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纳税实务】因开票有误无法认证的发*,要如何开具红字发*

(2022-05-12 11:01:17)
标签:

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红字增值税发开具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纳税实务】因开票有误无法认证的*,要如何开具红字*

2022年05月11日 来源:每日税讯 福建省税务局

近日,有纳税人提问:我公司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后,因开票有误造成购买方无法认证且不符合作废条件,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以下简称“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税务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本问题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贵公司已将开具的专用*交付给购买方,且购买方不能将**联或抵扣联退回的,由购买方在新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贵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贵公司未将开具的专用*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虽已将开具专票交付给购买方但购买方将*联和抵扣联都退回给贵公司的,由贵公司在新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开具《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贵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资料来源:

因开票有误无法认证的发*,要如何开具红字发*

http://www.ctaxnews.com.cn/2022-05/11/content_997419.html

 

 

 

【相关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htb.html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