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杀死辱母者案”网络曝光和媒体报道后,济南公安官微发布微博回应此事,引发网友愤怒!随后又发布了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暗讽网友是“驴”。随后记者联系到济南公安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这个案件本身。”
目前,这两条微博虽均已删除,但是在引发公愤后“济南公安”的自己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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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上述“济南公安”回应的网友们一定会心生好奇:济南公安官微发布的信息原来是不一定不代表官方观点的,甚至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对此,我只能说济南公安官网的“开放”态度冠绝地球!另外,济南公安工作人员对“毛驴怼大巴”的曲解能力同样奇葩无敌!
未料,下午1:30许,网络上又出现一段“浑球版------毛驴怼大巴”的视频,再次引发网友热议,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视频中这个“活人”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至于此人的“红色”简历,相信也没人感兴趣。不过,此人得罪公众的能力绝非泛泛之辈,把握“风向”的能力更是无人能及!
试问:谁给你把对中国法制和社会现状不满的批评者贬成是“舆论混混”的权力?这不是把广大网民都给得罪了吗?难道批评者就不能表达自己的观点吗?而你的观点就能代表主流吗?那为什么你的任何观点都会遭致一片骂声?难道说主流即骂声?
再问:你早不露脸,晚不露脸,候等最高检发声后你就及时跟风,炮轰“辱母杀人案”的批评者,你这又叫什么行为?批评者不“跟风”就事论事错在哪儿?怎么就被你贬成是“舆论混混”了?如果批评者是你所谓的“舆论混混”,那你又是什么?
身为国媒总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什么叫“主流”?我们的理解很简单------民意即主流,主流即民意,而公众赐予你自诩的“主流”观点的骂声,就代表你的观点是反民意的。请问,是你的观点代表主流,还是批评者的声音代表主流?
其实,这种“主流”之争毫无意义,因为在我们这种特色体制下,不满于法制与社会现状的批评者早已被定性为“舆论混混”!
网友们,请停止追问为什么,答案就在下面这个“浑球版------毛驴怼大巴”的段子里:
毛驴问:你早两天死哪儿去了?
大巴答:我在观测风向。
毛驴问:你今天怎么有空“放炮”?
大巴答:因为我今天放的是“顺风炮”,不会伤到自己。
毛驴问:可你的“顺风炮”伤到别人了呀?
大巴答:我们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毛驴问:你不怕被群驴顶翻吗?
大巴答:容你战我千百回,受伤的还是你!
毛驴问:为什么?
大巴答:因为你的出生选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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