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瞬间/《泉城晨话》第71期
(2023-11-18 0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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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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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瞬间/《泉城晨话》第71期
杨延斌
一天早晨,我正走在一座桥上,远远看到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迎面而来。他穿着挺时髦,模样更是俊俏,看他悠闲骑车的样子,不像个有急事的人。“这小伙细高挑的个头白白的面孔,帅气!”正在我这样想着,希望他骑到我身边,想多看他一眼时,情势却来了个急转直下,只见那个小伙子在离我二十米左右的桥头下了车,用手机扫了一下自行车上的码。“这小伙子,还想把车停在桥头?”说时迟那时快,只在我一闪念间,小伙子拎起自行车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旋转,那姿态让我瞬间联想到掷铅球时的样子,只听噗通一声,那辆自行车就落到桥下的河水里。我根本来不及再多想,下意识地想冲到小伙子身边。无奈的是,小伙子走路的速度远比我跑得快,我就是想撵也撵不上他。那会儿我想,即便撵上他又能咋样?一定是我损他一顿,他骂我一顿瞎管闲事。而我并非多管闲事,感觉他扔下河的就是我的车。
有句俗话说生死只在一瞬间,善恶也只是一闪念。一个漂漂亮亮小伙子的恶行,让我瞬间想到:啥样的父母能养出人心这么歹毒的儿子啊!
你说这个社会发展得有多方便?只说出行,有急事可以打出租车,正常情况下可以乘坐地铁公交,如果你想赶路锻炼身体两不误,可以骑上一辆共享单车……这个社会大家庭已经足够人性化!
都说林子大了啥鸟都有。自从有了共享单车,恶意损坏单车的恶劣行径也随之暴露出来,请看我随意拍摄的照片:第一张是两辆车被别在一起,一辆车的脚蹬子插进另一辆车的后车圈里;第二张是两辆被破坏的自行车,一辆车的车链子被拽下来,被另一辆车的车锁锁在一起;第三张也是两辆被损坏的自行车锁在一起,这三张照片有个共同点,都是被破坏在人行道上,附近就是一个居民小区,疑似破坏那些单车的人间孬人们,是在夜间骑车回家后恶从胆边生,蓄意把损毁了的自行车丢在人行便道上;第四章照片更是让人愤怒,一辆倚在小区人行道树上的自行车,被人拔下了车座子,你说这些坏人的心理该有多么的阴暗恶毒?再看看第五张照片,一辆自行车被扔进四五米深的河道里,你说这等恶人长的是狼心还是狗肺?这些人算不算吃人饭不干人事呢?
关于那辆被扔在河道的自行车,它就在我居住的小区附近。因为我看着堵心,曾经几次想下去把它拿上来。无奈四五米深的河道,我能下得去,却无力把自行车弄上来。至少有十天,我看那辆被扔下河的自行车实在没人管,有天早晨我打定主意,想在遛弯的人中找个人帮我把它弄上来。我试着和三个人搭讪,说明意图后,他们反而“关心”起我来:“你下去我帮忙?这么大岁数了,把你摔坏了谁管你呀?”潜台词是不想帮忙又不便明说,干脆正话反说,潜台词是讥讽我吃饱撑的。终于有一天,我巧遇一个到处回收被扔在背静处或被损坏自行车的人,我们俩合作,他下河底我在上拽,把那辆自行车弄上来。回收自行车的人无法掩饰愤怒情绪说:“这些人,在生活中也不会是好人,他们的心理太阴暗了!就欠治!”
是啊,那些道德行为卑鄙龌龊的人就是应该严加制裁,可是又能怎么制裁他们呢?按破坏公共财产罪?一辆自行车的价值只在几百元,你就是加五倍十倍制裁他们,最多只是个罚款了事,这个不足以让那些坏蛋们长记性,再说,证据呢?因为那些想破坏共享单车的人明白是在干坏事儿,毕竟不敢在大天广众之下明目张胆,而且他们在损坏自行车时的地段,一般没有监控摄像头,他们知道既对社会发泄了私愤又留不下把柄,这就更证明他们的思想意识已经坏到了极致,大有头上长疮脚下流脓坏透了的感觉。
破坏共享单车,看起来算不得大事儿,但它对社会影响面是巨大的,尤其对不成年的孩子们,会产生干了损坏单车的坏事无人管的心理暗示。都说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无法让那些触碰到法律边缘的人得到应有制裁,这就是法律的疏漏。
当然我也明白,法律是给那些不遵守法律的人制定的,从这个角度说,社会都是有违法在先,才有相关制裁的法律条款在后,这就让社会上一些恶人始终行走在法律边缘,比如恶意损坏供居民锻炼身体的体育设施,人为破坏共享单车,人为损毁花草树木,狗屎拉在公共场所不清理,一脚踹坏书报箱,恶意破坏小区门禁等等等等。我倒是建议,再制定惩戒坏人法律时,不要只按损坏物品价值定罪,一定要加上一条“主观故意”。因为有人的破坏行为,可能只造成千八百元的损失,但他们对人民的精神心里破坏是无法计算的。比如习惯在电梯上抽烟,比如砸坏小区的饮水设施,比如把狗屎抹在单元门的把手上等等。
最令我担忧的是,以上这些破坏行径,绝大多数都是三十多岁以下的人所为,这对社会的潜在危机无法估量!
2022年11月19日于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