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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祸与霍霍——老话新说之三百二十二

(2021-11-26 08:31:44)
标签:

民俗文化

人生感悟

(此文已发表在今日的天津《中老年时报》上)

“祸祸”也是老天津卫人常讲的俗语之一。

我们先看这个“祸”字。它的本义指的是灾殃和不幸,也就是的反义词。我国古代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曾经有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之说,即是阐述这二者之间对立统一的矛盾辩证关系。而当“祸”字被用作为动词的时候,则是损害或破坏的意思,表示使其遭受到灾殃,譬如祸国殃民。

“祸祸”两个字迭用,后面的那个读作轻声,应该说这是天津卫老少爷们儿的专利。在《天津方言词典》中,就收入了“祸祸”这个条目。它有三个释义,分别为损坏、浪费和糟踏。

比方说,某体育馆门前有一组青铜塑像,健儿们的造型栩栩如生。铜像前立着“请勿触摸”的牌子,可是仍有不讲道德的人非得要伸手。日久天长,那名体操女运动员的双乳被摸得油光发亮。一位老人由此经过,止不住叹道:“唉!这铜像被‘祸祸’成什么样子啦!”

又比如,我们在外面吃自助餐的时候,切记不要一下子取得太多。尤其是自己以前没吃过的食品,最好先取一点尝尝,若是好吃的话,等会儿再去拿也不晚。不然的话,盛来了一大堆又不吃,就那么扔在桌子上,这不是诚心“祸祸”那些东西吗?

再比如,公安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通过缜密细致的侦察,终于将一个披着人民教师外衣,猥亵奸淫幼女的坏蛋绳之于法。这可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快人心。人们愤怒地说,这家伙“祸祸”了那么多无辜的女孩,简直罪该万死,枪毙一次都便宜了他。

说到这里,有必要再絮叨几句。那就是人们时常把“祸祸”写成“霍霍”。窃以为,用于记录语言的文字,有些约定俗成的情况倒也情有可原。然而,用“霍霍”代替“祸祸”似乎有点不妥。

我们来看这个“霍”字,其本义是迅速,也就是快的意思。例如,有一种急性传染病叫做霍乱。疾病的来势非常凶猛,患者上吐下泻,手脚冰凉,如果救治不及时,在数小时内便有可能死亡。由此可见,这种病症用它来命名,是既确切又形象的。

“霍霍”两个字迭用,可以形容人精神恍惚,若有所失。如宋代叶适的《祭薛端明文》曰:“悲霍霍以先逝,遂凄凄而奄终。”同时,还可以用来表示晶莹闪烁的样子。如唐代诗人王建的诗《春词》中,就有“菱花霍霍绕帷光,美人对镜著衣裳”的句子。

“霍霍”两字还可以作为象声词。古诗《木兰辞》中,写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凯旋时,就有“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的诗句。而巾帼英雄、有“鉴湖女侠”美誉的秋瑾烈士,在其《宝刀歌》中也曾吟诵道:“忆昔我祖名轩辕,发祥根据在昆仑。辟地黄河及长江,大刀霍霍定中原。”

罗嗦半天,无非是想说,笔者在这句老话的问题上倾向于“祸祸”。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还请诸位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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