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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固白果樹石臺碑》之作者确认

(2022-07-13 17: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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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杂谈

 关于对《加固白果樹石臺碑》之作者确认

鹤峰县走马镇白果坪,因一株千年银杏而得名。白果树就成了白果坪的古树,颇有灵气,颇多传说,一直受到人们的敬畏与呵护。据说,在白果树石台四周大约立有十几二十块石碑,由于多种原因,石碑早已全部残毁。下面是其中一块碑记的内容:

加固白果樹石臺碑

調湖北省宜昌府鶴峰州[脱8个字]級余[脱4个字]白果古誌樹也。乾[脱3个字]六年經前任胡公砌石培植,暢茂條逹於今不朽,勿剪勿伐永垂甘棠。但其根固盤結,石臺崩騫。奉調兹土,不忍廢弛,爰特捐廉鳩工,加石重修,聊繼前志,固保障後之人仰瞻喬木,其庶幾有懷故國之思乎!是以為序。

                           嘉慶十七年冬日  吉旦

此碑记不见于史料,乃高润身(19302012)先生抄于上世纪70年代。抄件后面附有高先生所注两行文字:

 公:胡式璟。乾隆十 —— 十六年任知州。

刘运浩:嘉庆十四 —— 十七年任知州。

我与高先生相识于1998年10月,高先生就是白果坪人,家住也是桥旁,早年在县一中任教,退休后又在民委整理容美土司史料,注释《容美纪游》,1996年才回到白果。其时,我到白果定居已经26年,与高先生总是缘悭一面,或是相逢不相识也。

结识高君,甚显投缘,大有相见恨晚之感。蒙高先生青眼有加,送我一本由他主笔的《容美纪游注释》。拜读之后,提出了若干不同意见供参考。但对其22页“乾隆十六年和嘉庆十七年知州胡式璟和刘运浩各自捐廉砌石培植,‘固保障后之人仰瞻乔木,其庶几有故国之思乎!’”之夹注并未在意。或是高先生想把《容美纪游》注得更加准确,2006年,又送我一本他的新作《容美纪游评注》,洋洋29万言,具有研究容美土司历史的史料价值。在第55页仍有“乾隆十六年和嘉庆十七年知州胡式璟和刘运浩各自捐廉砌石培植,立碑曰‘固保障后之人仰瞻乔木,其庶几有故国之思乎!’”这样的文字。

某日又与高先生相聚,谈及白果树的前世今生。先生兴趣很浓,谈了很多关于白果树的故事()。不经意间我问先生:您在两本书(《容美纪游注释》和《容美纪游评注》)中都说乾隆十六年和嘉庆十七年知州胡式璟和刘运浩各自捐廉砌石培植白果树,可有史料依据?”于是先生拿出了(前面已载)那个《加固白果樹石臺碑》抄件,作了相应说明,并拿出民国三十二年(鹤峰县档案馆1980年重印版)《鹤峰县志》,抄件后面的两行文字就是在其中《卷十一·职官表》(91页 —— 100页)里查找出来的。我细看之后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落款无姓名,在碑记中(含剥蚀处)无法看出并组成刘运浩这个名字;一是凭“乾[脱3个字]六年”不能确定“前任胡公”就是胡式璟。因为补成“乾隆十六年”多了一个空格,补成“乾隆一十六年”不符合古人行文规范,因为古文中数字序号十一 —— 十九,前面是没有“一”的,只可能是二十六年、三十六年……

继续翻阅《县志》,在《卷十三·艺文志》144页发现这样一段文字(可视为诗题)与诗作:

廨前白果樹一株,不知植於何時,然建廨處舊名白果坪,則由來久矣。乾隆中,前巡司胡君砌石護持,樹日益盛,而砌漸纹坼[1],予重為修治,既成賦此。

道左紛披穩結根,孤標哪礙植當門。

不同岸柳攀還折,切近庭槐曉逮昏。

培墢我非惜花果,花夜开難見,而此樹亦從未實。

摩挲客亦歷公孫。樹一名公孫,謂公種至孫始得食。

低回鴨脚勝鳧舃,濃蔭幾人堪并論。

巡检  余远思(平江人)

回头再查《职官表》,余远思,湖南平江人,监生。嘉庆十六年1811年)山羊隘巡检司署巡检。姓名、籍贯、职官与诗作者相同,而且此诗与上文中的抄件十分相关,我们再对抄件进行复原。

抄件第一漶漫处(鶴峰……級)脱落8个字,补成“州山羊隘巡檢司加三級”,与余远思职官符合,仅是加几级无法确定。第二漶漫处(……白果古誌樹也)脱落4个字,补成“余遠思奉撰白果古誌樹也”,符合碑记内容,而且那个“余”字,除了余远思之名字,难以组成其他词句。第三漶漫处(……六年)脱落3个字,补成“乾隆二十六”,这里还牵涉到“前任胡公”。诗题中有“前巡司胡君”,应与抄件中“前任胡公”为同一人。因为只要确认了余远思就是碑记作者及其巡检身份,他的前任一定就是巡检,诗题中的“巡司”即巡检司,代指巡检。如此,前任胡公即胡国梁。《职官表》载:“胡国梁,顺天大兴人,监生。乾隆二十七年1762)任巡检”,比碑记二十六”晚了1年,可能是上下位没对齐之故,抑或相隔50年之记忆误差。古人记年有时也出错,如《容美纪游》中就把“康熙四十三年”记作“四十二年”。更何况余远思的前任胡姓者仅2人,另一人叫胡光薰,江西卢陵监生,乾隆四十一年任巡检,与“……六年”对不上,而且在任不到1年。此外,抄件中思奉調兹土”那个比其他字小很多的“思”字,除了作余远思之“思”没法解。在某些特定文章中把自己的名字写小,是古人自谦的一种方法,更能证明碑记作者就是余远思。也因为余远思这个名字已经显示在碑记中,所以不用落款姓名。

讨论结果,高先生认为是对的,自己欠考证。他说:“木已成舟,无法补救,只有麻烦老弟(高先生在我面前从来不以长者、老师自居,送我书也题的“西之老弟存阅”)你在适当的时候发文更正,以免谬种流传。”

那个时候,我和高先生都还未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进入互联网时代,也不知道有无相关论坛发表文章。如今,还真有人在多种场面(包括论坛文章、史料、文化墙等)使用了高先生的注释,果真“谬种流传”了。其实,两位知州比两位巡检对白果树捐廉砌石培植,知名度自然要大很多。如果反映历史的真实,就不能埋没两位巡检。因而发此文阐明始末,或能博得一二读者会心一笑。

时过境迁,高先生已作古10年,思之常觉怆然。在此也告慰他老人家:您的嘱托今天完成了,别嫌太迟。

                               2022、07、13

1]纹坼:吉钟颖《鹤峰州志》载为(wèn)坼”。按辞书应作“璺拆”。义为裂纹”。《书·洪范》“用静吉,用作凶。”孔颖达疏:“灼龟为兆,其璺拆形状有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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