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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篇-12

(2014-12-09 17:03:57)
标签:

杂谈

分类: 《论语》学习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评析】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这里讲的是礼的辩证法,既不能死守而失和,也不能放纵而失礼。说起来有点糊涂,因为这个“礼”离我们太远了。古时候,在各个王朝,都有自己的一套礼法,下级见了上级怎么做,儿女见了父母怎么做,普通人见面怎么打招呼,怎么待客,怎么出席各种仪式。现在没有了,人们就自己找个做法,比如结婚的形式,以前是固定的,中国人拜天地,基督教去教堂等等。现在呢,没有固定要求了,就摆个喜宴,点烟敬酒,也算是一种礼节,不管怎么做,大家接受就好。其实这个礼就是一种社会秩序,社会规范。法律不能规定人们生活方式和形态,而礼则是在“和”的基础上,人们达成的一种共识,以便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没有修养,有没有家教,往往也指这方面。人是社会的动物,因此做事不能只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其他人,以礼行事,则是最大程度的考虑了最多数人的利益,儒家以此为教育基础,实在是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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