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解禁烟花爆竹燃放,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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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尽快解禁烟花爆竹燃放,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今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就解禁鞭炮烟花燃放发声:“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同时指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这种声音一发出就受到社会关注和热议,多家主流媒体纷纷转载表达支持。广大群众也强烈要求解禁。
显然,这是顺了民意的呼声。
前几年,大气污染有所加重,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专家说,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环境污染,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建议禁燃。于是,多地政府一纸禁令,强行取消烟花爆竹的燃放,甚至溯及生产,这种时势席卷全国。尽管民间一片反对声,但终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弱势民众只好被迫接受。
群众在网络吐槽说,没有烟花爆竹,婚礼就少了喜庆,春节就没了年味,甚至一整年都感觉生活过得很乏味。还有网民戏谑道:古代民间认为烟花爆竹可驱瘟神,不让燃放了,疫情便乘虚而入,还闹了三年,以示抗议,可见烟花爆竹有多么重要!
曾记否?三年疫情防控刚宣告解封时,烟花爆竹立刻燃遍全国,人民如同疯了一般,无论怎样强势的政府禁令都阻挡不住。这一幕足可证明人民群众对人间烟火气的渴望和关于解除烟花爆竹燃放禁令的要求是何等强烈!
令人颇感困惑和不解的是,即便全国人民强烈呼吁,即便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指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多地政府仍然稳坐钓鱼船,沉默不表态,甚至依然我行我素,照样不断发布和强调烟花爆竹禁燃的号令。
世间万物都具有利和害的两面性,所有的问题都需要辩证地看待。针对烟花爆竹燃放中存在的问题,既不要因噎废食,一禁了之;也不可懒政不为,放任自流。
是堵,还是疏?地方政府的态度和做法,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和能力。
一纸禁令,一堵了之,很容易,自然每个官员都会,但却倍显简单粗暴,没有一点科学含量。这是一种庸官惰政不作为的模式,是政府执政能力不足的表现,既有悖于现代法治精神,也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目前在环保方面我国已取得显著成效。据新华社报道,十年来,全国重污染天数下降9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这意味着,短暂的几天春节,或者几天婚庆,不会对整年的环保成绩带来多大伤害。地方政府再以此作为禁放的借口,就是懒政、一刀切。
至于安全问题,在目前高科技和网络大数据时代,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疏导、科学指导和有效管控来解决,这是上策。多地已有成熟经验可供借鉴。
2023年春节,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曾引起一片叫好。
这表明,许多接受过现代文明熏陶和法治教育的国人更加理性和自信了。
因而,在烟花爆竹燃放这个事情上,宜尽快改“堵禁”为“疏放”,要重“理(疏导)”轻“管(控制)”,加强疏导、引导和指导,比单纯的管制和控禁更好。
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抓好源头。制订极为严格的烟花爆竹生产标准,而且在每个生产环节都严格监督,落实到位。厂家制作烟花爆竹的选材,必须确保对人体伤害和环境危害最小化,安全系数最大化,同时利于环保回收再利用。否则,严禁生产出厂。
其次,导好中间。
A在储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加强环节指导和细节监管,不得违规和疏漏。
B明晰地点和时间,合理划定燃放的区域和时段节点(如春节、元宵节、婚礼、重大节日等)。要分类做好除夕、春节、元宵节等普遍性和婚丧嫁娶个别性相结合的处置,做好安全措施。
再次,管好末端。体现在两个点位:
A燃放之后,怎样清扫,做好环保卫生和废物回收。
B有能力高效处置意外突发事件。如在每个村镇和设定的其他重要点位,建设完善的就近救济救治的基础设施,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治机制。每个村镇建立指导小组和救护小分队,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责任感和救治技能,确保意外发生时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对于任何环节出现违规和失职渎职者,必须依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社会治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的系统工程。烟花爆竹的燃放和管理,只是日常民生中微不足道的点。然而,一纸禁令,一禁了之,粗狂式的管理,却既反映了执政者的学识、思维、格局、执政能力,也暴露出政府在社会管理能力方面的明显短板和严重缺陷。
有社会学者认为,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一种民俗文化。热闹的爆竹声和绚烂的烟花总是和过年的记忆勾连在一起,也在婚丧嫁娶的节日中增添氛围,这些都深深刻进了中国人的DNA里,不应该就此断代。
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上海万圣节“万梗出圈”,是外国节日第一次出现集体“中国化”。而中国自己的传统节日,更需要呵护,更需要庆祝和狂欢。何况,这是中国人春节最朴素、最广泛的民意,主管部门应该倾听。
法律界人士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本次全国人大法工委传递出的声音,无疑具有巨大分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顺应了民间呼声,发挥了监督作用,但不应止步于此。作为法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还应该进一步有所作为,依法履职,直接下达文件,责令政府纠错改正,违抗者撤职。当人大的监督和权力带上牙齿,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威才能体现,政府才会有所敬畏和忌惮,“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的现象才会消失。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人们再次唤起了对烟花爆竹的渴望。中国人辛劳了一年,应该享受过年的喜悦,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
春节前,各地应该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声音为契机,尽快修改相关规定,遵从和落实全国人大的意见,尊重广大群众的合理诉求,尽早终结“全面禁燃烟花爆竹”。
作为京津冀的居民,我们在坐等京津冀出台群众期盼的利好消息,迎接美好的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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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早上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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