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郑州晚报报道,1月11日凌晨,河南汤阴县付道镇一村庄发生一起血案:一对新婚夫妻洞房花烛夜发生争吵,新郎竟用锤子砸向新娘的头部致其死亡,给双方家庭及社会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痛。血案发生后,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双方发生争执的原因竟是已支付的11万元彩礼,令人扼腕,令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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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全国农村适龄青年来说,在攀比之风盛行下的越来越高的彩礼正成为他们最沉重的负担。坊间流行的“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这句话,不正说明男方爹娘的困惑和无奈吗?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彩礼,给本应喜庆的婚事,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古人云,人生两大喜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新婚本该是夫妻最幸福的时刻,然而,河南汤阴县这对年轻的新婚小夫妻,却因为彩礼的问题引发了一场血案,新郎在盛怒之下情绪失控锤杀了新娘,将喜事演变成了一场悲剧,个中原因,确实值得全社会深思!
这起血案的祸根,显然是该死的彩礼。男方在天价彩礼的重压之下失去了应有的理智,新娘命丧洞房花烛夜的同时,最终也将自己推向了人生的终点。
放眼攀比之风盛行的当下城乡,因为彩礼,多少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因为彩礼,多少家庭在不堪重负之下默默忍受着难言之痛?因为彩礼,又有多少恋人反目成仇而酿成悲剧?可以说,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巨额彩礼之风,已经严重威胁到男女双方的纯真感情,从而成为婚姻的绊脚石和拦路虎,最终将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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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多地政府针对越演愈烈的巨额彩礼之风,纷纷出台对红白喜事的“指导意见”。如前不久河南台前县出台的针对农村红白事标准给出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结果引发了舆论关注,有人批评政府的手伸得太长----“乱作为”,也有人质疑政府“说了不算”。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可以有效遏制巨额彩礼的无序乱象,减轻家庭的沉重负担,从而彻底改农村变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的传统陋习。
诚然,索要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政府不能全盘否定,但是,索要彩礼也要有度,应该尽量控制在对方家庭能够承受的能力之内。毕竟,婚姻不是买卖,是建立在男女双方感情基础上的自然结合。作为女方家庭,应该明白养女不是为了索财,那种想通过巨额彩礼不劳而获的想法,不仅有违“女大当嫁”的传统思想,更是一种辱人辱己的表现。
虽然我国《婚姻法》没有禁止彩礼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彩礼超出可以承受的额度,那么就有买卖婚姻之嫌,而《婚姻法》是禁止买卖婚姻的。如果执意为之,不仅可能会把喜事演变成悲剧,甚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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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多少年来各级政府整天把移风易俗挂在嘴边,却总是不见对该改变的习俗进行改变,如婚丧嫁娶的大操大办;而对不该改变习俗却乱行政,如春节禁燃烟花爆竹。更为令人气愤的是,在没有改变好旧陋习的同时,还不断产生新恶俗,如天价彩礼就是新恶俗之一。
因此,笔者强烈建议,各地各级政府对移风易俗实行“清单管理”,对于哪些新旧习俗该改,哪些传统习俗不该改,政府不能采取霸道的拍脑袋行政,应该由民意作出取舍。当然,政府可以进行有必要的正确引导,而同样作为社会一分子的政府公职人员,更应该身体力行,带头改变被民意唾弃的新旧恶俗,别再让如天价彩礼等新旧恶俗成为一把悬空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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