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枧溪的民谣与古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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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枧溪的民谣与古碑
作者:朱来平
“吃江西,烧枧溪”,这是旧时黟县普遍流传的一句民谣。“吃江西”,因为黟县地处皖南山区,“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自然条件,加之旧时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粮食生产往往不能自给,须经过祁门从江西运进粮食。“烧枧溪”,说的是枧溪周边山地广阔,薪炭资源丰富。过去,煤、沼气、水电、液化汽没有被普遍用于百姓日常生活中,人们的炊烟取暖多采自自然的林草灌木,平原地区常往枧溪采伐或购买薪炭。
民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旧时黟县社会生活的某一侧面。从“烧枧溪”的说法,不难想象,历史上枧溪人“靠山吃山”,利用自然条件曾一度大肆伐薪烧炭,毁林开荒,致使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百姓只顾眼前生计,对山林一味采伐而不去蓄养,长此以往,将是怎样的后果?山洪暴发,河床淤塞,水源枯竭,势必会危及民生。值得庆幸的是,古时也有一些有识之士,能敏锐地觉察到向大自然过度攫取而造成的严重恶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制止这种错误做法。现存于枧溪村的“奉憲示禁”碑就是最好的明证。
此禁碑立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青石质地,碑文450余字,楷书阴刻。除极个别字迹模糊难辨外,其余清晰可认。
从碑文看,当时居民由于耕田极少,口粮不能自给,于是毁林开荒,种植苞芦等粮食作物。“黟邑如三都枧溪等处,为县河发源之区,向被无知之徒私行开种,土松崩泄,每遇霉雨,沙石滚下,河身填塞,致该邑屡受水灾。”尝到了因违反自然规律而酿成的苦果,立即采取措施,勒石刻碑,严禁伐山开荒,以护水土。村民须“栽养竹木柴薪,以杜灾害。毋得越行砍伐”。而且对不遵守禁令者,言明严厉的惩罚措施:“自加示之后,尔等务各恪遵功令。倘仍有敢行挖种,及该业主栽养柴木任意砍伐,一经告发,定即严拿究办。该捕保若隐匿不报,亦即从严究惩,决不姑宽。”
在枧溪村,类似的禁碑,除此之外,还有两块。一块在一居民家中,铺于大厅地面。碑文一面朝上,因长时间遭践踏磨损,绝大部分字迹已不能辨认,只依稀看出也是清朝道光年间的。另一块据说碑文完好,可惜让一农家被当作基石垫在灶台之下,暂时无法看到。但愿这方石碑能尽快重见天日。据村民说,这三块碑刻的内容相仿,勒碑的时间也相近。当初是立于枧溪附近的三座山岭上。
多少年过去了,如今,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技的进步,“吃江西,烧枧溪”这句民谣所说的情形已成为历史。而枧溪碑刻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我们的祖先以他们自身的教训告诫我们:人类要拒绝来自大自然的无情惩罚,首先必须合理利用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在努力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更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