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034】商业银行信用贷款核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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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学【034】商业银行信用贷款核算【2】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商业银行会计学【033】商业银行信用贷款核算【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kvg.html
二、贷款收回的核算
按时收回贷款是商业银行放款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贷款业务核算的重要内容。银行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付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要到期时,与信贷部门联系,通常提前三 天通知借款单位准备还款资金,以便到期按时还款。收回贷款的核算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贷款
当借款单位主动归还贷款时,应签发转账支票及填写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办理还款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借款人提交的还款凭证后,应与贷款账簿进行核对,按照借款单位所填制的原借款凭证上的银行贷款编号,抽出原留存的到期卡,核对无误后,于贷款到期日办理收回贷款的转账手续。在贷款到期转账时,应认真核对支票的印鉴,查看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是否有足够有余额等,然后以转账支票作为借方凭证,以还款凭证作为附件,以还款凭证第二联作为贷方凭证办理转账。第三联还款凭证在转账后,由会计部门核销原放款记录。第四联还款凭证由会计部门办妥转账手续后,在回单上加盖公章,交还款单位,作为归还贷款的通知。若借款属于分期归还,则应在原借据上做分次还款记录。
第一,未减值贷款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应收利息的金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然后,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差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银行收回未减值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作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借款单位户
若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例4.2】接4.1,世嘉公司于2016年11月20日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假设A银行采用定期收息的方式核算贷款利息,则应于2016年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分别作以下计算:
6月20日的到期利息=600 000×7.5%/12=3 750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借:吸收存款——世嘉公司户
9月20日的利息=3 750×3=11 250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借:吸收存款——世嘉公司户
12月20日的会计分录与9月20日的会计分录相同,由于客户当日按期还款,因此可将最后一个季度的利息与本金一并收回。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世嘉公司户
第二,贷款减值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减值贷款按应减计的金额会计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款损失准备
此外,银行还需要将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借款单位户(实际收到的金额)
【例4.3】在A银行2013年1月1日发放的3年期贷款中,W公司的贷款本金为300万元,年利率为6.4%。2014年12月31日,经测试确认该笔贷款已发生减值75 000元。
2014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W公司
假定A银行仍采取定期收息方式收取利息,并且截至本年度第三季度已计提的应收利息均已收回,则:
2014年第四季度的利息=2 925 000×3×6.4%/12=46 8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表外分录为:
应收利息
【例4.4】接例4.3,A银行于2016年1月1日全部收回W公司的贷款本金300万元及全部应收未收的利息。
A银行在2015年共提利息=46 800×4=187 200元。
贷款损失准备借方余额=187 200+46 800-75 000=159 000元。
全部应收未收利息=48 000+48 000×4=24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W公司
表外分录为:
付:应收利息
资料来源:
关新红,李晓梅编著.《金融企业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7):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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