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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交警的这个处理结果,大家满意吗?

(2015-07-02 08:33:08)
标签:

杂谈

630,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转发了不当言论。71日,子洲县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经调查,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管理员苗某,未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就转发了不当言论。根据调查结果,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1、将信息转发者苗某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给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子洲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栾某党内警告处分;

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某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对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县宣传部副部长张某进行警示训诫谈话。

同时,中共子洲县委责成,子洲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别作出深刻检查,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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