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暨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我校教职工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制意识,提升教职工廉洁从教和拒腐防变能力,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校决定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暨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依据,通过开展学习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要深刻汲取姜国文案件教训,警钟长鸣,遵守师德规范,增强自律意识,进一步坚守教书育人初心使命,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提高师德素养,造就一支严师德、促发展、优管理、立尊严,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5月26日—5月29日)
1.根据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暨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成立专题警示教育学习领导小组,通过工作群、校园网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通过线上钉钉APP召开教师大会,传达学习《五大连池市教育党工委关于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精神,贯彻学校的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详细部署。
3.结合通知精神制订学习计划,提升教职工的警示教育意识,敲警钟。
4.学校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0456--6398082,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学习提升阶段(5月30日—6月21日)
1.组织学习《五大连池市教育党工委关于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2.组织学习(线上钉钉APP或线下)《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文明网课的通知》(黑教师函【2020】100号)文件精神;
3.组织学习(线上钉钉APP或线下)《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4.组织学习(线上钉钉APP或线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6.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宣传活动,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典型,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2日—12月26日)
1.开展师德考评活动。对在此项活动中表现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树立典型。
2.撰写好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 2020年6月24日前上报教育局。
四、领导组织
为了使此次集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中层领导教研组长为成员的领导组织,领导监督活动的开展。要求学校领导班子要做好表率,主动参与到活动中去,按时参加会议,记好学习笔记,上较好材料,推动警示教育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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