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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2025-03-03 08:35:51)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康德《实践理性批判》认为道德的最高准则道德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绝对就是没有条件的,那什么东西是让人没条件的就去干呢?不是出于目的,而是道德行为具有善良的价值。它有三标准,其一绝对命令是普遍行为法则,既利己也利人,按此行动社会和谐。其二人性的标准,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尊重他人的理性和自主性。其三道德1行为是自律的,自己为自己立法,而非出于外界的强迫。因此善良意志是唯一善的东西,是出于自愿和义务,而非是情感和利益。出于自愿和义务的,是善良意志的自发行动,是道德的行为,反之则不道德。自由是道德的前提,自由的人才能自觉按照道德的行事,不自由的人出于情感和利益等行事。道德不应该以幸福为目的,但是道德与幸福的结合是至善,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大学》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二者都把道德的最高境界放在了至善。
伴随AI的发展,agent这个词很火,许多人用“代理人”来定义它,一些法学家认为,应该赋予自动驾驶汽车以法律主体地位。如果按照康德的标准来说,人形机器人,自动驾驶汽车,不具有普遍的行为法则,不能自律,无所谓善良幸福至善。只是人实现利益或价值的一个工具。按照中庸的思想,人通过道德的修养,可以达到道德自律。如果agent通过修养,不是自我的修养,而是人工的训练,可以达到自律,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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