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金融常识:回购市场

(2014-06-06 12:30:27)
标签:

中国农业银行

辽宁省分行

金融网

回购市场

金融常识

金融常识:回购市场

 

中国农业银行辽中县支行     周桐

 

回购市场是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所谓回购协议(Repurchase  Agreement),指的是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的购买商签定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从本质上说,回购协议是一种抵押贷款,其抵押品为证券。

一、回购协议交易原理

回购协议的期限从一日至数月不等。当回购协议签定后,资金获得者同意向资金供应者出售政府债券和政府代理机构债券以及其它债券以换取即时可用的资金。一般地,回购协议中所交易的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回购协议期满时,再用即时可用资金作相反的交易。从表面上看,资金需求者通过出售债券获得了资金,而实际上,资金需求者是从短期金融市场上借入一笔资金。对于资金借出者来说,它获得了一笔短期内有权支配的债券,但这笔债券到时候要按约定的数量如数交回。所以,出售债券的人实际上是借入资金的人,购入债券的人实际上是借出资金的人。出售一方允许在约定的日期,以原来买卖的价格再加若干利息、购回该证券。这时,不论该证券的价格是升还是降,均要按约定价格购回。在回购交易中,若贷款或证券购回的时间为一天,则称为隔夜回购,如果时间长于一天,则称为期限回购。

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一般可以通过同业拆借的形式解决,不一定要用回购协议的办法。有一些资金有余部门不是金融机构,而是非金融行业、政府机构和证券公司等,它们采用回购协议的办法可以避免对放款的管制。此外,回购协议的期限可长可短,比较灵活,也满足了部分市场参与者的需要。期限较长的回购协议还可以套利,即在分别得到资金和证券后,利用再一次换回之间的间隔期进行借出或投资,以获取短期利润。

还有一种逆回购协议(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实际上与回购协议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是从资金供应者的角度出发相对于回购协议而言的。回购协议中,卖出证券取得资金的一方同意按约定期限以约定价格购回所卖出证券。在逆回购协议中,买入证券的一方同意按约定期限以约定价格出售其所买入证券。从资金供应者的角度看,逆回购协议是回购协议的逆进行。

二、回购市场及风险

回购协议市场没有集中的有形场所,交易以电讯方式进行。大多数交易由资金供应方和资金获得者之间直接进行。但也有少数交易通过市场专营商进行。这些专营商大多为政府证券交易商,它们同获得资金的一方签定回购协议,并同供应资金的另一方签订逆回购协议。

大银行和政府证券交易商是回购协议市场的主要资金需求者。银行利用回购协议市场作为其资金来源之一。作为资金获得者,它有着与众不同的优势:首先,它持有大量的政府证券和政府代理机构证券,这些都是回购协议项下的正宗抵押品。其次,银行利用回购协议所取得的资金不属于存款负债,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政府证券交易商也利用回购协议市场为其持有的政府证券或其它证券筹措资金。回购协议中的资金供给方很多,如资金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存款机构、外国银行及外国政府等。其中资金实力较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占统治地位。对于中央银行来说,通过回购交易可以实施公开市场操作,所以,回购市场是其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回购协议中的交易计算公式为:

      I=PP×RR×T/360                           (2.1)

      RP=PP+I                                   (2.2)

其中,PP——本金;

      RR——证券商和投资者所达成的回购时应付的利率;

       T——回购协议的期限;

       I——应负利息;

      RP——回购价格;

尽管回购协议中使用的是高质量的抵押品,但是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也会面临信用风险。回购协议交易中的信用风险来源如下:如果到约定期限后交易商无力购回政府债券等证券,客户只有保留这些抵押品。但如果适逢债券利率上升,则手中持有的证券价格就会下跌,客户所拥有的债券价值就会小于其借出的资金价值;如果债券的市场价值上升,交易商又会担心抵押品的收回,因为这时其市场价值要高于贷款数额。减少信用风险的方法有如下两种:(1)设置保证金。回购协议中的保证金是指证券抵押品的市值高于贷款价值的部分,其大小一般在1%--3%之间。对于较低信用等级的借款者或当抵押证券的流动性不高时,差额可能达到10%之多。(2)根据证券抵押品的市值随时调整的方法。既可以重新调整回购协议的定价,也可以变动保证金的数额。如在回购协议的条款中规定,当回购协议中的抵押品价值下跌时,回购协议可以要求按新的市值比例追加保证金,或者降低贷款的数额。

回购协议中证券的交付一般不采用实物交付的方式,特别是在期限较短的回购协议中。但为了防范资金需求者在回购协议期间将证券卖出或与第三方做回购所带来的风险,一般要求资金需求方将抵押证券交给贷款人的清算银行的保管帐户中,或在借款人专用的证券保管帐户中以备随时查询,当然也有不做这样规定的。

三、回购利率的决定

在回购市场中,利率是不统一的,利率的确定取决于多种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1)用于回购的证券的质地。证券的信用度越高,流动性越强,回购利率就越低,否则,利率就会相对来说高一些;(2)回购期限的长短。一般来说,期限越长,由于不确定因素越多,因而利率也应高一些。但这并不是一定的,实际上利率是可以随时调整的;(3)交割的条件。如果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回购利率就会较低,如果采用其它交割方式,则利率就会相对高一些;(4)货币市场其它子市场的利率水平。回购协议的利率水平不可能脱离货币市场其它子市场的利率水平而单独决定,否则该市场将失去其吸引力。它一般是参照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而确定的。由于回购交易实际上是一种用较高信用的证券特别是政府证券作抵押的贷款方式,风险相对较小,因而利率也较低。

资料来源:互联网

 

 

 

【参考资料一】回购市场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2013-09-04

回购市场是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所谓回购协议是指证券持有人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购买商约定在一定期限后再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售证券的协议。例如,某交易商为筹集隔夜资金,将100万元的国库券以回购协议卖给甲银行,售出价为999800元,约定第二天再购回,购回价为100万元。在这里,交易商与甲银行进行的就是一笔回购交易。注意,在回购交易中先出售证券、后购回证券称为正回购;先购入证券、后出售证券则为逆回购。如该例中交易商所做的即为正回购,而甲银行所做的则为逆回购。回购交易实际上是一种以有价证券(大多为国债)为抵押品的短期融资活动。在回购交易中,证券持有者通过出售证券融入资金,而证券购买者通过买人证券融出资金。

回购市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一是参与者的广泛性。回购市场的参与者比较广泛,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构、中央银行和非金融机构(主要是企业)。一般而言,大银行和证券交易商(特别是政府证券交易商)是回购市场上的主要资金需求者,它们通过出售所持有的证券,可以暂时获得一定的资金来源,以缓解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二是风险性。尽管在回购交易中使用的是高质量的抵押品,但是仍会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这种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当回购到期时,而正回购方无力购回证券,那么逆回购方只有保留证券,若遇到抵押证券价格下跌,则逆回购方会遭受一定的损失。三是短期性。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通常为隔夜(即今日卖出证券,明日再买回证券)或7天。四是利率的市场性。回购利率由交易双方确定,主要受回购证券的质地、回购期限的长短、交割条件、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