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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山水迢迢,而她爱的那个人,永无归期。
01
2010年,王菲复出开演唱会,一票难求。
温职坐了十二个小时的火车硬座从陕西来到北京,下车后转乘地铁一号线,终于在月色朦胧之际从南门进入了五棵松体育馆。
馆内一片轰动,五颜六色的灯光游走在各个角落。
唱到《矜持》的时候,有菲迷大喊:“王菲你爱我吗?”
王菲唱:“我是爱你的,我爱你到底,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
在喧嚣的呐喊声中,温职哭得泣不成声。
邻座的女生看呆了,安慰道:“你是第一次来菲菲的演唱会现场吗?”
女生凑过身来:“菲迷一直都是这样和菲菲互动的,你是感动哭了吗?”
温职的眼泪掉得更厉害了,丝毫没有止住的趋势,她就这样一直哭到演唱会结束。
十月底的北京,微风裹挟着寒意,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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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陈小愚
当我失去她的那天开始,我的心脏变成了忧郁的蓝色。
1 我要秋红冬白,云散见日光
林教授在台上讲宋徽宗,宋徽宗这么有故事的皇帝被他讲得很无聊。那语气平淡如人死时心电监测仪上的直线一样平,一样令人绝望。
我坐在最后一排,困意像巨石压着我的脑袋,迫使我埋下头去。
旁边空位的抽屉里有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拿出来随手翻了翻,扉页的空白处写满了像是摁尺子书写一样清秀工整的字迹——
“如果我有自己的房子,我要一面玻璃墙的书房,两面整墙书架,有成套马尔克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玻璃墙外绿树成荫,秋红冬白;我要阳台看得见山峦和湖海,清晨云散见日光;我要房间有白床单,床头照得到日月光,木地板暖脚板;我要厨房桌上有拿铁和面包的香,橱柜里有米面,冰箱里有生生不息的菜市场;我要我的猫和狗贪吃贪睡,我还要你,黄昏在客厅壁炉前揽我跳弗拉明戈,夜晚暖床。”
一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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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未来实现了,也得替林敏仪过一过才是。
01
唐知一早就看见那位老先生了,在早晨永乐路上行色匆匆的人群里,在穿着白背心、蓝裤衩,手里拎着豆浆、油条和小葱的老大爷当中,他的衣着、神态乃至步子都带着一种不相宜的郑重。
他年轻时想必十分英俊潇洒,唐知心想。她再看了一眼老先生,吃掉了最后一口鲜肉包子,转身进了店里。
唐知开着一间小小的古着店,卖她自世界各地搜集来的古董衣,多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的各类奢侈品大牌。为了开这家店,唐知辞去了服装公司的工作,卖掉了正供着的一间四十平方米的公寓和一辆小甲壳虫,去跟人合租。因此唐知甚爱这间店,这是她的放弃,是她的全部,是她孤注一掷终于实在的梦想。
为免店里有奇怪的气味,她每天都站在门口吃早点。虽然顾客多在下午来,早晨一般并不会有什么人。今天却反常,不过三五分钟后,店门口的铜铃轻响,有客人来了。唐知看看时间,九点零五分,几乎可以说是开店以来最早的一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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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没出息,他只是稍稍往我的花盆里浇了点温开水,我就兴高采烈地开出了一朵花。
01失恋的男人惹不得
我念大一的时候,我爸爸在我们学校后面开了一家餐馆,因为那条街的客流量可观,又刚好有一爿店低价出租。说是低价,其实也不便宜,我们家积蓄不多,很快就要捉襟见肘。为了多省一笔员工费,我尽量抽出时间去店里帮忙。
我爸原本是一家四星级酒店的主厨,薪酬不菲,可是后来酒店因为他的失误生了一场大火,他为此赔偿了一大笔钱,还丢掉了工作。
我们一家人的生活也因此一落千丈。
但我为他鸣不平。他干这一行二十多年了,凭着他的厨艺不难再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同行里要挖他墙脚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何必在这一爿小店里斤斤计较?但他有他自己的盘算:“给人家工作这么多年了,难得自己当一回老板,家亮,你说对不对?”
家亮从厨房里撩帘出来,把晚饭端上桌,闷声说:“吃饭。”
呵呵……
陈家亮那个闷葫芦是我爸爸的徒弟,不到二十五岁,他十八岁开始就认我爸爸做师
1.采用CIF术语时,应由( A )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A.卖方
B.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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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十六岁出门,回来已经三十五岁。他鬓间白发丛生,而她在他心中,永远如十六岁般明艳照人。
1.那一树桃花开得正好
1944年的夏天,空气里带着硝烟散尽的味道。
上海,伴着电车泠泠的响声,谭旭光从纠葛不清的梦中醒来,头上是薄凉的汗。清晨微煦的阳光从窗棱处射入,恍然看见十六岁的艾锦在阳光里,对他微笑,漆黑
如墨的短发,越发映出明亮的双眼。
他愣在那里,看着她的影子在阳光里缓缓消失。
恍然不觉,已经十八年。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1927的冬天,她到北平读书的第二年,他带了她爱吃的塘西云片糕。
夕阳落在古城后,大街上人影稀疏。他坐在酒楼上,看着她穿着淡青色棉布旗袍,缓缓从大栅门处过来,夕阳把背影拖得老长。
她还是那样,大而明亮的双眼,一头短发漆黑如墨,遮住了半张脸。脸色苍白,不见半点少女的红晕。
她低着头吃东西,嘴巴里塞得鼓鼓的,间或抬起头,对他安静地笑。
他的心刺痛起来,想带她回家。直到这样,他依然有着幼稚的幻想。兵荒马乱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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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这骄傲早已令两人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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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给你的最后一个故事
作者|林栀蓝
我给你写信,你不用回信
男生是阿宝小时候的同桌,上学时他经常欺负她,拿毛毛虫吓她,路过她身边不经意地敲她头一下,很痛。长大后,大家都说小男生只会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但阿宝说什么也不会信。他下手那么重,怎么可能喜欢她。
老师让她和他一起当学校国庆节目的领唱,排练时她站在他身边,莫名地呼吸紧张。他不小心念错成她的台词,同学哄笑成一片,她却感觉自己脸颊滚烫。一句简单的台本,她后来记了好多年。一起记住的还有他不好意思地挠后脑勺的表情,很萌的笑脸。
毕业后阿宝没能和他升同一所中学,她找各种借口去他们学校踩点,在他教室门口偷看。笨拙地为他DIY圣诞卡,邮寄给他却又偏偏不敢署名,深怕被人看穿对他有什么企图。
但又暗暗地,有那么一点点希望会被他知晓或猜中。
他从不曾回信。
有次他来阿宝的学校找同学,不晓得是无心还是有意,在还差十来分钟早读下课时,他站在了距离阿宝最近的那个窗口。
正好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他周身,形成一个奇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