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在音乐活动中的教育价值
(2018-06-21 23:49:13)
(一)律动活动的主要形式
所谓律动,就是把身体当做表达音乐的乐器,让幼儿体验式地感受、理解和表现音乐,对音乐的情绪情感有更直接的感受和更自主的表达。
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律动活动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声势、游戏、即兴表演、集体舞等形式,基本的声势包括跺脚、拍腿、拍手、捻指四种形式。声势对培养幼儿的节奏感、听辨力、创造力都有积极的作用。
(二)律动活动与节奏能力的发展
节奏是音乐美感的重要来源,它充满活力,也充满情感和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可能多少都有过这种感受与体验,走步时忽然听见了轻快的音乐声,自己的步履也随之变得矫健起来,当围着圆圈集体跳舞时,会因动作的一致而感到集体的力量与欢乐,这正是因为人们的动作是在有节奏的音乐声中进行的。由此可见,节奏能力的提高,不但能培养幼儿表现美,感受美的能力,更有助于促使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
为此,我们可以通过音乐与动作相结合的形式,把儿童对音乐的理解转化为具体的动作、节奏和声音。把音乐表现中的力度、速度、音色变化等与儿童运动时的能量、空间、时间感受融合在一起,让幼儿在“律动”中感受音乐节奏。我认为,身体是体验节奏的第一载体,节奏是音乐活动中的一种特殊力量,而幼儿感兴趣的“律动”就是音乐节奏的外在表现。
前一篇:幼儿音乐课堂音乐创造思路
后一篇:“律动”培养幼儿节奏感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