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贩到秘鲁的“华奴”

1849年春天,一些洋人奔赴广东、福建的城市和乡村,用种种诱人的条件招募劳工去秘鲁干活。一些实在过不下去的中国人便糊里糊涂地按了手印。人贩把这些中国人或绑或骗弄到手之后,便把他们弄到澳门的一个叫做“巴腊坑”的状似仓库的建筑内看管起来,不准外出。等凑够了人数,这些人贩子就用烧红的烙铁在“猪仔”们的耳后打上“c”形印记。然后,再驱赶他们走进货船的底舱,人挨人地排列在一起。
一趟航程长达4个月。货船底舱内没有阳光,且通风不良,加之人满为患,饮水难得,食物不足乃至变质……船舱内热臭难耐更甚于猪圈。于是,瘟疫流行,劳工们一个个死亡。据统计,死亡率至少为全船劳工的1/3,有时甚至达到40%。也有许多劳工仅仅因为身体不适或试图反抗,便被抛进大海。
劳工们的反抗和暴动不可避免地发生:有上船前逃跑的,离岸后跳水的,海上搏杀的等等。当时的秘鲁一家报纸报道:“除非极少例外,没有哪一艘运载中国劳工的船只不发生一次或多次暴动的……”
1870年10月,秘鲁人贩子租用的法国货船“诺维尔·朋内罗普”号发生暴动。中国劳工们打开舱门,冲上甲板,杀死了狠毒的船长和他手下的8名水手,夺取了这艘罪恶之船,然后驾船返回中国。回到中国后,部分劳工得以逃脱,但有16名劳工却被中国地方官砍了头。
有一多半的中国劳工到达了地球的另一边。从1849年开始到1874年苦力贸易结束,25年间共有10万名中国苦力被卖到秘鲁。到了秘鲁之后的生活,就只能用“暗无天日”来形容。
这些中国劳工在秘鲁上岸后,就被人贩子或船主集体卖给某个资本家或种植园主。这些劳工被分别带往铁路、矿山、鸟粪场或种植园,开始进行地狱般的极其艰苦的劳动了。
关于鸟粪场的劳动,—位秘鲁人写道:“连希伯来人构想出来的地狱,也难以和鸟粪场将鸟粪装船时那种难以忍耐的酷热、可怕的腐臭,以及被迫在这里劳动的中国劳工所遭到的惩罚相比。”
一位英国人写道:“我可以证实,在这种悲惨的境况下,他们的命运是最不幸的。除了累死人的劳动(每个苦力每天要被迫挖掘5吨鸟粪)外,他们既没有足够的食物也没有起码的合乎卫生的饮用水……”
一位美国驻秘鲁领事馆领事报告:“很多中国苦力衰弱得几乎站不起来了,但他们还要被迫跪着劳动。当他们的手掌被磨得异常疼痛的时候,他们就只好把手推车绑在自己的肩上……在这种情况下,生命对中国人来说已毫无意义,而死却是被他们所欢迎的。苦力们的这种想法和做法,使雇主们加强了岗哨,以防止其自杀。”
每天早晨4时30分左右,天还未亮,劳工们就被持枪的监工押着下地劳动,天黑了以后才能收工,夜里则被锁进“寮棚”不许出入。如果试图逃跑,种植园主就会命令黑人和士兵把他们捉回来,残酷鞭打,再让他们戴上脚镣,继续干活。
忍无可忍的中国劳工开始不间断地反抗甚至起义。其中的一次起义发生在卡纳德种植园,500多名中国苦力经过多日计划和串联突然行动。他们以猝不及防的群体暴动的形式,抢夺了种植园主和他的打手们的枪支、长矛和砍刀,一举杀死了种植园主以及他的3个穷凶极恶的朋友,并把4人碎尸万段。之后,他们夺得50匹骏马,组成了一支骑兵队,开始向其他种植园进攻。随后,其他种植园里的中国苦力们也参加了起义,使起义劳工很快增加到了1200名。
这1200名起义劳工占领了几家种植园后,把自己武装起来进攻巴蒂维尔卡镇,之后,又转攻巴兰卡镇。他们杀死种植园主和他们的帮凶,解放苦难中的中国劳工。
不幸的是,起义被秘鲁警察和军队残酷地镇压下去了,600多名中国劳工被杀。
中国劳工愈演愈烈的暴动令秘鲁资本家和种植园主日益恐惧,华工们的苦难也渐渐地为秘鲁朝野及世界所知。与此同时,解放黑奴与农奴和谴责奴隶贸易已成世界的潮流……这一切,都严重地冲击了苦力贸易。秘鲁官方不得不开展对于这种苦力贸易的辩论,并不得不颁布了几项法令制止虐待华工。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华工终于干满了契约所规定的8年时间,获得自由人的身份。这使得他们有了把同胞们的苦难写出呈文,以寻求中国政府保护的可能。
中国劳工的第一份呈文,是由美国驻秘鲁公使霍维将军通过美国驻中国公使劳文洛斯,转交给中国清朝政府的。呈文可谓字字血,句句泪,令人难以卒读。
但令人气愤的是,呈文被译成英文和西班牙文在世界报刊上发表后,连西方人都对中国华工充满了同情,腐败的清朝政府却无动于衷,理由是:“私自出洋的中国人为弃民,不值得加以保护”
。
直至两年后,也就是1871年6月,中国劳工的第二份状纸以同样途径再次到达中国清朝政府手中时,清朝政府才不得不表示:“对磨难中的苦力表示同情,劝以容忍,并可成立一个上告团体向朝廷陈述受害情况”
。
于是,一个7人上告团成立了。上告团写了一份长达三千页的状文,并幸运地得到了恭亲王的关注。至此,中国苦力在秘鲁遭受非人虐待的情况,才正式传到中国,并由各国媒体传遍世界。
在此情况下,葡萄牙政府照会秘鲁,要求调查并惩罚人贩子发生在澳门的罪行,并于1873年12月27日宣布禁止通过澳门出口华工。
前往秘鲁的最后一船华工是于1874年7月2日在秘鲁卡亚俄港靠岸的。
按照“天津条约”的规定,中国政府理应派出一个代表团前往秘鲁,去调查并保护那里的中国劳工,可惜这个代表团一直没有派出。而中国驻秘鲁公使则拖至1883年才到任。清朝政府对于海外华工的冷漠,终于导致了华工们对于清王朝的彻底绝望。
按照条约规定,已在秘鲁的华工可以选择回国,但是,只有区区几十名华工乘船回国,10万名华工基本上留在了秘鲁没有返华。
摘编自上海《档案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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