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先跟大家讲一个跟这一则内容相关的故事。
东汉时期大臣,齐襄王田法章的后人法雄,为官严谨,每至军中,都会复审案件,观察囚犯的神色,经常能准确地判断案情的真伪,因此亦能轻易明察出那些不守法的官吏,一旦发现,即立马下令要他们解印除任。在青州任刺史四年,法雄便升迁为南郡(治今湖北江陵东南)太守,精于断案,治安靖平,户口益增。
其时沔水、云梦泽一带野兽肆虐,前任太守悬赏招募人民捕猎虎狼,前往捕兽者反而屡遭其害。法雄于是向所属县令致信,说道:“虎狼居于山林之间,就好像人类居于城市之中。古代的治世中,猛兽不会侵扰人类,那是因为国家恩信宽泽,仁德连禽兽都有所被及。我这太守虽然不是什么有德行的人,但也不敢忘记这种道理。当你们收到这信件后,请将捕兽的工具及机关立即全部摧毁掉,从此不得再于山林中胡乱捕杀野兽了。”自此之后,当地虎患稍为平息,人们的生活亦得到安定。法雄担任太守数年,农民经常都有丰收。
法雄这种人就是仁及禽兽的典范。
仁及草木,恩被鸟兽,这在古代是很常见的。儒家提倡“亲亲、仁民、爱物”,程颐也说“万物之生意最可观”,孟子的“不忍之心”,“养仁之术”触及到了动植物,王阳明的“仁”更是扩大到了“瓦石”。
宋徽宗在大观元年(1107年)曾下诏说:“先王之政,人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宜今有司立法禁之。”“仁及万物”的传统,对古代那种充满人文关怀的礼制,法律的制定,和动植物的保护,以及生态平衡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上天有好生之德,对万物“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正体现了古人重视天人关系,主张万物和谐共存,“法自然”,“顺天时”,“和于天地”的生存观。
孔子亦如此。他捕鱼的时候,“钓而不纲”,也就是只单独的钓而不大量的捕;射猎的时候,他“弋不射宿”,不射归鸟,栖鸟,不覆巢,不射卵,不杀胎。这正是他大仁大德的体现。
除此以外,孔子这样做的背后还有另一个原因。
假如把钓和射当一门技艺来讲的话,孔子练就一门技艺也从来不是为了用其来谋食,满足嗜欲,而是在游于艺中正礼,修身,见仁。
纲,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有一个代表“捕网”的“网”,和一个代表“丝,绳”的“糸”,两部分组合而成,本义是提网的总绳,如《书 •
盘庚》中就有“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的话。
孔子只用有一个鱼钩的钓竿钓鱼,而不用细密的渔网捕鱼,不用有许多鱼钩的大绳钓鱼。只射飞鸟,不射巢中栖息的鸟,不趁其不意乱杀生灵。
最后,我们大家一起再读一遍:
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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