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021】储蓄存款会计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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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学【021】储蓄存款会计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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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储蓄存款”科目
“定期储蓄存款”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以核算各类储户存入的定期存款。银行收到储户存入的定期存款时,贷记本科目;支取款项时,借记本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本科目应按存款种类及储户进行明细核算。
3.“利息支出”科目
“利息支出”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以核算银行在吸收存款、发行金融债券等业务中,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银行定期计提应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活期储蓄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息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应付利息”科目
“应付利息”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以核算银行当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银行计算应付利息时,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等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本科目应按存款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资料来源:
刘银玲主编.《商业银行会计学》.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1):6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