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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4-08-18 10:26:21)
标签: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04]78号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a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四年四月二日

资料来源:

财税[2004]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04zcfb/200805/t20080524_34620.htm

【相关阅读】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752/content.html

关键词: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04]78号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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