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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012】商业银行票据贴现核算

(2021-07-17 1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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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票据贴现核算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商业银行担保贷款核算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商业银行信用贷款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012】商业银行票据贴现核算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周桐    学习笔记

 

一、票据贴现概述

1.票据贴现的概述。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为提前取得票款,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所做的转让。

票据贴现业务严格上讲属于贷款的一种,但是贴现同一般贷款相比,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点。共同点主要是两者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借款人的融资方式,银行都要计收利息。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资金投放的对象不同。贴现贷款以持票人(债权人)为放款对象;一般贷款以借款人(债务人)为放款对象。

第二,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贴现贷款体现的是银行与持票人、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一般贷款体现的是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信用关系。

第三,计息的时间不同。贴现贷款在放款时就扣收利息;一般贷款则是在到期时或定期计收利息。

第四,放款期限不同。贴现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一般贷款分为短期和中长期贷款。

第五,资金的流动性不同。贴现贷款可以通过再贴现和转贴现提前收回去资金;一般贷款只有在到期才能收回资金。

2.票据贴现的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办理贴现过程中,为有效防范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1)贴现申请人欲在商业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基本条件:贴现申请人在银行应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也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通过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贷款总量不应超过资产负债管理的相关比例;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健全、有效。

(2)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时应提前贴现申请书;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承兑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能够证明汇票合法性的凭证;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贴现申请人按期的财务报表。

(3)贴现商业银行对贴现申请人的审查。商业银行应按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贴现申请人的申办资格,以保证商业银行贴现贷款的安全。重点审查持票人是否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贴现的商业票据要式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申请贴现企业的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

(4)商业银行在收到贴现申请人提交的贴现申请后,银行承兑汇票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兑银行查询(目前商业银行主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核实汇票的真实性。未经查询的汇票一律不得办理贴现业务,同时注意,商业银行不得贴现本营业部承兑的商业票据。

3.会计科目设置。

办理贴现业务时设置“贴现资产”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资金。企业(银行)买入的即期外币票据,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也应同时结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二、商业汇票贴现的核算

商业汇票持有者如急需使用资金,可持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申请时填制一式五联的贴现凭证:第一联为贴现借方凭证;第二联为持票人账户贷方凭证;第三联为贴现利息贷方凭证;第四联为银行给持票人的回单;第五联为贴现到期卡片。

贴现申请人在第一联凭证上按规定签章后,将凭证及商业汇票一并交银行信贷部门。信贷部门根据信贷管理办法及结算规定进行贴现审查后,填写《XX汇票贴现审批书》,提出审查意见,按照贷款审批权限,报经相关部门审批。贷款决策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在《XX汇票贴现审批书》上签署决策意见,并在贴现凭证的“银行审核”栏签注“同意”字样并加盖有关人名单后,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接到贴现凭证及商业汇票后,按照规定的贴现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并予以扣收。贴现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将按规定计算出来的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填在贴现凭证有关栏内,办理转账手续。商业银行通过“贴现资产”科目核算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款项。该科目应按贴现种类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办理的贴现款项。其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同时按汇票金额登记表外科目: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或采取直线法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其侍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三、贴现票据到期收回贴现款的核算

贴现银行应经常查看已贴现汇票的到期情况。对于已到期的贴现汇票,应及时收回票款。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的收回是通过委托收款方式进行的。贴现银行作为收款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匡算邮程,以汇票作为收款依据,提前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付款人收取票款。在“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连同汇票向付款人办理收款,将第五联贴现凭证作为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存放,并在表外科目“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其他操作程序比照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的操作程序办理。当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划回票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面值)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同时销记“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

如果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委托收款凭证、汇票和拒付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对于贴现申请人在本行开户的,可以从贴现申请人账户收取。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在“转账原因”栏注明“未收到XX号汇票款,贴现款已从你账户收取”。一联凭证作为借方凭证,另外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回请转讫章,作为收款通知,随同汇票和拒付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款通知书交给贴现申请人,第五联贴现凭证作为贴现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若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则不足部分转作逾期贷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逾期贷款——贴现申请人贷款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回的核算。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付款人开户行,信用可靠,不会发生退票情况,贴现银行在汇票到期前,以自己为收款人,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对方收取贴现款。等收到对方的联行报单及划回的款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期末,应对贴现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贴现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应冲减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例3.10】2016年9月12日,工行A支行开户单位甲厂(账号:2010006)申请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金额1 000 000元,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16年7月12日,到期日为2016年10月12日,审核无误,贴现率为3.54

(1)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金额。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期×贴现率=1 000 000×1×3.54=3 540元。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1 000 000-3 540=996 460元。

(2)办理贴现业务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面值     1 000 000

    贷: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3 540

        吸收存款——甲厂户                   996 460

同时按汇票金额登记表外科目: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               1 000 000

(3)付款人有款支付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000 000

    贷:贴现资产——面值                           1 000 000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3 540

    贷:利息收入                          3 540

同时登记表外科目:

付:代保管有价值品            1 000 000

 

来源:

彭玉镏,陈春霞,吴艳艳.《金融企业会计》.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4)第1版:02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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