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068】外汇业务核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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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学【068】外汇业务核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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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外汇业务涉及不同国家的货币及兑换,在金融管理及业务标准方面受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的约束,对信息系统和经营管理机制要求较高。由于外汇风险较大,并且需要众多的海外机构和国外代理行的支持,因此外汇业务的特点直接影响外汇的会计核算,使其外汇核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账务记载实行外汇分账制
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在办理外汇业务及国际结算中,存在大量外币资金间及人民币与外币资金间的收付。本、外币的货币名称及货币单位不同,而且单位货币价值及实际购买力水平也不一致。因此,为了有效地记录和反映本、外币资金的收付,核算和监督各种不同币种的收、支、存情况,对外汇业务应采用专门的记账方法——外汇分账制。
外汇分账制是建立在复式记账原理及借贷记账法基础上的一种特殊记账方法,可以全面
二、设置特定会计科目
1.“货币兑换”科目
“货币兑换”科目是为了实现外汇分账制而设立的一个特定科目,依据复式记账原理,为了保持账务平衡,凡因外汇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相互兑换的,必须通过“货币兑换”科目进行核算与管理,在记账本位币账户和有关外汇账户上同时等值反映,既使记账本位币账户和有关外币账户符合复式记账原理,实现各自的平衡,又使外币资金与记账本位币资金运用情况有机地紧密联系起来。在银行外汇业务的会计核算中,“货币兑换”科目的使用非常频繁,能否准确运用“货币兑换”科目进行外汇核算,直接影响银行资产负债的真实性、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和账务往来,以及对外汇风险的识别、判断、分析和监控。
2.对转科目
银行的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结算业务)是一项中间业务,在发生业务时,银行对外并无实际的资金收付行为,但往往在该业务约定后,银行在取得一定债权的同时,也承担
三、联行、代理行账务往来关系复杂
外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在办理贸易与非贸易业务的国承结算中,既有各种外币资金结算,又有人民币资金结算;既有国内联行、同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又有海外联行、国外代理行的资金结算。结算的货币种类不一,汇率时有变化,特别是在国际结算中,外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协议、协定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账务处理细则。此外,对海外联行、国外代理行时行账务处理时,不仅要遵循国际惯例,而且必须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从而导致账务处理多样化、核算内容复杂化,账务关系盘根错节。
四、按国际惯例结算
受外汇业务的影响,外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如与国外代理行、海外联行往来时要遵守国际银行间往来的有关规定;办理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国际结算业务时,要受到来自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URR725)、《托收统一规则》(URC522)、《合同担保统一规则》(URCG325)、《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国际惯例、通则的制约。外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只有按照国际惯例办事,都能保证精力正常进行,从而树立我国银行的国际信誉和形象。
资料来源:
关新红,李晓梅编著.《金融企业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7):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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