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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观设计改革——新条例和新指令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024-12-20 17:29:08)
标签:

艾萨博睿

外观设计

欧盟

2024 10 10 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一揽子立法改革,改善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此次改革包括,一项新条例:《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第(EU)2024/2822号),关于修订共同体外观设计第(EC)6/2002号条例,同时废止委员会第(EC)2246/2002号条例》;和,一项加强欧盟内部法律保护的新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外观设计保护的指令(第(EU)2024/2823号)》。

本文深入介绍欧盟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新法规的目标、主要变化、带来机遇和生效等情况。

 

欧盟外观设计立法改革方案的目标

此次立法改革的两个关键目标是:

·      实现欧盟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现代化。当前施行的指令还是19981028日公布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指令(第 98/71/EC 号)》,新法旨在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和技术背景,充分考虑市场现实、数字创新和营销形式等的发展情况。

·      建立一个对独立个人设计师和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更便利获得保护和更具吸引力的保护模式。这类市场参与者更经常面临诸多障碍,新法旨在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法律保护。

 

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新变化

1.  引入“欧盟外观设计(European Union Design)”概念

此次改革的主要变化之一,是以“欧盟外观设计(European Union Design)”替换原来的“共同体外观设计(Community Design)”概念。这一变化是为了满足法律语言现代化的要求,以及响应与“欧盟商标(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等相关概念术语相统一的需求。

2.  扩大符合外观设计保护条件的产品的定义

此前,只对物理实体(physical object)的设计进行保护。此次改革拓宽了保护的范围,扩展到更广义的“产品(product)”外观设计,例如,图形和数字环境中可视化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等等。

旨在形成内部或外部环境的物品的空间安排也可以受保护;以及,承认产品特征的动画(如移动或过渡)有助于设计的外观,特别是无法在物理实体上体现的设计。

3.  不要求产品的设计特征始终可见(visible

保护范围扩大的另一个表现是,认定一项外观设计是否符合受保护条件,除在注册欧盟外观设计的申请中可见外,不再要求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在任何时间或任何特定使用情况下均可见。

但是,该原则有一个例外:对于复杂产品的组成部分的外观设计保护,仍要求其在产品正常使用期间保持可见。

4.  维修条款

引入维修条款的初衷是,协调成员国关于受保护外观设计的合理使用的条款,即允许对复杂产品进行维修以恢复原始外观。

适用维修条款的前提是,受保护外观设计应用于或纳入构成复杂产品的组成部分的产品,而该复杂产品的外观依赖于该组成部分的受保护外观。

5.  禁止未经许可使用3D打印技术制造侵权复制件

鉴于3D打印技术的进步,新法规制定具体措施,对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外观设计的行为进行规制。

新法规定,为复制侵犯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侵权产品的目的,创建、下载、复制或提供任何记录该设计的媒介或软件,构成对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使用,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

 

新外观设计法律的生效时间

经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主席签署批准,20241023日《欧盟第(EU)2024/2823号指令》和《欧盟第(EU)2024/2822号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两项法规将于发布之日起20天后生效,并于4个月后(202551日)正式实施。欧盟成员国有36个月的时间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新指令的相应规则纳入其本国法律中。

此次改革更新了外观设计保护的法律框架,提供新的法律规范(外观设计条例和外观设计指令),帮助外观设计保护系统的用户更有效地保护其创新成果。

欧盟外观设计改革——新条例和新指令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编译:刘丹,艾萨博睿法律顾问

来源:艾萨博睿(ELZABURU)知识产权

联络我们:elzaburu@elzaburu.es, 3107429780QQ, ELZABURU-BJ(微信)

欧盟外观设计改革——新条例和新指令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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