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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思想工作

(2022-11-17 08:16:01)

                    

昨日,副处长向我汇报,集团公司通知要清理一户长期抢占棚户区住房问题。

召集武保部长,问及情况。他说,去年曾经受退休的一名副处长安排,与单位法审、房管人员共同到该抢占户做工作,并且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该户曾经拿出一张有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申请,派出所人员到达后,认为属于纠纷而不予立案。只好到法院起诉,民事庭不受理,认为属于刑事,需要到刑事庭起诉。后来与集团公司的领导反映,认为起诉刑事不好,不了了之。

今日又安排办公室主任与原单位领导询问原因,原领导答复,当时为了保进度,对于一些申请廉租房的住户自己只是签字,只是同意申请,不具法律效力。对于“三室一厅”因为廉租房没有三室一厅的,肯定是申请户后来私加。

情况基本了解清楚,安排副处长召开房管所、武保部负责人会议,重点讲清以下几条问题;

1、去年询问,今年又进行该项工作,时间拖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

2、下一步,就要办理棚户区房屋不动产证,没有正式手续肯定不予办理。

3、申请领导签字后,仅是同意申请,只要条件具备,审批成功,可以租住廉租房。但申请后没有审批,绝对不是廉租房的正式手续。廉租房从来没有70多平方的,抢占房屋根本不是廉租房。

4、没有手续,属于抢占国有财产,单位保留报警、法院起诉的权利。

5、对于没有手续的住房,单位有销售的权利。

6、对该房的处理,如果继续想住,除补缴前些年的租金外,可按照当时政策购买。

7、该房屋抢占情况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已明确处理意见,挂牌督办,单位会通过一切手段处理,不要再存有幻想。

8、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停止子女工作的方式,帮助做通工作。

9、法院按照刑事案件判决,后果要考虑清楚。

同时要求,房管所、武保部的工作人员要理直气壮,敢于斗争,房管所人员要讲棚改政策,武保部人员必须讲法律,义正严词说清利害,争取该住户回心转意,积极配合。先礼后兵,根据住户反映,采取好下一步的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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