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学: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1)
 (2015-09-13 10: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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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学: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1)
 
中国农业银行辽中县支行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性质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和企业债券等各种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购入的债券,按付息情况可分为分期付息债券与到期一次付息债券。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会计问题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会计问题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价值的确定和投资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之后投资收益的确定与账务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兑现的账务处理,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计价和相关 
3.债券溢折价的原因及其差额的含义
企业购入的资金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有些是按债券面值的价格购入的;有些是按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入的,即溢价购入;有些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入的,即折价购入。债券的溢价、折价主要是由于金融市场利率与债券票面利率不一致造成的。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金融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者按债券票面利率会多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债券溢价。这部分溢价差额,属于债券购买者由于日后多锋利息而给予债券发行者的利息返还。反之,当债券利率低于金融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者按票面利率会少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 
4.投资入账价值的确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就是要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金额。长期以来,持有至到期投资都是以其取得成本作为入账金额。但其取得成本采用什么口径,则存在分歧。分歧的焦点是,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书当然初始直接费用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计入债券的取得成本。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好处是,取得成本中只包括债券的购买价格,便于分析债券投资与债券市场的关系,特别是便于与债券发行方或出售方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如从溢价、折价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简化会计处理。但这种处理方法也存在问题,那就是从取得债券投资的企业的角度来看,其取得成本不完整。从本质上看,初始直接费用是债券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将其包括在取得成本之内,淡化了债券投资与债券市场之间的关联,不便于从债券溢价和折价的分析。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包括在取得成本之内。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面朝天邮寄费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初始入账价值,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债券实际买价以及手续费、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但是,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发行日匮付息日分期付息的利息,按照重要性原则,应作为一项短期债权处理,不计入债券的初始入账价值。
5.投资取得的账务处理
在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金额之后,还有一个具体的账务处理问题。企业取得一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就意味着获得了合约规定的两项收款权利:一是债券到期时按债券面值收取款项的权利;二是基于票面利率分期或到期一次收取利息的权利。因此,债券投资的取得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是一项重要的信息。
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特别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债券面值是重要的信息,它代表了债券到期时企业需要偿还给投资者的本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专门的明细反映。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拆分为面值、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和初始入账价值(含初始直接费用)扣除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与面值的差额三部分分别反映。为了表达方便,我们将该差额称为利息调整。它代表了债券存续期间的利息总额(未折现的金额)的一部分,严格说来是全部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因为初始直接费用部分并不是支付给债券提供者,而是支付给了提供与债券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是对投资方获得的利息总额的抵减。为了表述方便,可将其作广义的利息看待。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将其称为利息调整。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扣除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后的金额大于债券面值的差额称为利息调整借差,为债券溢价金额(不含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扣除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后的金额小于债券面值的差额称为利息调整贷差,为债券折价金额(不含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减去初始直接费用的差额。如果债券折价金额(不含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小于初始直接费用,则其差额也为利息调整借差。利息调整借差、贷差本质上均是债券投资成本的组成部分,借差是债券面值的增项,而贷差则是债券面值的减项。因此,为了反映各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收益、处置等情况,应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并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
企业在债券发行日或付息日疯狂文件夹百,实际支付的价款中不含有利息。应按照购入债券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面值“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面值以后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在发行日后或两个值得日之间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自发行日或付息日之间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其中,到期一次付息债券由于不能在一年以内收回,应计入投资成本,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分期付息债券的利息一般在一年以内能够收回,从性质上看属于企业获得的一项短期债权,应借记”应收利息“科目,不计入投资成本。
【例4——1】
甲公司2001年1月1日以754302元的价格购买了乙公司于当日发行的总面值为800000元、票面利率为5%、5年期的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该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12000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754302+12000=766302元
应确认的利息调整贷差=800000-766302=33698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列4——2】
甲公司于2001年1月1日以825617元的价格购买了乙公司于当日发行的面值为800000元、票面利率为5%、5年期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甲公司还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10000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825617+10000=835617元
应确认的利息调整借差=835617-800000=35617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例4——3】
P公司于200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37260元购买了S公司当日发行的总面值为800000元、票面利率为5%、5年期的到期一次付息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按单利计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金额=737260+10000=747260元
应确认的利息调整贷差=800000-747260=52740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资料来源:《财务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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