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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教育文化时评贞操观念 |
一谈到贞操,有些年轻人可能会感到太陈腐了,现在是什么年代啦,还讲这个?其实,贞操观念在现代社会中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澄清的。在性道德问题上,传统观念罪根深蒂固的,恐怕莫过于贞操问题了。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青年,特别是青年中的大学生,思想比较开放,较少保守思想,当时还是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女子应恪守贞洁,男子求贞,女子守贞,仍是很多人共同的信念。
封建的贞操观念,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女子从一而终”,即女子一辈子或者不和任何人发生性关系,或者只和唯一的丈夫发生性关系,否则就是丧失贞操。这唯一的丈夫是绝对的,如果离婚或者丧偶再嫁,即使第二个丈夫是合法的,也算丧失贞操。所以封建的贞操观念是和离婚或再嫁不相容的,又是只要求女方而不要求南方的。在我们当前社会中流行的贞操观念,允许妇女再嫁,和封建社会中那种严酷的限制不大相同了,但总认为这个女人再婚并不那么光彩。一个女子,如果是被强暴了,她是完全无辜的,是受害者,理应得到关怀与同情,但是不少人仍是对她“另眼相看”,认为她的身体脏了。凡此种种,都说明了落后的贞操观念在现代社会中还有很大的影响。
所谓贞操观念,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是我国封建社会以来所极力提倡的,是完全针对女性的。这是因为,几千年来的人类社会大多是夫权社会,作为家长的男子为了能把自己的私有财产传给确是出资自己血统的子女,所以对妻子的贞操就要求严格的无以复加。在旧社会,男子寻花问柳,三妻四妾,都不算什么,而女子在这方面则不能越雷池一步。这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从荷马的史诗中可以看到,那些军事首领们可以尽情地享受那些被俘的妇女,并把她们带回家去,而对于正式的妻子,则要她容忍这一切,要她自己严格保持贞操和夫妻的忠诚”。
从我国的历史上看,春秋前期还没有叫妇女守贞,守节的风俗。春秋后期,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封建礼法应运而生,《礼记》中就有“夫死不嫁”之义。秦汉都从官方来鼓励女子守节。魏晋南北朝由于民族融合,对儒家重贞节的思想有所冲击,但总的来说,是呈愈益浓重的趋势。到了唐代,由于社会开放,强盛,贞节观念出现了封建社会少有的开放气象。到了宋代以后,提倡程朱理学,把妇女的贞操提到前所未有的恐惧的高度。这种性道德观念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
鉴于贞操观念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其本质是男子对女子的统治和压迫,所以有些人主张彻底废除封建的贞操观念。但是这种观点受到了来自另一方的驳斥,有些人说:“废除了贞操观念,难道主张男人和女人乱交吗?”
这种责问当然是不恰当的,这陷入了一种两极思维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事物不是黑就是白,不是左就是右,似乎就不可能有一种比较实际,比较合理的中间状态。否定了贞操观念并不是必然会走向“性放纵”的。正如霭理士所说:“贞洁是一个平衡的状态,禁欲和纵欲是两个动荡而各走向极端的状态,平衡状态一旦进入动荡状态以后,要再恢复是需要相当的时日的,因为像钟摆一样,既摆到了东,便不能不摆到西,这期间有自然的物理的限制。”
对贞操观念不论是批判地否定,还是注入新内容后的肯定,都是一种时代的进步。这些新的内容应该是:
首先,我们要求两性关系的严肃,爱情的忠贞不二,反对一切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这是因为,两性关系问题绝不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它影响下一代,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如果认为批判封建的贞操观念就是可以男女乱交,在两性关系上为所欲为,这是错误的。其次,在两性关系问题删要求男女平等,这事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是社会安定的要求。男女双方在两性关系问题上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尽同样的义务。对女子要求爱情的严肃,忠贞,对男子也应该是同样。当时封建的贞操观念完全是针对女子的,对男子根本不讲什么贞操,有时反以干风流勾当为荣;而女子如果失身,则是大逆不道。这种包含在贞操观念中的男女不平等的性质,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例如男女双方在谈恋爱过程中发生了性关系,以后又吹了,男方行若无事,不以为耻,而女方则被人看不起,甚至被歧视。
总之,性道德应该是保持两性关系的严肃和忠贞;男子和女子在这个问题上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应允许人改正错误。列宁曾经说过,那些传统婚姻的腐朽,堕落和肮脏,连同它那离婚的困难,它给予男子的自由,它对于妇女的奴役,以及性道德和性关系的令人作呕的伪善,使那些最有才智的和最优秀的人们心中充满着极大的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