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014】中国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3】
(2018-10-11 11: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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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014】中国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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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012】中国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e66.html
二、商业银行
普惠金融【013】中国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e6l.html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为解决农村普惠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出台相关政策,大幅高速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城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期望通过大力发展扎根农村、服务于”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农村资金的部分回流,充分利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层次少、经营方式灵活的特点积极”支农“、支小”和“支微”,同时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现行竞争状况,提高经济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007年,中国银监会相继制定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监管措施等要求,确保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业务的顺利开展。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外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村镇银行是新型金融机构的重点发展形式,通常由一家或多家境内银行业铭机构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企业和个人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经过十多年发展,村镇银行在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重要金融力量。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 567家,中西部地区组建1 018家,占比65%;村镇银行县(市、旗)覆盖率达到67%,其中覆盖了411个国家级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已开业的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1.3万亿元,已累计向474万户农户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6万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1%,户均贷款38万元,支农支小特色显著。
小额贷款公司是国家为了扶持农村金融市场和缓解微型企业融资困难而鼓励建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是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分两种类型,一类是银监会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它具有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性质上属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另一类是地方政府批准的、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性质上属于从事金融业务(贷款业务)的非金融企业。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社员民主管理,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对由社员股金、积累和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资产,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有10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社员发起人: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相对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本金要求很低,目的是鼓励农村低收入地区的农民有能力有资格建立资金互助社。
资料来源:
李扬,叶蓁蓁主编,曾刚,贺霞副主编.《中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报告(2018)》.北京.社会文献科学出版社.2018(7):0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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