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历史上也出过离经叛道的人物,曾顶住各种各样的责难与诋毁,做过多年解剖学的钻研。这个人叫王清任。
中医是不讲究解剖学的,因为中国伦理提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解剖身体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行为。也因此,中医的很多学说缺乏根基,到了现代社会,就难以服人。
不过,中医历史上也出过离经叛道的人物,曾顶住各种各样的责难与诋毁,做过多年解剖学的钻研。这个人叫王清任,是清朝乾隆嘉庆年间的一名中医。他曾开过一家药铺“知一堂”,写过一本医术《医林改错》,在后世造成很大影响。
王清任很早就开始行医,为此遍读医书。在阅读古医书的过程中,他发现古人关于脏腑的论述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颇感苦恼,“自恨著书不明脏腑,岂不是痴人说梦,治病不明脏腑,何异于盲子夜行”。求知欲很强的他就一直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嘉庆二年(1797),他行医来到河北省滦州稻地镇,正逢此地小儿传染病流行,病死率极高。贫苦人家无力承担丧葬费用,只得用草席包裹孩尸,浅埋于义冢荒野,破腹露脏的尸体每天不下百数。王清任为了亲见脏腑,每天清晨骑马到荒郊野坟,对尸体显露的脏器进行仔细的观察。然而由于这些尸体都经野狗啃食,脏器破损残缺,大多是仅留着肠胃,少有保存完整的心脏肝脏的。他只能互相参照,反复体会,连续观察了十天,看了百余具尸体。他认识到古书中描绘的脏腑与实际不相符合,即使件数的多少也不尽准确。但是,由于尸体均遭破坏,对于胸中膈膜的形态,其位于心上心下,是正是斜,他未能亲见,故仍存疑惑。
嘉庆四年(1799)六月,王清任在奉天。一个因疯病打死丈夫和公公的女犯要被处以剐刑。他紧跟至西关,等到行刑者提着犯人的内脏从他面前经过,他才观察到这成人的脏器形态与小儿相同。嘉庆二十五年(1820),他在北京又遇上了一次机会,一个因打死母亲而处以剐刑的男犯被行刑于崇文门外。等他赶到,行刑已结束,膈膜行刑时遭破坏了,仅见到脏腑。他不得已在道光八年(1828)五月再赴刑场观察,又未得近前。
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王清任出诊看病。席间闲谈,王清任说到自己留心四十余年未能将膈膜验明一事。刚好江宁布政司恒敬公在座。此人曾镇守哈密,领兵于喀什噶尔,所见诛戮尸体极多,对膈膜一物知之甚详,向他详尽地说明膈膜的形态和位置。王清任对于脏腑形态的观察研究工作经历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努力,至此才告一段落。他将观察结果和研究心得,绘成二十五幅脏腑全图,配以文字说明,撰成了《医林改错》的上半部分。
长期以来,王清任坚持对人体脏器进行实际观察,因而对人体脏腑的认识比前人有了较大的进步,改正了前人对脏腑认识上的某些错误。如,纠正了所谓肺有六叶两耳二十四孔,肝有七叶,心有七孔三毛等等说法,补充了当时解剖学上的一些不足。他对胰脏、胰管、胆囊管、幽门括约肌、肠系膜等均作了详细描绘和说明。
由于历史条件和当时科学水平的限制,王清任的思维研究方法及学术观点方面尚有不妥之处,他著作中关于人体解剖方面的绘图和记述也有失误的地方。比较突出的错误是他的“心无血论”。王清任由于看到宰杀猪羊,血皆从刀口流出,心脏无血。从尸体中又看到胸腔有积血,便认为膈膜便是血府,具有存血的功能。而心脏只是出气入气的道路。由于认为心无血,也就把动脉当成了气管,提出:“头面四肢按之跳动者,皆是气管。”的错误论断。此外,他认为膀胱有下口,无上口,以及出气、入气、吐痰、吐饮、唾津、流涎,与肺毫无干涉等等,显然也是不对的。
《医林改错》问世之后,后世对其毁誉不一。拥护者对其评价很高,赞扬他集数十载之精神,考正乎数千年之遗误,理精识卓。而反对者攻击亦很激烈,责备《医林改错》越改越错,错上加错,甚至是一种流毒。骂他“不自量”,“不仁”,是“狂徒”。不过,反对者的攻击,大多都是从道德的角度,并没有太大的说服力。
(本文编辑自论文《清代医学家王清任》,原载于《档案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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