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海拾珠 | “法律主体”、“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翻译

分类: 译海拾珠 |
上篇说了“公司”和几种常见的组织,这次再抽象一个层次,说说“法人”等“法律主体”吧。预先声明,我们只关注与法律词汇靠近的确切知识,不涉及理论争议。
1. Entity
说起“主体”,根据我们中学学过的英语,可能会想到“subject”这个词。确实,“法律主体”可以说成“legal subject”,不过这种用法在学术著作中更常见些。在法律文件中更地道的说法是“entity”或“legal entity”。
比如,《元照英美法词典》说entity在税法上是指“为税收上的目的而独立存在的组织或个人,它包括本国法人、外国法人、非营利法人、营利或非营利的非公司化联合、合伙、商业信托、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两人以上的联合、州、国家、外国政府等。”《Lexisnexis英汉法律词典》也认为entity就是“主体”,包括自然人和组织。
不过,entity更确切的含义可能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法律主体,如公司、合伙、公法人等。这是《布莱克法律词典》的看法。你查一下“entity”或“legal entity”,它告诉你的都是一个organization或body, other than a natural person。
这里似乎出现了冲突。我们只能说,法律词汇的生命在上下文。要想弄清楚entity在一个文件中的具体含义,看定义部分吧。
“法律主体”的概念不仅仅是自然人和法人,还包括一些“中间组织”。在英美法上也是如此。比如,英美合伙法上有个概念叫“entity theory of partnership”,讲的就是合伙独立于合伙人的法律主体地位。而根据美国的Uniform Partnership Act,合伙是独立于合伙人的entity。
今天这篇文章不谈自然人,我们接下来说说“法人”和“其他组织”。
2. Legal person
说起“法人”的英文,对应的词汇挺多的,大家可以百度一下,有一些专门写这个词翻译的文章。不过不要陷入太多无意义的理论争议中,哪些译法在实践中可以大胆使用才是我们关注的。
据我们所知,实践中常见的可能是“legal person”。查《布莱克法律词典》,有“legal person”这个词汇,释义则转介到“Person”下的“artificial person”。Artificial person大家都懂,相对于natural person,直译是“人造人”,也就是“法人”。
另外,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artificial person还可以称为“fictitious person”, “juristic person”, “juridical person”, “legal person”, “moral person”。可见,这些用法在《布莱克法律词典》看来,都是可以通用的。至于个人怎么选择,我们不做评价。所以,对一些讨论“法人”应该怎么英译的文章,我们也保持沉默。
3. Unincorporated organization
“其他组织”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法定用语,就是上面所说的“中间组织”,指称那些既非自然人,又非法人,但又具有一定主体地位的组织。
这个词怎么翻译?可以直译为“other organization”,但必须跟“法人”并用,这样人家才能看出你想表达的意思。
另外一种办法是翻译为“unincorporated organization”。我们上一篇文章已经说过,incorporated就是“成立为法人”的意思,相反,unincorporated实际上就是“未组织为法人”的意思。所以,“unincorporated organization”就是“非法人组织”。
我们学民法看民国和台湾书比较多,脑袋中会留下“非法人社团”一词的印象。这里的“非法人社团”就跟我们现在用的“其他组织”含义近似。有意思的是,英美法上也有类似称呼,就是我们上篇所说的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虽然association的词义有所侧重(见上篇文章),但实际上强调的是“人的联合”或“社团”,而不是“财团”。所以,也可以用来对译“其他组织”。“其他组织”虽然在理论上可能包含财团,但是因为我国的财团基本上都是法人吧,所以也不会出现大的偏差。
在英美法著作中,还能看到unincorporated entity和unincorporated business enterprise等用法,可见unincorporated一词非常好用。大家可以试一下一些自由组合。
PS:文章本来应该是1、3、5发的,结果昨天忘记了。今天补上。
微信公众号guanhepart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