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的区别
(2021-05-29 11:36:13)分类: 特殊行业与特殊目的审计 |
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依靠政府拨款创办和开展运营活动,依靠社会捐赠、 会员缴纳会费和提供服务收取的收入来维持活动费用,表现为民间自发性和非营利性双重特征。企业目标为营利性组织,其业务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政府会计表现为公共性、非营利性、财政性和专用性,业务活动包括政务活动、权益活动、事业活动,三类会计制度的设计就是为此指导思想和目标设计展开的。
一、适用范围区别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政府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不适用于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无预算拨款关系的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二、会计要素区别。
三、会计计量基础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引入了公允价值,体现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尤其是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政府会计准则》对资产可以选择使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计量,但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四、会计科目设置区别。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了48个一级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0个一级科目,《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系统设置了77个一级科目,预算会计系统设置了26个一级科目,比较完备。民间非营利组织将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合并为应收款项,将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合并为应付款项,存在待摊费用,也存在文物文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以及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筹资费用等特殊科目。
五、资产的区别
1.资产组成内容的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资产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都将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对资产的划分简单。
3.固定资产的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存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而且对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有凭据的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入账,没有凭据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政府会计准则》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还没有具体规定,但存在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具体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入帐;没有凭据的,经过资产评估的,可以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入帐;没有凭据、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可以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入帐;也没有公允市场价格,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存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却没提及接受捐赠旧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最为详细。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政府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按照评估价值入帐;未经资产评估的,按照重置成本入帐。这里我们看到《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强调市场公允价值,而《政府会计准则》注重评估价值,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对盘盈固定资产确认、计量和记录做出规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选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民间非营利组织仅对文物文化资产不计提折旧。
4、资产减值准备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除了对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外,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也计提减值准备。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直接核销法,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政府会计准则》仅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最为完备。
5、非货币性交易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十八条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详细规定了补价处理方法。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政府会计准则》规定置换取得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存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入帐。《政府会计准则》比《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更广泛,并再次强调了评估手续合法性。
6、应收应付款的核算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和小企业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分别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核算。小企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则分别在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增加了一个应付票据。政府会计还增加了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利息两个科目。
7、借款利息处理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规定的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应当按照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除此以外的借款利息应当计入其他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他利息支出直接记入财务费用。《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因举借债务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政府举借的债务和其他政府会计主体的非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政府以外的其他政府会计主体为购建固定资产等工程项目借入专门借款的,对于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金额,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工程成本;不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当期费用。相比之下,政府会计更为具体。
六、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七、收入和净资产(盈余)的区别
(一)收入的区别
2、收入的确认条件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收入确认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一个条件。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是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政府会计准则》规定了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三个条件。实务中,你会发现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确认大部分还是收付实现制,而政府会计的收入正在向权责发生过渡,只有企业是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
2.平衡公式不同。虽然两个制度均将净利润(盈余)区分了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盈余),政府会计不存在净利润,但会计平衡公式还是有的。
其中:收入=
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
本期盈余=收入-费用
其中: 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
费用=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
八、会计报表的区别
(一)会计报表组成的区别
(二)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区别
业务活动表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净资产变动过程,分为收入、费用、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三个内容。
“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发生的收入、费用及当期 盈余情况,分为收入、费用、本期盈余。
结论,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同于企业的营利性质,又不同于政府的服务功能,是为特定会员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会计上逐步接受企业会计的思维理念、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 共同点也很多,应当根据新时代形势的发展更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