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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3/large/dd0b97bbjw1f4ed2rmqxpj20b407e755.jpg 被告人获刑十年零六个月 并处罚金50万元" TITLE="广西河池原副市长黄德意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获刑十年零六个月 并处罚金50万元" />
本报百色5月30日电 (记者 费文彬 通讯员 罗家庆)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池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德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黄德意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的赃款29万元,黄金3000克依法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上缴国库;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46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黄德意案发前退还行贿人温从孟的赃款人民币230万元继续向温从孟追缴,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