸胀,鼻子像被辣椒呛到一般,滴答滴答,有什么落下来,落在书页上。红色的,鲜红鲜红的颜色,是我的鼻血,红得像地狱的彼岸花。

心仿佛也被剥去了一层颜色。梦醒时分。

梦啊,我做了一场蓝色的梦,蓝得那么浓郁,让我喘不过气来。

好了,写到这儿,我要坦白诚实地告诉你们,我并不认识林芙莱,她也并不认识我。我们并非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也没有冤家路窄、恩恩爱爱,我们双方的父母从未相识,我们也从未相识。

但我知道她,我知道她远比她知道我要多得多。

7 多可爱的姑娘啊

我第一次见林芙莱,是在两年前,艺术学院的画室着火。在火势还不大的时候,我们这些观看火情的人就看到一个红头发的姑娘不停地往画室里跑进跑出。每次出来,她都会抱着好几张画。她的脸上沾着灰烬,咬着牙,表情又专注又执着。她最后一次从画室里冲出来时,头发也着了火,一头长发被火燎去一半。她丢下画,跳进了画室旁边的水池里,溅起一地的水花。从水里冒出头来时,她竟然还笑嘻嘻的。

那次之后,我知道了她叫林芙莱,我们历史系林教授的女儿,人们评价她是有趣的灵魂。

她在被火吻了头发的第二天,就把头发剃得短短的,短得能见雪白的头皮,依旧笑容璀璨,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里穿梭,胳膊下夹着一卷画纸,把自行车铃声打得长长的。那丁零零的鸣响伴着她飞快骑行的身形从这头蹿到那头,直至消失不见。

我第二次见她,是一年前在医院。我阑尾炎发作被送急诊,手术后的第二天,医生让我多下床走动排气。我在绿色的走廊里扶着栏杆来来回回地走,走到最后一间病房,看到门边插着两张名字牌,其中一张上写着林芙莱。那是她第一次做化疗,她躺在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显得很瘦小,却还是很有精神。

坐在病床边削苹果的是林芙莱的妈妈,林芙莱对她说:“妈,我好想吃火锅啊,等我出院了,我们去吃海底捞好不好?我要吃牛油麻辣锅底,辣到嘴唇像《东成西就》里的梁朝伟,然后再去看电影、去逛街,像以前一样。”

“好好好。”她妈温柔地应着声,她们的脑袋挨脑袋,用手机又看一遍《东成西就》,不时地传来哈哈大笑的声音。

我第三次见她,是两个月前在图书馆。林教授陪着她一起回学校,他们在校园里慢慢地走遍每个角落。当时我正在图书馆问那本《卡拉马佐夫兄弟》,读书会成立后,这本书变得很难借,我跑了几次都没借到。

我沮丧地走出图书馆,有人轻轻拍我的肩膀。我回头就看到林芙莱,她消瘦又苍白,脸上的笑容却依旧明亮。她从背包里取出《卡拉马佐夫兄弟》递给我说:“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今后应该不需要了,你拿去看吧,送给你啦。”

我愣愣地捧着书,看着走在前面的林教授和林芙莱。林芙莱搂着林教授的胳膊,靠在爸爸的肩头,我听到她小声说:“爸爸,我还没谈过恋爱呢,好可惜呀。”

林教授搂着她说:“等你好了,爸爸给你介绍好男孩。”

她俏皮地笑:“我才不要爸爸介绍,如果我有喜欢的人,我一定会主动追求他,还要对他说,是他先招惹我的。”

“为什么是他先招惹你的?”

“谁让我偏偏就喜欢上他呢?喜欢一个人是毫无道理的,对吧爸爸?就像你当年喜欢上我妈那样?他的存在就是招惹我啦。”

两父女哈哈大笑着走远,我在后面听着,心里却凝起浓浓的悲愁。多可爱的姑娘啊,我才刚开始爱上她,刚开始爱这个世界,她就离开这个世界了。

8 永别了,林芙莱

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屏幕上的泪痕也干了,我的鼻血也止住了。

我把书翻到扉页,手指滑过那些手写的好看的字迹,不由得念出声——

“如果我有自己的房子,我要一面玻璃墙的书房,两面整墙书架,有成套马尔克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玻璃墙外绿树成荫,秋红冬白;我要阳台看得见山峦和湖海,清晨云散见日光;我要房间有白床单,床头照得到日月光,木地板暖脚板;我要厨房桌上有拿铁和面包的香,橱柜里有米面,冰箱里有生生不息的菜市场;我要我的猫和狗贪吃贪睡,我还要你,黄昏在客厅壁炉前揽我跳弗拉明戈,夜晚暖床。”

这本该是她的未来。

我读着读着,眼泪又落了下来。从我失去她的那天开始,我的心就变成了忧郁的蓝色。

她从没爱过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但她却教会了我怎么去生活、怎么去热爱。

从蓝色到红色,从我到她的距离,只有三个字,她的名字。

永别了,林芙莱。

若有来世,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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