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鲤鱼还簪》濮语解读
(2017-12-19 14:13:47)
南州人有遣吏献犀簪于孙权者[1],舟过宫亭庙而乞灵焉[2]。神忽下教曰[3]:“须汝犀簪[4]。”吏惶遽不敢应[5]。俄而犀簪已前列矣[6]。神复下教曰:“俟汝至石头城[7],返汝簪[8]。”吏不得已,遂行,自分失簪[9],且得死罪[10]。比达石头[11],忽有大鲤鱼[12],长三尺,跃入舟[13]。剖之,得簪[14]。
注释:[1]南州人有遣吏献犀簪于孙权者:浪竺镇北莲香潟疆的谌莲支。浪竺,也称浪圩。在彭泽县太白湖南面。
译文:浪竺镇北莲香潟的谌莲支,是王城虎营湖的东部孤山东北乡,东治圩疆,是利山部落打雷岭洪里圩疆的莲黎夷的孤山东北乡。是东治支黄平岔统治疆域。是大埠槛夷控制的芝围氏疆莲槛氏支。属游牧区马当黎夷外迁徙的专治濮镇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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