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数据保护】被遗忘权(C-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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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萨博睿欧洲法院个人数据保护被遗忘权 |
【编者按】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样,欧盟法院的裁决对于理解欧盟法律规范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预测价值。艾萨博睿(ELZABURU)每年初汇总发布前一年欧盟法院典型案例,并对每一案例进行简要点评,以期对客户和合作者理解欧盟知识产权规范有所助益。鉴于中国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重要性,我们尝试以每周一案的方式发布典型案例的中文版,方便中国伙伴及时获知相关最新信息。
【背景】
2010年3月5日,西班牙数据保护局(AEPD)接到对Vanguardia Ediciones S.L.报社和Google Spain, S.L.及Google Inc.的投诉。投诉人要求Vanguardia移除或替换包含一则有关投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的网页,而相关案件早在数年前已经终结,完全没有必要保留相关内容;要么,对搜索引擎采取措施,避免上述数据出现在检索结果中。投诉人还要求Google Spain, S.L.及Google Inc.移除或隐藏其个人数据,不再出现在检索结果以及Vanguardia的上述网页链接中。
AEPD审查后,驳回了针对报社的投诉,但批准了针对Google Spain, S.L.及Google Inc.的投诉,要求两家搜索引擎公司从其索引中移除相关数据,并避免未来该数据被公众访问。Google Spain, S.L.和Google Inc.向西班牙国家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推翻AEPD的上述决定。
受理法院中止审理程序,请求欧洲法院就以下问题作出初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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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欧洲法院首先认定搜索引擎的活动——“查找第三方公布或上传至互联网的信息,自动检索,临时存储并最终以特定的优先顺序展示给互联网用户”属于“处理个人数据”的行为。因此,搜索引擎运营商构成数据处理控制人,应遵守《欧盟第95/46/EC号指令》规定的责任义务,确保对数据主体权利进行有效和全面保护。
关于上述指令适用的地域范围问题,欧洲法院驳回了Google公司关于Google Search在西班牙的活动不包括处理个人数据活动的意见。法院认定,Google Spain, S.L.是Google Inc.在西班牙的子公司,处理个人数据属于在该成员国(西班牙)设立的机构的“经营范围”,目的是在该国销售或推销其商品或服务。因此Google Spain, S.L.符合欧盟指令对于“实体(establishment)”的定义。
至于搜索引擎作为指令规定的内容提供商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法院认定,搜索引擎运营商有义务从以个人姓名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到的结果中移除包含与该个人有关的信息的第三方网页链接。法院还指出,如果该姓名或信息未事先或同时从这些网页删除,即使发布信息本身是合法的,搜索引擎提供商仍然承担上述义务。法院认为,对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结构化解读可能会对其私人生活产生影响。
最后,法院确认,经过一定时期,数据主体可以行使被遗忘权,要求从结果列表中删除特定信息。如果检索时发现检索结果列表有违反《欧盟第95/46/EC号指令》规定的信息和链接,应予删除。违反指令规定的信息包括:显示的信息不完整、不相关或不再相关、超出相关处理的目的、或时间过于久远等等。
【评述】
本案裁定对于在欧盟境内进行个人数据处理的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并引起了对该问题的广泛讨论。欧洲法院裁定允许欧盟公民要求移除“不符合”欧盟指令规定的互联网链接。
欧洲法院指出,需要衡量互联网用户获取信息权和数据主体个人数据保护权之间的平衡,关键在于所涉信息的属性以及数据主体的公共角色的属性。
搜索引擎运营商现在必须对每个移除链接的要求进行评估,只能显示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检索结果。
至于Google的透明度报告,在裁定公布后六个多月的时间里,Google已经收到了超过20万份要求行使被遗忘权的要求,涉及的URL超过73万条。
【参考】
编译:刘丹,艾萨博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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