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如何计算?一篇文章告诉你
(2022-06-23 11:44:27)
标签:
公告2022年第14号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公告2022年第17号公告2022年第19号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
【纳税实务】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如何计算?一篇文章告诉你
2022年06月17日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今年以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面落实,帮助企业减负纾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退税。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如何计算?一起了解下。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相关问答 问:纳税人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涉及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举例说明:某制造业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500万元,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00万元,农产品收购发*抵扣进项税额200万元。2021年12月,该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此前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中,有50万元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该纳税人2022年4月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时,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公式为:进项构成比例=(500+100+200)÷(500+100+200+200)×100%=80%。进项转出的50万元,在上述计算公式的分子、分母中均无需扣减。 资料来源: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如何计算?一篇文章告诉你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2089/c5176228/content.html
|
【相关阅读】 文件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2l1.html 文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2la.html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2lb.html 文件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2w6.html 文件4: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33e.html 文件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qrw.html 文件6: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s92.html 文件7:银发[2015]309号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2l0.html 文件8: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08u.html 文件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095.html 文件10:财税[2018]80号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qog.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