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正红初中2015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5-11-12 1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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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正红初中
2015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滨海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滨政办发[2009]141号)和《滨海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滨人字[2009]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坚持思想领先,既按劳分配,又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绩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做到既兼顾绝大部分教职员工的利益,又体现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
三、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全体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按前勤、后勤两条线,实行分类考核。其中,班主任的管理工作量都按县局文件执行,单列考核发放。
(二)主要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设置细目进行考核。
1、工作量(权重为30%)。
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总量为依据,适当考虑年龄因素,对满工作量、超工作量和不足工作量者,按照具体的超出(不足)情况,核算相应所得。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按县局有关规定折算工作量。
各学科的满工作量以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语文、数学、外语为10节,物理、化学、体育、政治、历史为12节,生物、地理为14节,信息、劳技、音乐、美术为16节。担任两门及以上学科的,按照各自课程的工作量要求计算工作量。按月考核发放班主任津贴的同时,班主任工作再计1课时的工作量。实验员工作量按如下方法计算:物理实验员每周5课时,化学实验员每周3课时,生物实验员每周3课时和体育器材保管员每周2课时计算。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周按2课时的工作量计算。(教研组长与备课组长由一人担任的,不重复计工作量)辅导课计入工作量。体育教师能组织好上、下午跑操且跑操到场次数不低于一半的,每周加1课时。
2、工作表现(权重为40%)
主要从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规范、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息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等几个方面考核。
3、教学工作(权重为30%)
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果等。对教师,侧重考核教学质量、育人效果、教科研成果,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对教辅、工勤人员,侧重考核其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效果。以上各类人员如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行为、责任事故以及造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低的,扣除这项所得的部分(全部)得分。
五、核算办法
(一)所有在编教职工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临时工作量津贴后进行考核。
班主任津贴为每班每月200元,以10个月计算,总数为200×10×15=30000元。
骨干教师补贴为:县学科带头人每年500元,县教学能手和盐城市教坛新秀每年400元。享受补贴的骨干教师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须是教学一线上课的老师,任教本门学科的成绩必须位于同类班级前二名。(按学期测算:同时具有两个以上称号的,以最高级计算)
(二)绩效考核前后勤分两条线考核。教辅人员纳入后勤人员考核(如自己提出参加前勤考核,在征得考核小组同意后,可加入前勤考核)。
(三)考核办法。
(1)工作量:教师按自己任教学科规定计算,满工作量得30分;不足的,以实际课时除以规定的课时数乘30结算;超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以上述方法的60%结算。
如:语文老师甲乙丙,甲老师工作为双班语文,备课组长。正课为10节,早读课2节,辅导课3节,备课组长积算工作量为2节,其总课时为17节。乙老师只上一个班语文,正课5节,早读课2节,晚辅导1节。丙老师上一个班语文,正课5节,早读课2节,晚辅导1节,一个班历史3节。规定语文学科满工作量为10节,历史学科满工作量为12节。
甲老师工作量积分为:30+(2+3+2)/10×30×60%=51;
乙老师工作量积分为:(5+2+1)/10×30=24;
丙老师工作量积分为:(5+2+1)/10×30+3/12×30=31.5。
对年龄较大的同志,适当照顾其工作量,具体办法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每周加1课时的工作量,每多出一岁再加1课时,以加到满工作量为止,工作量不足的,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2)教学过程考核以30分计算。
(A)备课(5分),要求做到规范、实用、及时,符合规定要求。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符合要求每次得1分,欠规范的得1分。不送检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B)上课(5分),结合学校或主管领导的课堂要求,符合课堂规范,达成目标。采用赛课等级、课堂达标验收、听课调研等方式考核记分。上课迟到有一次扣1分,缺课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C)教研(5分),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完成任务者记2分,每缺一次扣1分。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缺一次扣1分,论文发表、获奖有一次加1分(此项5分封顶)。
(D)作业(5分),作业设置符合学校要求,包括课堂作业、周练、平时家庭作业、教辅等,主要考核练习和批改的数量和质量。具体操作按教务处作业管理意见执行。
(E)教学质量(10分)期中期末考试中,人平分第一二三四五名,分别记2.5分、2分、1.5分、1分、0.5分,任教双班或双班以上取其所代学科平均分记分。
(F)一年内教学实绩居全县前十名的,上升一个档次计分,居全县后十名的,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3)工作表现(40分)
A、师德师风占30分
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设置下列细项。
1、记载项(占50%)
(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正确对待各部门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差的,记-2分,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表册的,每缺一项记-0.5分,影响其他工作进程者,记-2分。
(2)侮辱师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或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记-2分;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停学生课者,视其情节记-1分;教育或教法不当,导致学生停考或流失者,每生记-1分。
(3)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测中,泄漏试题机密,徇私舞弊者,记-2分。
(4)正常工作时间内,有赌博等行为者,每次记-3分。
(5)拨弄是非,言论消极,教职工间无端争执、恶语中伤、酗酒斗殴者,每次记-3分。
(6)未经学校批准,乱收费、乱定滥发资料者,每次记-2分。
(7)工作失误,给学校人财物以及形象荣誉造成损害的,记-2分。
(8)不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喧哗、吵闹、吸烟、打手机或领小孩随便出入会场者,视其情节记-1分。
(9)教职工家属或小孩不爱护公共财物,不讲究卫生,干扰教学,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办事者,每次记-1分。
(10)师德考核结果为“差”或积分列学校参评教师后5%的同志按滨教人[2010]8号文件执行。
2、考核组民主评议项(占50%),由考核组成员根据平时综合表现打分,求平均值,满分15分。
B、考勤(10分)
1、每月病事假在三天以内者,不扣分,超过三天者,每天记-0.2分。
2、重大疾病或住院治疗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婚、丧、产假在规定期限内的不扣分,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其原因扣分。
3、参加各种进修学习、会议、其他公务等(须出具有关证明),不扣分。考试、阅卷或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请假者每次扣0.5分。
4、旷课(辅导课、监考、阅卷)每节(次)记-2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每次各记-1分。
5、各种会议学习,集体备课,有关活动,旷会一次记-1分,迟到、早退一次记-0.5分。
6、旷职一天记-5分。
(四)后勤部门的考核方法。
(1)每人得基本分20分:必须坚持正常上下班,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全体教职工对参与后勤绩效的全体同志投票,分成A、B、C三个等级,比例为1:2:1,其中A等得30分,B等得25分,C等得20分。
(3)学校领导人对参与后勤绩效的全体同志投票,分成A、B、C三个等级,比例为1:2:1,其中A等得40分,B等得35分,C等得30分。
(4)考勤总分为10分(考核办法同前勤教学人员)。
(5)中层正职及会计享受考核分10分,中层副职享受考核分8分。
(五)因身体、年龄等原因由学校批准的宽松考勤的同志,考勤得分为相应考核类型人员考勤得分的平均值。宽松考勤的同志可以申请不宽松考勤。
(六)保级离岗的同志按教育局规定,在扣除班主任津贴后,得参与考核同志的绩效工资的平均值。
男满59周岁,女满54周岁的不在岗同志参照保级离岗同志的标准执行。
(七)全体教职工按上述考核得分多少分成A、B、C、D、E五档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档相差300元。
六、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
副组长:蔡古堂
成
杨
李
蔡加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应上班而未上班的同志绩效工资为零,并在两年内不得晋级、晋职、申报表彰、申报职称、评优等。
2、未正常上班且未参加考勤,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期,正常上班但未参加考勤的扣300元/学期,另积分按规定测算。
3、所扣除的资金由学校再分配。
4、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自2015年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办法》每年调整一次。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